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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無薪假這麼有"價值"?!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46163)

爸爸 2011-10-22 12:45 PM

引用:
作者無敵大帥哥
對,新手需要教育訓練,需要成本,老手不用阿.....
放無薪假,不裁員,才是聰明老闆的作法...
裁員還要給資遣費..
廠長不懂嗎?
所以,無薪假可以得諾貝爾獎,當仁不讓 :ase

那有什麼比無薪假更好的辦法呢? 禁止無薪假,許多公司直接解雇大量員工,發大筆資遣費。
 
 
 

blueck 2011-10-22 12:46 PM

引用:
作者cc100
小弟推估可能是做2休2,上班12小時(先把早晚班津貼差異因素剔除)
一個月做15天約3萬,平均一天工資約2000
放5天無薪=月做10天,薪資約2萬

我是以"勞工"(付出勞力賺錢的員工,工作多久就算多少)去推估的

做4休2.做5休1的工作時數推不出薪水少1萬的比例
說錯了別砲我耶...


加班的時候日薪以 底薪/30 計算

放無薪假時扣薪以 全薪/工作天 計算

又是一個可以角逐諾貝爾獎的發明

Earstorm-2 2011-10-22 01:43 PM

呵呵, 這就跟有的公司加班每10分鐘計算, 請假至少4小時起跳的道理一樣.

然後呢有工傷讓你請3天內但不要填工傷假單, 怕會有人來查為什麼工傷.

結果事後反咬一口說請事假超過幾天要扣錢, 結果老實人只能氣到自己離職.

人太老實連醫院證明都沒想起來可以拿來用, 事過境遷也沒得用了.

不過.. 就算用了又怎麼樣? 台灣官商一樣黑, 沒背景可能就落得一個河蟹下場~

千島雷禪 2011-10-22 02:06 PM

引用:
作者Earstorm-2
呵呵, 這就跟有的公司加班每10分鐘計算, 請假至少4小時起跳的道理一樣.

然後呢有工傷讓你請3天內但不要填工傷假單, 怕會有人來查為什麼工傷.

結果事後反咬一口說請事假超過幾天要扣錢, 結果老實人只能氣到自己離職.

人太老實連醫院證明都沒想起來可以拿來用, 事過境遷也沒得用了.

不過.. 就算用了又怎麼樣? 台灣官商一樣黑, 沒背景可能就落得一個河蟹下場~

所以說為什麼台灣的企業經常被爆料、被揭發

什麼稅欠繳、盜版、違法進口、產品黑心……

很多事情不是內部員工又怎麼會清楚?

台灣多少老闆因為「離職員工爆料」這種事吃上官司,損失慘重

這就是自食惡果啦 :D

爸爸 2011-10-22 02:10 PM

引用:
作者千島雷禪
所以說為什麼台灣的企業經常被爆料、被揭發
什麼稅欠繳、盜版、違法進口、產品黑心……
很多事情不是內部員工又怎麼會清楚?
台灣多少老闆因為「離職員工爆料」這種事吃上官司,損失慘重
這就是自食惡果啦 :D

台灣很多黑心老闆,以前也是員工。

現在很多員工,未來也會成為老闆,這裡面許多人也會開始黑心,然後被「離職員工爆料」、揭發、吃上官司、損失慘重。
 
 
 

14F 2011-10-22 02:13 PM

引用:
作者爸爸
那有什麼比無薪假更好的辦法呢? 禁止無薪假,許多公司直接解雇大量員工,發大筆資遣費。


問題是許多公司捨不得發資遣費 :D
資遣完,幾個月後訂單來了.人手不足,還是要再徵人.那這筆資遣費不是多付的?
老闆精明,當然會採無薪假.這對他最有利. :laugh:

KKao 2011-10-22 03:27 PM

不了解無薪假的跟勞資雙方的關係是怎樣的意義

如果老闆認定員工是一家人,公司賠錢的時候,員工就先配合,不要來上班

這段時間資方不給薪水,但是雙方要維持雇屬關係,那是不是等公司賺錢的時候

秉持有錢大家賺的原則,以某個比例把利潤回饋給員工,

不然爽的都是老闆,倒楣的都是員工,共苦不同甘,這樣對社會真的好嗎?

無敵大帥哥 2011-10-22 03:42 PM

引用:
作者爸爸
那有什麼比無薪假更好的辦法呢? 禁止無薪假,許多公司直接解雇大量員工,發大筆資遣費。
 
 
 



虧你是廠長........ :jolin:

資遣費不是錢嗎.......??

你是哪國的廠長阿....??

虎斑貓 2011-10-22 04:03 PM

引用:
作者爸爸
那有什麼比無薪假更好的辦法呢? 禁止無薪假,許多公司直接解雇大量員工,發大筆資遣費。
 
 
 


為了聘外勞,所以要用無薪假,不能資遣。

資遣一定比率本勞 兩年內不得申聘外勞

(2004-04-07 08:37:12)

景氣增溫,企業積極增員,為避免企業改以廉價外勞填補本國勞工人力,勞委會昨(7)日公告,製造業、營造業雇主申請招募外勞時,在申請招募日之前兩年內,有資遣或解雇本國勞工達一定比率者,將駁回申請許可。

根據這項公告,雇主申請聘僱外勞時,在申請日前兩年內,資遣本勞比率超過下列門檻,將駁回全數外勞申請許可。

企業聘僱人數在200人以上,資遣或解雇本勞人數超過僱用人數16%;僱用人數20人至199人,資遣或解雇本勞人數達僱用人數37%;僱用人數在19人以下,資遣或解雇本勞人數達其僱用人數76%。

勞委會指出,僱用勞工人數,主要是指雇主申請外勞兩年內,平均每月本國勞工投保勞保人數。

passerx 2011-10-22 04:15 PM

要不爽去跟歐美嗆,沒出口就是掛,
再加上內虛全被屋貸卡死不打房沒得救.

:th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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