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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總算有人是出來替現在誇張到不行的公設比講點話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67404)

museshuner 2009-09-05 01:10 AM

引用:
作者我是七年級生
這種新聞大概只有三分鐘熱度
財團的壓力很快就會被搓掉


就是這樣

:flash:

lobben 2009-09-05 01:14 AM

引用:
作者JG53
前幾天聽我姨丈買房子的過程才發現, 車位要錢也就算了, 連車道都算在內, 所以他買的車位約10坪, 再加上其他如大樓會客室花園泳池噴水池拉拉雜雜的, 總共多花了差不多將近4百萬買一些他用不到的公設, 然後為了不想車位浪費或是被鄰居不小心暫時停放一下, 又花了1百多萬買車佔位..... :jolin:

車位可以租人... 而且不小心被鄰居暫停一下可以請社區管理委員會協調或找拖吊車拖走 他買車應該不是為了佔車位
10坪含車道的車位也太大了點 停車格了不起三五坪就夠大了XD

Reich 唐 2009-09-05 01:30 AM

引用:
作者Kent11058
看來偶們鄉下人比較可憐
800萬只有 花園20坪+車庫10坪+20坪室內x3樓=90坪 的獨棟透天
到底公設是啥東西...

您的住家規格台北市也有啊,還更大:台北內湖四期房屋

不過價格是800萬大概7倍以上起跳吧 :laugh: :stupefy:

八豆妖 2009-09-05 01:55 AM

如果沒記錯, 一開始公設比的用意不是這樣的
早期房子蓋的密密麻麻, 一點都不人性, 因為建商
會依最法規最低公設比來蓋, 好賺取最大利益
(看老公寓就知道了, 除了樓梯, 什麼都沒有)
政府為了讓人民有更好的生活品質, 將公設比
拉高, 強迫讓建商蓋更多的公共空間來讓住戶有
更多的生活空間, 本意是好的

帝寶就不要談了, 本來目標群就是有錢人, 公設
比多, 住戶也不會說話. 他們要的是舒適的大空間
大部份的房子也會標示公示比多少, 你買之前應該
早就知道了, 太高就不要買好了... 但不能低於法規

但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建商還是有辦法從很多地方
"騙"你

如, 陽台, 建商還是算坪數賣給你, 但其實法規
中並不算面積, 所以早期建商就把陽台蓋很大
後來政府就有把的陽台的規定, 定的更嚴格點.
當然, 建商雖然蓋小了, 但一樣賣你坪數, 法規應該
適時適地的修正才是. yahoo 新聞說的還不錯

其實你們去問建築/土木系的學生應該也可以了解
一些業內的情況, 我也只知一二.

dearbaby 2009-09-05 03:05 AM

ㄏㄏㄏ~有同感~

我也是到懂事後才知道甚麼叫做"公設"

說起來我們這些鄉下人真可憐~自有平面車庫,獨棟透天30室內坪五層樓高,
掃起地來真的是只有辛苦而已!

自己13坪連浴室都沒有的房間真的超遜的!比不過人家有廚房浴室客廳五臟俱全的房子!

引用:
作者Kent11058
看來偶們鄉下人比較可憐
800萬只有 花園20坪+車庫10坪+20坪室內x3樓=90坪 的獨棟透天
到底公設是啥東西...

後來去同學家
樓下有管理員~中庭很大但是陰森森的電梯大樓
1000萬...30坪的單位
晚上可以聽樓上桌椅搬動+裝潢天花板漏水

左聯:上不見天~ :stupefy:
右聯:下沒踩地~ :jolin:
橫批:豪宅 :laugh:

jjhuang.tw 2009-09-05 03:55 AM

本量想我所知道法令上的問題..
落落長,算了.還是 lds好了..

基地15坪的 獨棟房子. 也不賴啊..
http://architect.tw/bbs/thread-23727-1-1.html

diadiadd 2009-09-05 06:19 AM

引用:
作者Rainwen
這應該還好,因為除了需過半數地主同意外,總土地面積也需過半。



土地和人數要過50%.....現況是只要土地過50%就好了,人頭湊一湊就可以幫財團找到解方,這等於是扭曲其目的了,不是???

P&W 2009-09-05 07:06 AM

果然又是消基會的前任老闆在發聲,公設比如同樓上所述,原本是政府的美意,希望是市民能夠有更好的居住品質,還有市容能夠有更寬闊的道路,民眾能夠有更安全的住宅,結果反而變成了建商變相加價的工具,我覺得內政部的問題責無旁貸,如果說一切不依照法律的精神,而對建商依照條文來擴大解釋放寬到極限,對百姓就是綁手綁腳的,這種官員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乙男 2009-09-05 07:18 AM

引用:
作者P&W
果然又是消基會的前任老闆在發聲,公設比如同樓上所述,原本是政府的美意,希望是市民能夠有更好的居住品質,還有市容能夠有更寬闊的道路,民眾能夠有更安全的住宅,結果反而變成了建商變相加價的工具,我覺得內政部的問題責無旁貸,如果說一切不依照法律的精神,而對建商依照條文來擴大解釋放寬到極限,對百姓就是綁手綁腳的,這種官員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反正人民也不能對這些人怎樣, 只能眼睜睜看著被一直壓榨而已, 最後笑的還是那些政商.....

kyougi 2009-09-05 09:14 AM

每個人都醬想就沒救了
大家要真的關心這件事 不是在這邊發完牢騷就算了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1: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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