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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說假如喔
假如我的電腦故障了,手邊又沒有零件AB TEST 嘿嘿嘿...... "不需要了"真是好理由啊!!! |
真慘 樓主學亡室**跳海可能還有人同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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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怕的客人 硬要退 用不需要理由
還上網罵店家 有夠吃人 轉貼一下新聞 好像是針對某些佔便宜民眾報導 記者施春瑛/南市報導 消基會南區分會最近發現,有不少消費者搞不清楚「七日內無條件退貨」? 的適用範圍,誤以為購買任何東西,都可以在收受商品後的七日內退回商品, 結果衍生不少消費糾紛。消基會特別提醒消費者,到門�**坁契N不算「郵購」, 除非商品有重大瑕疵,否則不能退貨。 消基會南區分會總幹事鄭秀鳳表示,消基會最近接獲的申訴案件中, 有多起都跟「退貨」有關。一位吳小姐日前向家具行訂購了一套家具, 回去後發現尺寸不合,她認為「七日內可以要求退貨」, 因此隔天就向店家表示要退貨,結果遭店家拒絕,已付的一萬元訂金也要不回來。 另外,還有一位購買手機的民眾打電話到消基會申訴, 他說,消保法不是有「七日內可無條件退貨」的規定嗎? 為什麼七天都還沒到,業者竟拒絕他的退貨要求。 還有一位消費者是看了電視購物頻道介紹的減肥霜後,未直接撥電話訂購, 反而是到電視購物頻道的門�**妎R,結果買了兩天之後,她就後悔了, 趕到門市退貨也遭拒。 鄭秀鳳表示,消保法第十九條是有規定,訪問買賣或郵購對所收受的商品不願買受時, 可以在收受商品後的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業者解除買賣契約, 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 不過這不適用於到門�**坁哄C鄭秀鳳說, 目前很多量販店打出的七日內可退貨之保障規定,量販店願意比照消保法, 藉此提高顧客信任度的做法,相當值得肯定,但卻「誤導」了消費者, 因為事實上,若是消費者到商店去購買,就不能受消保法第十九條的保護, 而是適用民法第二四九條。 鄭秀鳳表示,消費者購物只要是有看到現貨、又可挑選, 在銀貨兩訖或是付了訂金後,除非有重大瑕疵,否則消費者無法主張要求退貨, 若消費者執意解除契約,店家有權沒收訂金。因此消基會特別提醒消費者, 過年前後購物的機會多,若是要先繳付訂金,訂金當然是付愈少愈好。 |
樓主的發文...真的是,弄巧成拙 :j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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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我去過 那個時候還只有光華店
覺得老闆人還不錯 價格也蠻平易近人的 我在那裡買一顆XP2200+ 然後叫老闆幫我挑一個風扇 順帶一提 那個時候我還不會電腦組裝 又不好意思叫老闆幫我裝 回家後自己慢慢拆CPU 然後看看青鳥風扇的說明書(最近才在網拍知道他的名字) 發現怎麼沒有K7的扣具 我哥叫我乾脆整台抱去叫老闆裝 結果老闆說沒空 拿工具叫我自己裝 哇哩咧 我又不好意思跟老闆說我不會 只好自己默默的拿螺絲起子在旁邊裝 裝到一半發現 我的爛機殼 power竟然是直放的 會卡到風扇 問老闆要怎麼辦 老闆很阿莎力的拿了一個機殼給我 說送我 真是太好了 (雖然跟我的機殼一樣都是那種米白色的鳥機殼) 結果就在那裡完成第一次整台拆掉重裝的經驗 從杜龍600升級XP2200+ 覺得還不錯 最近去了一次建國店 買了一咖偉訓6919伺服器機殼 真是有夠便宜的 料好又實在 只是真的有夠大的 我的superfour只能勉強塞下 我覺得樓主太衝了 標題也下的過重了一些 有時候可能會因此吃上官司 以後發言要小心一些 在消保法中 只有訪問買賣跟郵購買賣 才享有7天無條件退貨 撇開法律不談 買東西不能退貨 在台灣應該是一般買賣的交易習慣吧 除了商品有重大瑕疵除外 一般都是買家在同一家店換等值商品 老闆的臉也比較不會那麼臭 |
這年頭會裝個光碟機就以為自己多會修電腦的人很多
苦主大概是個還沒出社會的小朋友.. 大家也別罵他了 在家裡挫著等法院的毀謗庭通知單一定很難受 |
給大家參考一下..
刑法第 310 條 (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民法 第195條 (侵害身體健康名譽或自由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 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 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 就算碰到真的黑店 如果沒有掌握確實證據就採取行動 可能還會被反控誣告 刑法 第169條 (誣告罪):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 據者,亦同。 |
還把字還放那麼大,現在丟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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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教大家一個方法
買零件碰到用不到的情況 拿回去用"不相容".. 或是"跟我的硬體衝到"等等的理由換貨 通常店家不會太刁難.. 這種方法特別適合用在3C賣場 當月內都好處理.. 隔月人家結帳之後就交給YAHOO拍賣吧 總之..沒壞掉要退貨是絕對沒有立場 |
有一天換你們遇到這種事情
是不是也是"澳"來"給"朋"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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