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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聞] 堅不破窗…旁觀狗烤死 警察挨告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6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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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樣的話... 以後有流浪狗 路上死狗 或被關在車內的狗 就打電話連絡這些愛狗人士來抓狗 運狗屍或打破車窗救狗就好 :D |
就算是私人財產,可是好歹也是狗命一條
不敢打破車窗,那不會請鎖匠來開鎖 就算有違法,那法官會真的狠下心判刑嗎? 當然~狗命不能跟人命相比,如果裡頭關的是一個小孩 我看警察還敢不破窗救人~~~ |
我本來以為只有人權團體是腦殘
沒想到動物協會也是白痴 那麼愛狗,怎麼不自己破窗救狗? :unbelief: 小狗會被烤死,動物協會都不用負責任? :tu: |
引用:
我只想先問在那當下那些愛狗人士為什麼沒有如你所說的先找鎖匠開鎖或是打破玻璃呢? :unbelief: |
引用:
鎖匠沒那麼笨啦....他會叫你出示行照. :D |
引用:
志工指控,本月十二日下午,有人發現中壢市一處停車場的轎車內,有隻雪納瑞狗不斷狂叫,立即向派出所報案,但沒人處理。 次日凌晨,愛護動物人士再到普仁派出所報案,員警到場後竟以轎車屬「私人空間」為由,不能打破車窗救狗,致狗兒活活被熱死在車內。 ************************************ 可以判斷是比到場員警更早知道這件事 |
引用:
"次日凌晨,愛護動物人士再到普仁派出所報案" 就這段新聞描述來看,知道的時候狗狗應該還活著...... :cry: 在下也覺得愛狗人士應該自己趕緊破窗才是~ 台灣好像蠻常出現這種現象,路見不平事, 總是期待他人處理,或是批評他人不出手, 但自己都不動作......... :rolleyes: (我似乎也有這種毛病......) |
告不動的...認命吧
呆丸的法律太畸形 保育類動物才是生命 貓狗只能算是財物 :think: |
引用:
也對!那還是得回到打破玻璃那一步.... |
路有烤死狗,
朱門罐頭臭. ***************************** 真的要救不是找警察, 地上拿個磚塊直接砸需要不到1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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