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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哇...誰這麼無聊跑來告我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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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laugh: 送給你一個 GJ 取個店名叫 怨屋本噗 吧 |
做筆錄時記得說你僅是對新聞中的誣告罪 發表評論
評論犯罪行為對社會有正面意義 應受言論自由保護 切記 要咬住犯罪行為 評論並非憑空捏造 |
引用:
我覺得找兄弟比較好............ :think: |
天阿...新招
這篇要置頂 大家多注意 |
呵,網路上發言本來就要僅言慎行,就算到最後不管是否無罪
光跑偵查庭跟法院就夠你受的了(你在高雄,如果當事者在台北,你就要來台北,看你怎麼辦)~ 也許你覺的這種人怎麼這麼無聊,但重點是 就是有你這種人無聊會去留言,才會讓他們得逞 ps.被我告的那個人很客氣的解釋是文章沒看清楚,我也很爽快的去撤消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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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什麼事?
李組長眉頭一皺;心想案情並不單純 :yeah: |
引用:
+1 樓主一定要記住這點啊,這部分是自己應該說的權益不要不用哦 :) |
引用:
同意~ 濫訴興訟再加上為謀取私利而誣告他人 這種行為本來就要被公評 適當的說詞會有幫助的 |
引用:
樓主要不要順便收集一下那位大師誣告敗訴的新聞, 到時候舉證說他不是第一次, 況且你只是評論事件不是針對人. 這樣是否也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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