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新聞時事-戴爾標錯價烏龍 31位網友勝訴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96514)

gabbana 2010-06-07 01:25 AM

看到有人批評勝訴的網友
甚至還酸別人一頓
有點看不下去了,
雖然他是為自己的消費權益而戰,
但是這個案件有其代表性阿,
戴x的做法 ,讓人覺得太傲慢且缺乏誠意又連續發生標錯價
某種程度上也是為消費者出口氣,
可以提醒業者 ,應善盡管理責任, 不該輕忽消費者權益
批評的人問問自己,你們又做了什麼

悠遊網客 2010-06-07 01:40 AM

我有點好奇,如果上網購物,消費者訂了貨,付了錢,但賣家不賣,也退款了.這樣的話,賣家有犯法嗎?如果犯法,是觸犯哪一條法律?

s2588s 2010-06-07 02:18 AM

引用:
作者悠遊網客
我有點好奇,如果上網購物,消費者訂了貨,付了錢,但賣家不賣,也退款了.這樣的話,賣家有犯法嗎?如果犯法,是觸犯哪一條法律?


購物網站針對標價錯誤除了民事責任外,尚須負行政責任。依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公處字第093021號函釋認為,依據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故購物網站倘於****上就商品之價格、數量等為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宣傳,即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

  依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之見解,網路商品****如因購物網站內部作業疏失,導致價格誤標,按****主應確保廣告表示與事實相符合,不能以自己或僱傭人之過失主張免責,故購物網站若未能依照****所表示之價格銷售商品,其表示則屬虛偽不實,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之情事,依同法第41條前段得處5萬元到2千5百萬罰鍰。依公平交易法之規定,購物網站就其網站商品價格誤標之情事,可能成立****不實之行政責任。
http://gcis.nat.gov.tw/eclaw/tjk/ch...ew.asp?sno=OX]O

厝漢 2010-06-07 03:04 AM

引用:
作者MrHermes
怎麼搞得好像正義戰勝邪惡一樣... :unbelief: :jolin: :think:

+1~~~~~~~

不過也給dell 上了一課~~~ 小心別在放錯價格了

Cudacke-Dees 2010-06-07 04:48 AM

引用:
作者BLUESKYVFX-
看到有人批評勝訴的網友
甚至還酸別人一頓
有點看不下去了,
雖然他是為自己的消費權益而戰,
但是這個案件有其代表性阿,
戴x的做法 ,讓人覺得太傲慢且缺乏誠意又連續發生標錯價
某種程度上也是為消費者出口氣,
可以提醒業者 ,應善盡管理責任, 不該輕忽消費者權益
批評的人問問自己,你們又做了什麼


做了不去一窩蜂,
把見縫插針, 有洞就鑽的貪婪發揚光大,
最好這叫作重視消費者權益,
這叫重視自身利益啦!
要重視消費者權益,
台灣還有很多可以去重視的地方,
怎麼這些人不去伸張正義?

在美國網上店內或者購物很多都有 30 天的退貨期,
怎麼從來就沒有人去生張正義!

美國的網站標錯價, 賠的情況是這樣,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ost1082177394
台灣的情況現在隨便舉就 "31位網友,當時下訂18台筆電和76台螢幕"
台灣的人口還少的多,
這樣還不夠貪阿!

這案件真有代表性...

korn 2010-06-07 06:32 AM

液晶螢幕案件那時有人一次標多台。

ATI Eyefinity 尚未出現;SLI 、CFX、雙螢幕的使用者又少,難道是開網咖?

BLUESKYVFX- 2010-06-07 06:50 AM

[QUOTE=作者BLUESKYVFX-
看到有人批評勝訴的網友
甚至還酸別人一頓
有點看不下去了,
雖然他是為自己的消費權益而戰,
但是這個案件有其代表性阿,
戴x的做法 ,讓人覺得太傲慢且缺乏誠意又連續發生標錯價
某種程度上也是為消費者出口氣,
可以提醒業者 ,應善盡管理責任, 不該輕忽消費者權益
批評的人問問自己,你們又做了什麼
QUOTE]

哇...是不是有人搞錯了 :confused: :confused: . 這段回應不是我哩. 是gabbana這個帳號.

type100 2010-06-07 06:50 AM

引用:
作者gabbana
看到有人批評勝訴的網友
甚至還酸別人一頓
有點看不下去了,
雖然他是為自己的消費權益而戰,
但是這個案件有其代表性阿,
戴x的做法 ,讓人覺得太傲慢且缺乏誠意又連續發生標錯價
某種程度上也是為消費者出口氣,
可以提醒業者 ,應善盡管理責任, 不該輕忽消費者權益
批評的人問問自己,你們又做了什麼



這個判決推理不合邏輯、常理(違反心證)
而且推斷過程嚴重輕率,並且沒有任何依據支持其堆論(違反證據)
外加贅詞過多,理由甚至與PTT網友相仿
還要我說下去?
判決結果基本上跟你我都無關(既判力)
但是主要是裡面所採理由寫了什麼
這種判決他職章蓋的下去...
只能想到的理由有...(以下消音)

這種判決簡單一句帶過
「他說什麼你就信什麼阿」

這種判決拿來當代表性,未免小看台灣司法作文章的能力XD

sibaken 2010-06-07 06:53 AM

消費者的權益?

這個不錯笑.....

:laugh: :laugh: :laugh:

A ROD 2010-06-07 09:30 AM

引用:
作者oodin
跟嘴泡認真就輸了
:laugh: :laugh: :laugh:



這次你有早一個月之前 , 就知道判決了嗎 ?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56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