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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聞】這種公德心! 博愛座不讓孕婦!!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02737)

MichaelLee 2010-08-19 11:38 AM

引用:
作者慕凡
我是給你個建議.

wording這種東西.. 你講到中間就已經踩到你自己的腳了.

你後面再硬凹.. 會讓你自己更沒台階下而已.

你有這麼"硬"的話那說真的你住的地方治安以及人民的未來就靠你了. 建議你去選個立法委員什麼的.

不過你知道我也知道這討論區上沒幾個人真的有本錢跟後台"這麼硬"的.

那就是怎麼講都淪為嘴砲而已.

以後發文前先構思好你站的"點"在哪巴. 這樣才不會後面搞成這樣.

之前我貼一篇家被撞200多次的文章

也被樓主電過

我覺得樓主您可以想想我後來又發生了甚麼事情

其實,沒那麼嚴重啦...

撿鐵人 2010-08-19 11:45 AM

大概樓主不認為無恥是罵人的話
但是旁人怎麼看都是在罵人
正義不是這樣用滴

carloschen 2010-08-19 11:46 AM

引用:
作者小建
她們做錯, 毫無悔意, 您不去批判&糾正, 卻來這跟小弟抬槓法律問題?!

若真要談法律問題...
請用心看過小弟上面寫的每一個字, 再來談!!

1- 我上面是說, 若社會道德約束力不夠, 就可以考慮立法約束(目前還沒立法, 她們當然沒罪)

2- 何謂辱罵? 她們的行為就是無恥, 所謂無恥就是沒有羞恥心, 她們這種行為難道不算沒有羞恥心嗎? 就是這是就客觀現實給予的評價, 不涉及過多人身辱罵!

3- 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 私領域, 不得任意搜尋&公布!(好比有些網友想找XX妹的就讀學校或啥這類的就不行)
但涉及公領域, 社會道德的, 就排除在人肉搜尋之外! (例如之前台北教育大學亂移他人機車到停車格外事件, 例如之前二高坍塌還有海大學生去那邊看戲的事件..)

從頭到尾, 針對這類非常不道德, 不懂得體諒孕婦, 霸佔博愛座的行為... 您卻不做任何批判?! 該不會...

不全都是你自我感覺良好嗎?全都是你自己認定的嘛!
那這樣還有什麼好講的,大家只要講出不合你意的話,就開始扯別人也是有問題的,你乾脆標題註明不合我意者,勿po文,省得大家打一堆字浪費時間。討什麼論,反正大家講再多,也只是廢話而已。

小建 2010-08-19 11:53 AM

我上面的解釋是針對法律面, 講無恥是否一定被認為辱罵還很難說!
主因就是那些人的行為!

但總合幾位網友的回應, 卻看到一件事...

針對學生好手好腳, 卻佔用博愛座不給孕婦坐的行為... 大家有何正面建議改善?!
我卻只看到...

1- 針對當面指責的, 那位網友還被其他人嗆:關你屁事!
2- 針對可能不想當面衝突而拍照存證的:網友怪那些人為何不當面說!
3- 針對建議道德管不動, 可以改立法規範的:有人回要我搬去新加坡, 有人拿唱國歌事情比喻...
4- 針對說這幾位無恥學生的情況, 可以人肉搜索出來後(或許可以讓其學校對學生警告或懲戒, 好端正道德風氣), 卻針對我的言詞扯這樣是法律面不行的...

那請問, 現在大家是針對這類行為開始縱容還是怎樣?
有沒更好一點&有效的建議說來給所有人參考看看.... :jolin:

abo5738 2010-08-19 11:54 AM

【新聞】這種公德心! 博愛座不讓孕婦!!
 
那學生 可能 也不方便 剛好有病痛 也是可能.........

toyakoyo99 2010-08-19 12:00 PM

曾聽過一個故事是公車有個年輕人沒有讓座
旁邊批評他為何不讓作給老人
結果站起來發現那位年輕人裝的是義肢

反正現在的新聞就是如此,只有照片說不定看的只是事實而不是真實
當然或許機率比較低一點

carloschen 2010-08-19 12:41 PM

引用:
作者toyakoyo99
曾聽過一個故事是公車有個年輕人沒有讓座
旁邊批評他為何不讓作給老人
結果站起來發現那位年輕人裝的是義肢

反正現在的新聞就是如此,只有照片說不定看的只是事實而不是真實
當然或許機率比較低一點

另一篇討論串貼出一篇文:
http://www.wretch.cc/blog/neilchennc/6843374
這篇文章如你舉例的一樣,非常諷刺。

P&W 2010-08-19 01:02 PM

每天都在火車與捷運上演的故事,最愛佔博愛座的就是二十歲到四十歲之間的女性,大約在九成左右的比例,會讓坐的則是這年齡以外的女性,與所有年齡層的男性,主要還是教育與社會的問題∼∼

why 2010-08-19 01:40 PM

引用:
作者小建
她們做錯, 毫無悔意, 您不去批判&糾正, 卻來這跟小弟抬槓法律問題?!若真要談法律問題...請用心看過小弟上面寫的每一個字, 再來談!!
1- 我上面是說, 若社會道德約束力不夠, 就可以考慮立法約束(目前還沒立法, 她們當然沒罪)
2- 何謂辱罵? 她們的行為就是無恥, 所謂無恥就是沒有羞恥心, 她們這種行為難道不算沒有羞恥心嗎? 就是這是就客觀現實給予的評價, 不涉及過多人身辱罵!
3- 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 私領域, 不得任意搜尋&公布!(好比有些網友想找XX妹的就讀學校或啥這類的就不行)
但涉及公領域, 社會道德的, 就排除在人肉搜尋之外! (例如之前台北教育大學亂移他人機車到停車格外事件, 例如之前二高坍塌還有海大學生去那邊看戲的事件..)
從頭到尾, 針對這類非常不道德, 不懂得體諒孕婦, 霸佔博愛座的行為... 您卻不做任何批判?! 該不會...


她們也是付了錢的。

不要動不動就想用法律去規範道德,沒完沒了。

她們沒有的是你的恥,不是她們的恥。

以月為影 2010-08-19 02:18 PM

我覺得不該設博愛座

設了一般人就不能坐

普通座就不用讓???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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