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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撞別人的車 還要對方賠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49112)

Michael7 2009-04-21 02:30 PM

引用:
作者chingmaio
這個就算去鑑定一樣是機車賠啦.
對方要是沒有凹要機車賠就要偷笑了.
還想要汽車賠錢哩.

我之前開高速公路就遇過一台自小客.
在彰化段南下的最內側車道緊急剎車(完全踩死喔~)
應該是開超過交流道了,突然發現想要移到路肩倒車下去吧
:stupefy:

後面一排就撞上去啦..
最後還不是他沒事 :flash:

噗,說到這種事啊......(茶)
之前塞車的時候,就有過一次剎車後方機車撞上.....
但是人家一臉兇煞還帶刺青..... :tu:
所以還是汽車賠錢。

這種事要看路權? 看保持行車距離?? 沒的事..

gdrs 2009-04-21 02:40 PM

引用:
作者j6r6
安全距離是你煞車停住的距離
你速度不要那麼快,距離自然不會那麼長
怎麼可能做不到,難道你出門都一路撞到目的地嗎


台灣法定行車安全距離是時速*0.5公尺
在市區時速40,安全距離要20公尺
放眼望去,全台北市誰做到了 :confused:

sutl 2009-04-21 04:26 PM

引用:
作者gdrs
台灣法定行車安全距離是時速*0.5公尺
在市區時速40,安全距離要20公尺
放眼望去,全台北市誰做到了 :confused:

不過,只要不撞到前車,就沒有安全距離這一回事。

以英國的安全距離算法,3秒鐘是非常安全的距離,以40km/h來說約33m。

當進入2秒以內的距離時,腳請放在煞車踏板上,並且跟前車等速,這樣前車煞車燈一亮,你就會直接踩下煞車。

1秒內的距離我就不建議了,因為反射神經的速度比你想像中慢,大約在0.5~0.8秒。

流。金。歲。月 2009-04-21 05:26 PM

現在腦殘還真多...在台灣騎機車不就像在比GP,通常跟前車跟的緊到路口通常會猜會不會轉

紅燈,這時油門開始降速成收縮狀態,如果沒紅燈,緊跟,如果有紅燈,減速剎車 :)


撞了別人的車還要求償,惡人先告狀 :stupefy: :laugh: :think:

Mechaome 2009-04-21 05:45 PM

引用:
作者gdrs
台灣法定行車安全距離是時速*0.5公尺
在市區時速40,安全距離要20公尺
放眼望去,全台北市誰做到了 :confused:

這算法好像是指高速公路。不知一般道路或機車有法定的安全距離公式嗎?
===
有關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簡易速算法,是以車輛每小時之車速,大型車減20,小型車乘0.5計算後,以公尺作單位,即為法定之安全跟車距離。以時速六十公里為例:大型車應保持四十公尺,小型車應保持卅公尺;車流壅塞時,車速低則安全距離短、車流順暢時,車速高則安全距離要長。其目的在要求駕駛人在行車時預留適當反應與煞車時間。

轉自 內政部警政署
===

bass 2009-04-21 05:53 PM

引用:
作者流。金。歲。月
現在腦殘還真多...在台灣騎機車不就像在比GP,通常跟前車跟的緊


人家想把流體力學運用在實際生活上阿 :laugh:

Earstorm-2 2009-04-21 06:21 PM

引用:
作者gdrs
台灣法定行車安全距離是時速*0.5公尺
在市區時速40,安全距離要20公尺
放眼望去,全台北市誰做到了 :confused:


開車的時候考慮這個算式, 應該是沒人在做.

安全距離是你能反應前方動作的距離, 這就夠了.

另外, 黃燈是準備停車, 照規矩停的動機大於衝.

多少台灣駕駛居然連這一點都搞不清楚.

雖然在這個小島開車本來就很亂, 但不要侮蔑良知好不好.

Wonderer 2009-04-21 08:56 PM

後方追撞

一定是判後方責任較大


我爸有被追撞過

對方怎麼告都告不贏,

畢竟我爸是「被撞」,對方是「撞人」

那個01的不信邪可以去告看看,

我包他輸∼

Rosette 2009-04-21 09:46 PM

那篇發文的人駕照是怎麼來的??????????

spooky_mulder 2009-04-21 10:08 PM

引用:
作者alexchao
被人家撞還要賠錢給別人的也很多啊

我一個倒楣同事就這樣,自己家們口路邊臨停,結果被一個酒駕的撞
酒駕的那個傢伙掛了,我同事車全毀,結果勒................要賠他幾百萬,為什麼????
他那天夜裡回家順路去買個東西,回到家路的方向剛好反了
他想說自己家門口,無所謂就停下去了,被撞了之後,他變成了逆向行車
問題是??車停在家門口怎麼算行車,很抱歉,他家門口沒停車格,沒紅黃線
基本上一樣算道路,逆向行車,車速是0
然後算過失責任,他還比較重,結果就要賠幾百萬,他家門口那條路是10米寬大馬路
真是閉著眼開也不致於開到路邊吧,沒辦法很多規定都很有討論空間,交通裁決所的權限大的呢


不只逆向不能停車,就算停車也不能逆向,這是最基本交通規則,不會你不知道吧。

就算停在家門口逆向停車就是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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