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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常下班列為KPI 台積電06:30pm播晚安曲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06060)

yonoko 2010-09-27 09:45 PM

另外一篇相關文章有發
再發一次

關於台積電的我又要說了
那是狗屁
報紙報導大家看看就好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廠長的KPI要大家早點下班 下屬工作做不完怎辦
但是不做不行啊 到時沒做完(自己慘) 又太晚下班(廠長慘 最後輪到自己慘)
只好做假資料

怎麼說呢?

如果一部門10人 一人一周50hrs 一部門等於500hrs
500/10 = 50 (a/b = c)
當c太大時怎麼辦 b是定數 答案就是減少c
大家當然知道 但是要怎樣檢
如果每個人平均12hrs來說就好一天多2hrs total 等於 600/10 = 60
但是台積電就是可以讓每個人還是上12小時 但是每隔人平均都50hrs
好神奇是吧!

就是 台積電上下班都是刷卡的 但是刷卡時間超過早上10:30那筆不算....這就是重點

如果一個人平均上12小時只要讓1~2個人上班時數消失就可以達成

以平均上12小時為例 就叫一個人早上10:30再來上班 晚上10:30下班
那就等於本來要一個人一天12小時 5天60小時 一部門600小時
少了一個人等於 一部門540小時 2個人等於 480小時 c大大減少
如果都固定叫2個人晚點上班 就還有剩的摳搭讓其他人上超過12小時呢~~~
480/10 =48 大家好早下班喔... 平均9.多小時
但是實際上大家都上12.多小時

台灣私人企業別想得太好 :stupefy:

七星魯王宮 2010-09-27 10:19 PM

還真是嚴懲重罰啊....
 
責任制非老闆說了算! 勞委嚴辦南亞
更新日期:2010/09/27 19:49

南亞科技徐姓資深工程師,疑似過勞死,廠方給家屬的說法是,資深工程師工作是責任制,針對這個說法,勞委會調出資料,發現核定責任制的工作職務,沒有製造業,強調責任制不是老闆說了就算,超時工作一定嚴查,半年來北縣勞工局連續3次,對南亞科技開出3張罰單,累積金額18000,但南亞澄清,資深工程師是自我管理,不是責任制。


歌手費玉清:「讓我們∼互道一聲晚安∼。」

聽晚安曲,催員工下班,這是台積電的新方法,不想讓員工加班加過頭,南亞科技,卻有29歲的年輕工程師,超時加班,疑似過勞死。

徐姓工程師父親(2010.09.27):「他就講說這是責任制,我規定他上班8個半小時,你員工停留在公司,是你自己願意。」

依勞委會判定,屬於責任制的行業,有法務人員、保險業務和房仲等等,看來看去就是沒有製造業,而且責任制不是雇主說了就算。

南亞科技發言人白培霖:「責任制其實是個法律術語,那責任制有很多條件,那這名工程師跟我們公司大部份,絕大部份的資深工程師,還有經理級的,大家都是自我管理自己的上班時間。」

南亞科技澄清,但北縣府在半年來,對南科技連續開罰,包括一日工時超過12小時,沒有提供出勤紀錄,和加班費3條,總共罰了1萬8千,只是自我管理不算責任制嗎?勞委會、勞工局打算介入再了解,查證屬實一定嚴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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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偉大的資委會震怒法。我猜非得要來個12個爆肝悴死工程屍或是臉書30萬人連署,勞基法罰則才可能修改了。一萬八,比起加班費還真他x的便宜,慣老闆如是說

fantasyxxx 2010-09-27 11:24 PM

很諷刺的做法 :unbelief:
播歌的時候就代表當"義工"的時間到了 :jolin:

義工的意思是...
沒錢領的自願勞工 :stupefy:

LSI狼 2010-09-28 12:53 AM

播完晚安曲,下一條直接接"夜襲" :laugh: :laugh:

想當壞人 2010-09-28 01:39 AM

引用:
作者七星魯王宮
南亞科技澄清,但北縣府在半年來,對南科技連續開罰,包括一日工時超過12小時,沒有提供出勤紀錄,和加班費3條,總共罰了1萬8千,只是自我管理不算責任制嗎?勞委會、勞工局打算介入再了解,查證屬實一定嚴辦


看完真想說...






他媽的!!!!!! :tu: :tu: :tu: :tu: :tu:

670 2010-09-28 02:08 AM

引用:
作者七星魯王宮
責任制非老闆說了算! 勞委嚴辦南亞
更新日期:2010/09/27 19:49

南亞科技徐姓資深工程師,疑似過勞死,廠方給家屬的說法是,資深工程師工作是責任制,針對這個說法,勞委會調出資料,發現核定責任制的工作職務,沒有製造業,強調責任制不是老闆說了就算,超時工作一定嚴查,半年來北縣勞工局連續3次,對南亞科技開出3張罰單,累積金額18000,但南亞澄清,資深工程師是自我管理,不是責任制。


歌手費玉清:「讓我們∼互道一聲晚安∼。」

聽晚安曲,催員工下班,這是台積電的新方法,不想讓員工加班加過頭,南亞科技,卻有29歲的年輕工程師,超時加班,疑似過勞死。

徐姓工程師父親(2010.09.27):「他就講說這是責任制,我規定他上班8個半小時,你員工停留在公司,是你自己願意。」

依勞委會判定,屬於責任制的行業,有法務人員、保險業務和房仲等等,看來看去就是沒有製造業,而且責任...


應該比照 性侵法官 事件

網友集體 連署 申訴

請勞委會 相關人員 下台請辭吧!!! :jolin:

有看到的記者朋友 幫忙一下!!!

Justiess 2010-09-28 02:33 AM

引用:
作者七星魯王宮
責任制非老闆說了算! 勞委嚴辦南亞
更新日期:2010/09/27 19:49

南亞科技徐姓資深工程師,疑似過勞死,廠方給家屬的說法是,資深工程師工作是責任制,針對這個說法,勞委會調出資料,發現核定責任制的工作職務,沒有製造業,強調責任制不是老闆說了就算,超時工作一定嚴查,半年來北縣勞工局連續3次,對南亞科技開出3張罰單,累積金額18000,但南亞澄清,資深工程師是自我管理,不是責任制。


歌手費玉清:「讓我們∼互道一聲晚安∼。」

聽晚安曲,催員工下班,這是台積電的新方法,不想讓員工加班加過頭,南亞科技,卻有29歲的年輕工程師,超時加班,疑似過勞死。

徐姓工程師父親(2010.09.27):「他就講說這是責任制,我規定他上班8個半小時,你員工停留在公司,是你自己願意。」

依勞委會判定,屬於責任制的行業,有法務人員、保險業務和房仲等等,看來看去就是沒有製造業,而且責任...


他乃乃的 原來我工作的公司根本就沒有責任制這種東西 真相大白了
重點是 責任制不代表可以無限加班不給加班費 這條我記住了
漂亮

yuechez 2010-09-28 02:39 AM

該修法拉 總共罰了1萬8千 應該 還要 附帶減少1萬8千 個外勞名額 逞罰

Rainwen 2010-09-28 03:13 AM

引用:
作者七星魯王宮
~其餘恕刪

真是偉大的資委會震怒法。我猜非得要來個12個爆肝悴死工程屍或是臉書30萬人連署,勞基法罰則才可能修改了。一萬八,比起加班費還真他x的便宜,慣老闆如是說

勞基法罰則不是勞委會說要改就能改的,最後決定權是在立法院手上.....
當然,勞委會是可以提出修正草案的,只是還要過行政院跟立法院兩關。

今年初釋出的修正草案有將主要罰則拉高了十倍(勞基法第78、79條),
七月則通過勞委會法規會初稿審查,不知道送行政院了沒,大概還要拖很久..... :rolleyes:
http://www.cla.gov.tw/cgi-bin/Messa...c76:568e&theme=

不過對稍具規模的企業來說,罰則拉高十倍還是算九牛一毛....... :nonono:
而且在下順便看了一下第78、79條的法條修正沿革,
才發現罰則從民國73年勞基法制訂以來都沒改過 :jolin:

iFynder 2010-09-28 03:33 AM

大家不要這樣嘛!罰18k對企業來說已經很多了,各位看基本工資加600元就已經

有人跳出來說吃不消公司都要倒了,17880都不想給了18k是筆大數目好嗎?

企業也很委屈的ㄋㄟ,還要裁員減薪放無薪假來貼補給家屬後續腳尾錢的費用,

搞不好又因為這個事件害人家高科技業股票下跌,上面那些大頭身價暴跌幾十億,

結果又要縮減給各位的三節獎金分紅配股,你看一有事情人家企業老闆們第一個

一定想到要照顧員工,唉....這年頭那些大老闆們還真難做,才死了一個人,對不對?

人家跳了十幾個都沒事.... :shock:

我什麼都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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