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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urada1982 2008-12-06 05:46 AM

引用:
作者minchay
小弟都留一段距離讓需要插隊的人用 , 但很討厭不讓插隊的.

那我一定被你討厭。:D

Earstorm-2 2008-12-06 07:45 AM

有打燈幾秒, 又在我前面, 我一定會讓.

沒打燈, 差不多位置, 但不是一瞬間進來, 我大概也會讓.

一瞬間的, 不好意思, 準備賠我錢.


不過呢, 反過來說, 我比較討厭後方車子不讓.

條件是我明明就打燈, 慢慢切過去, 結果後面的就加速了~

高橋炎介 2008-12-06 07:58 AM

引用:
作者Axel_K
誰對錯問題這裡不談

不過,釐清一下交通法規裡"禮讓"的目的
禮讓,目的是減少發生交通意外與危險
而不是交通責任

例如,行人穿越馬路(不管紅綠燈),汽機車一定要注意,並得讓行人優先通過
而不是行人紅燈穿越馬路,汽機車就可以大咧咧把他碾過去
如果因而不小心發生意外,對於意外責任,則是另一回是
如果行人闖紅燈當然責失就比較大


我覺得這樣反而不會減少發生交通意外與危險
因為有爭議和模糊的空間

如果每個判例都是闖紅燈佔100%的責任
試問誰還敢闖紅燈?

Axel_K 2008-12-06 09:01 AM

引用:
作者高橋炎介
我覺得這樣反而不會減少發生交通意外與危險
因為有爭議和模糊的空間

如果每個判例都是闖紅燈佔100%的責任
試問誰還敢闖紅燈?

問題是,人命是第一優先
人設計出人造環境,本來是要使人活得更好
但是,結果卻是人被其他交通工具所擠壓了
人變成弱勢族群
這點是可以被思考,被討論的
到底是人該優先還是車該優先

英國和美國很多州,人有Right of way
經常看到人在車還沒到前,穿越馬路,不管紅綠燈
出來乍看,真的很不以為然(因為小弟以前在德國)
但是,車子卻都很小心開,也一定禮讓行人優先
(一但有意外,車子不一定有錯,但以後保險費升高,可是長期得損失)
(要考駕照前,不習慣這一點,有可能考不上)

住一陣子後,反而覺得他們自成一規矩,覺得人行走很安全
(不過,見到計程車一樣要小心就是)

很多系統或法規的設計,並不在強制判斷對錯問題
人本來就是不全然理性的,人不是機器
所以設計上有容錯的思考

一個容錯非常低的環境,或許環境整潔乾淨
但是,人活得不見得快活,
有個美國東岸友人,他每年一定要去阿姆斯特丹度假
他說,阿姆斯特丹有種自由的空氣,這種空氣在美國越來越少...
開個黃色笑話怕被告性騷擾,笑話提到有色人種怕被說種族歧視
談兩性可能變成歧視女性....

前兩年,忘記是不是阿姆斯特丹市區(確定在荷蘭就是)
實施拆除所有交通標誌,不再有注意學校,注意速限,注意不得迴轉...等等
據統計,一百公尺內,你可以看到超過20~50個交通標誌
結果這個城市交通意外反而降低了(當然...任何法律改變,得取決於國民素養)
因為駕駛時,越少干擾駕駛注意力的標誌出現,駕駛越容易專注在駕駛上面

這個荷蘭的實驗城市,未來會是一個參考

很多城市,以人優先,但又不得不考慮增加中的交通問題
於是開始把交通地下化,盡量讓市區車流減少,還生活空間於人

asurada1982 2008-12-06 09:07 AM

自刪。 :D :D :D :D :D :D :D :D :D :D

B76202023 2008-12-06 09:08 AM

對方很GY的話, 我看就讓他算了, 頂多浪費五秒鐘時間而已
人生有更多值得煩惱的事... :)

Axel_K 2008-12-06 09:11 AM

另外,禮讓或許不是有效率的方法
但是符合前面提到容錯問題
如果一老頭穿越馬路,穿越前是綠燈,行到一半變紅燈
如果沒有容錯的設計,那汽車開過去把老人壓死
到底責任該歸屬誰?


相對的,容錯率太高的環境,會因為環境過於混亂
生活品質降低,人也會活得不快活

Earstorm-2 2008-12-06 09:27 AM

ALEX兄..

說真的, 在台灣講禮讓是沒啥用的.

很多人不信也聽不進去.

所以當剛回來的時候, 有絕大的落差感就是這樣來的.

高橋炎介 2008-12-06 09:29 AM

引用:
作者Axel_K
另外,禮讓或許不是有效率的方法
但是符合前面提到容錯問題
如果一老頭穿越馬路,穿越前是綠燈,行到一半變紅燈
如果沒有容錯的設計,那汽車開過去把老人壓死
到底責任該歸屬誰?


相對的,容錯率太高的環境,會因為環境過於混亂
生活品質降低,人也會活得不快活

應該說 法規優先

我說的是 闖紅燈
也就是說 紅燈已經亮了才闖

穿越前是綠燈,行到一半變紅燈不屬於 闖紅燈
沒錯吧?
這種情形才叫做禮讓
讓別人闖紅燈不叫禮讓

例如,行人穿越馬路(不管紅綠燈),汽機車一定要注意,並得讓行人優先通過
==>那這樣 行人最大 想過就過 紅綠燈也形同虛設

而不是行人紅燈穿越馬路,汽機車就可以大咧咧把他碾過去
==>以人性來說是不行
但如果行人闖紅燈因而發生事故,每個判例都是闖紅燈佔100%的責任
哪個行人還敢闖紅燈?
如果行人都不敢闖紅燈
自然就不會有相關事故

高橋炎介 2008-12-06 10:03 AM

就是因為人命是第一優先 法規才更要嚴格,統一標準

==>經常看到人在車還沒到前,穿越馬路,不管紅綠燈
如果行人(車也是)都管紅綠燈 不是更安全?

不管人車,只要是因闖紅燈而肇事都得負100%的責任 誰還要闖紅燈?
現今就是因為闖紅燈而肇事不一定負100%的責任
很多人的心態就會賭一賭對方會讓 (這樣不是更危險?)
類似事故才會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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