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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天超速被拍7張 是倒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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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前200 公尺不是都會有警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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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比例問題! 不要每次都挑極端例子來討論通則.... 至於電漿, 小弟沒有一直說Panasonic一定比三星或LG好. 小弟是直接擺明因個人好惡, 就是不想推薦韓國貨, 所以也不會特別去研究或評比韓國的電漿電視... 就如此簡單. :laugh: |
引用:
基本上這會很難,因為直接鑽車縫就好了,根本不用按喇叭,機車很多都是有洞就鑽的 |
引用:
要討論比例問題 請拿出數據 比如內政部公布的機,汽車違規比例的數據 不曉得你有沒有讀過一篇文章 當你家人有人懷孕時 你會覺得孕婦滿街跑 同理 當你是機車族 你就會覺得汽車族肇事違規的特多 要批判汽車族可以 請拿出數據 不需要整天大吹特吹機車的方便跟重要性 然後汙名化汽車族 |
測速都超清的........
車禍調閉錄都看不到...不然就是都壞的...他X的.... :mad: ..... <自己5月被車撞..對方跑掉..四處調閉錄的感想...> |
引用:
因為測速照相機會增加收入,所以一定是好的 平常監控用的會壞一點也不奇怪 以上是我當保全的感想 :think: |
台北市內太多汽機車超速行駛,卻常反過來對行人按喇叭或逼雞~
(明明行人都有跟上紅綠燈...) 開車騎車的通通給我下來走路 :mad: :mad: :mad: |
我對超速照像沒意見
因為超速違規本來就該受罰 但我對開單送達的速度有意見 按照法規開單完到送到違規人手上可以撐三個月 那這段期間如果你再被拍到你等於是都不知道一直被拍 我覺得這樣的設計有搶錢之嫌 而且罰單上的應到案日也不會給你撐三個月那麼久 真的是只給州官放火不給百姓拉屎 |
引用:
我家附近還有工區速限15公里,路都鋪好五六年了,那跟牌子還沒拔掉,理論上每個人都超速,連單車都超速... :jolin: 還有航站道路速限60公里,真的開60會被追撞,閘道下去就是速限40上閘道也是速限40,你也幫幫忙,速限40是要怎樣開啦,是要害人被撞死喔,這方面共產黨的標示都比我們好多了,台灣速限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主要還是官員怕負責任.... :jolin: |
引用:
是依法三百公尺前要設警告牌,而且必須是國家出錢設置的,不能說警察自己隨意放一塊隨便寫寫就算,如果沒有依法設置,即使超速警察有拍照,也是屬於違法取締不能立案,上次就有看到警察自己寫的,最好時速100公里能看到用麥克筆寫的字.... :jo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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