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未滿18~簽的旅行社合約!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29255)

hider777 2008-12-03 01:05 AM

引用:
作者miw511
16歲小女生又怎麼樣,旅行社是慈善團體嘛?
經驗不足沒收訂金,剛好學一次教訓
但是想用未成年這點來推卸責任,你自己摸著良心問,這樣子說得過去嘛?
一群自私自利的人


挨...
真會批評別人..
挨...
我該說什麼...
你是在說我沒良心嗎...
但事情也不是我造成的..
我辦活動也不會搞成這樣..
要說得過去什麼呢...
那我say sorry to you 這樣你有開心一點嗎...

iafliu 2008-12-03 01:08 AM

引用:
作者=TIM=
1.契約無效,民法未成年

2.旅行社可以向法定代理人要求賠償

3.兩萬五只是剛好而已,沒有牴觸其他法條而失效

坦白說,很想罵(人x)(廢x)

還說那什麼道不同不相為謀的狗屁話,吃糠的愷貨


可否請教一下第一及第二點的法條依據? 看不懂... :confused:

hider777 2008-12-03 01:10 AM

引用:
作者marks
花錢可以解決的都是小事
沒能力以後就不要強出頭
以後出社會也要懂得保護自己
那些就當是學費吧



就算是當作學費 也不是他承擔的
還是由他父母承擔不然頂多全班承擔... 所以能學到什麼我也不知道..
我也想讓她學到多一點 保護好自己

hider777 2008-12-03 01:22 AM

引用:
作者uk8008
有簽--旅遊契約書嗎?
除非前一天取消
否則需要付那麼多違約金嗎?
那一間旅行社啊?
有加入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嗎?
是品保會員的話
白天打這一支電話去問一下(02)2506-8185

不是品保會員的話
直接打觀光局
找局長 賴瑟珍處理一下吧!! (02)2773-7351
記得要白天打啊!!

學生雖然沒有經驗 也不要忘記自己的權益啊!!


謝謝你人真的很好.給的幫助最多.很謝謝你^^

hider777 2008-12-03 01:27 AM

謝謝大家的幫忙 有幫助的我都轉告他了
其他事情交給她自己處理了

以後還是別在網路上發問了
好多味道人士
網路一條龍 下線一條蟲


親友卡實在
:like: :like:

darksnow 2008-12-03 04:30 AM

16歲? 那不是高中高職就是專科,去找導師協助啊....

不過我比較好奇的是
行程沒確定?
人數沒確定?
金額沒確定?

這樣是簽啥約啊?

kuraki0607 2008-12-03 04:53 AM

噗大家罵來罵去真是有趣,我也來說說我的意見,話說民法是這樣寫的「由抽象到具體」、「由一般到特殊」。但是在適用上剛好相反過來。所以當我們看到一個事件的時候,先要思考發生了什麼具體的事情,再對應抽象的法條,適用上從有無特殊規定看起,如果沒有再看一般的規定。
我直接寫結論就好,本件未滿十八歲之小女生與旅行社所訂立之旅遊契約,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無論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但依民法第79條規定限制行為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使生效力。因此本件,在尚未得法定代理人承認之前,效力未定。亦即契約根本尚未成立,沒有契約有無違約的問題,該筆違約金暫時是不用理他的,除非法定代理人承認了,或是如同咕咕鳥說有第83條的情形,才會發生的問題(但是樓主沒說)。這一切都是為了保障交易安全,你認為一個十六歲的小鬼跟一個旅行社的業務,對於契約或法律上面認知哪個比較清楚呢,通常的情形應該是不辯自明吧。善哉善哉!

至於旅行社,去花錢問別人吧XD。 :laugh:

titan200711 2008-12-03 08:07 AM

我想書讀那麼多了 也應該知道做任何事該要有責任感
希望你出社會後 能記得今天的事
萬事非一句未成年所能推拖的
未成年就沒有責任感 成年後我不相信有多大改變
該賠多少 請班上的學生拿出擔當
錢的事情~你們玩不過商人的

不過 上面幾位~透清早 還沒刷牙嗎??????

marks 2008-12-03 09:03 AM

引用:
作者hider777
以後還是別在網路上發問了
好多味道人士
網路一條龍 下線一條蟲


親友卡實在
:like: :like:

都問完了才在那邊放馬後跑
十足的過河拆橋
沒有人在這邊欠你什麼
也沒有義務幫你擦屁股
怕被人訓就別在這裡出聲

W3940673 2008-12-03 09:04 AM

引用:
作者kuraki0607
噗大家罵來罵去真是有趣,我也來說說我的意見,話說民法是這樣寫的「由抽象到具體」、「由一般到特殊」。但是在適用上剛好相反過來。所以當我們看到一個事件的時候,先要思考發生了什麼具體的事情,再對應抽象的法條,適用上從有無特殊規定看起,如果沒有再看一般的規定。
我直接寫結論就好,本件未滿十八歲之小女生與旅行社所訂立之旅遊契約,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無論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但依民法第79條規定限制行為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使生效力。因此本件,在尚未得法定代理人承認之前,效力未定。亦即契約根本尚未成立,沒有契約有無違約的問題,該筆違約金暫時是不用理他的,除非法定代理人承認了,或是如同咕咕鳥說有第83條的情形,才會發生的問題(但是樓主沒說)。這一切都是為了保障交易安全,你認為一個十六歲的小鬼跟一個旅行社的業務,對於契...


看了半天,這一篇答的最好.找家長或老師一起去交涉.

下次辦活動記得先收訂金以確定人數.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2:01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