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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規過馬路…起訴行人 騎士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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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香港也是300樣子...不過是港幣 還是會有人闖...相對跟台灣比算少很多 一堆闖紅燈~擺明就是要讓你撞 按啦叭也不鳥你 文中那個阿婆~沒死就可以偷笑了 還想告人(挖鼻孔) |
社會變化的很快,但是中年老年的人卻完全沒有學習應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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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六去基隆
搭公車經過如圖的位置 http://ppt.cc/@21v 結果一個阿媽抱著孫子 也是直接穿越馬路 毫不留情的被公車司機叭 我看車子的距離離那阿媽真的也剩下沒多少 然後阿媽趕緊退回到原本對向的人行道去 還好對向車道沒車~ 那假如今天對向車道又剛好有車來 這筆帳真不知道又要怎麼算了 |
老女人的水平已經在我腦海裡形成
有漏洞就猛鑽、有便宜就猛貪的餓鬼刻板印象.... 60%的機率....夠多了 |
國民義務教育我覺得也不用要求太多啦
基本的加減乘除之外,還有守法精神的培養我想就差不多了 一堆在路上飄來飄去的過路人也真的讓開車騎車變的不無聊XD |
引用:
台北榮總外的一個路口才是誇張 那邊的老人家沒在怕 不管紅燈綠燈有車沒車照樣給他慢慢走過去 :jolin: :jolin: :jolin: 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和警察局說過了 去年開始早上上班時間派來兩三位警察專門維護那邊的秩序 但是.....那些老人家們還是沒在怕得 警察就站在斑馬線上維持行人交通 他們照樣給他慢慢闖過去 :stupefy: :stupefy: :stupefy: 不知道這些警察們敢不敢對這些老人家開單說 :laugh: :laugh: :laugh: |
對了∼版上很多具有法律概念的網兄,想請教
倘若一個故意闖紅燈且超速的駕駛員(甲),與正常等待綠燈後才行駛的酒駕駕駛員(乙)相撞 這樣會怎麼判? 再假設,如果甲乙方分別改為機車騎士,這樣判決是否會變更? 很多很好奇的肇責歸屬問題,真的很納悶 源由是因為一位朋友前陣子聊起一個案例 他之前剛牽一台新車時...正在等紅燈,在靜止狀態被一個不知怎麼騎過來的女摩托車撞到引擎蓋,女騎士受傷,汽車駕駛聯絡警方後,做完筆錄說請自行和解,後來女方說會請父親聯絡賠償事宜就離開,稍晚,女方父親電話聯絡被撞駕駛,說,請自行負責車損部分,因為你沒受傷,不然我就告你傷害,結果該被撞友人氣憤之餘請教有法律知識的友人詢問提告事宜,該法律背景友人說,你應該會告輸,請自行出險大事化小吧∼ 以上 |
引用:
有保險吧 出險之後保險公司自然會根據情況來判斷誰來付這筆錢 如果是你朋友的責任大,就保險公司自己出錢 如果是對方的責任,保險公司和對方要錢也不會手軟的 |
之前的判例,看看吧
綠燈直行!撞死闖紅燈騎士 判刑 綠燈之後就能夠放心大膽的開車直行通過嗎,下面這個判例要請駕駛朋友注意了,苗栗縣一名婦人,在綠燈通行的情況下,撞死了一名闖紅燈又沒有戴安全帽的退休校長,官司纏訟2年之後,法官依舊認定綠燈婦人有疏失,判處4個月徒刑,令這名自認遵守交通規則的婦人相當不服氣。 監視器畫面還原了這場車禍經過,這名機車騎士闖紅燈又沒戴安全帽,就被側面一部綠燈直行的小貨車撞上,機車騎士當場到地不起,小貨車駕駛是名婦人,下車趕緊向路人借手機,打電話叫救護車,將人送醫急救不過還是傷重不治。 2年過去了不過官司還在纏訟,小貨車駕駛李秋節一審,被判4個月有期徒刑,讓自認遵守交通規則的她,相當不服氣,她還說死者家屬一度要求的天價賠償金,她怎麼也還不起。小貨車駕駛李秋節:「剛開始要求撫慰金1百萬,我收到這張時,結果看了看是1千4百多萬。」 李秋節拿出車禍鑑定委員會的報告,證明自己遵守交通規則綠燈直行,儘管撞死人很遺憾,但是她不認為她有錯,剛開始檢察官也不起訴。 但是死者家屬聲請再議,法官卻判她4個月徒刑,讓她直呼這世上還有天理嗎,死者是個退休校長,她的妻子至今仍活在悲痛當中。死者妻子:「我現在都變成重度憂鬱症,他們連一個後悔都沒有,一個道歉都沒有。」 死者的兒子說,儘管他們也認為父親交通違規在先,但也已經付出一條生命的代價,反觀肇事駕駛,到現在都沒有登門道過歉,也不願付出降價再降價的55萬喪葬費,認為這個判決有道理。 =================================================== 守法不一定免責 只要法官認為你 "應注意而未注意" (應注意任何可能違規突然出現的人,卻沒有注意到並避免) 你就有可能被判刑 法官的素質大家可以看一下之前被抓的那幾個 還有最近一個被吵得很兇的那一位 |
引用:
花點錢 , 把案子送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 . 如果你朋友完全無過失 , 就可以向對方求償車損 . 如果對方執意要告過失傷害 , 那就可以告他們誣告. 送鑑定要花3000元 , 加上訴訟過程的煩擾 , 所以值不值得 這麼做 , 就請自行評估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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