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專利.就是大魚吃小魚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757322)

sibaken 2007-11-17 11:02 AM

引用:
作者地海巫師
舉例來說.
我申請了衣服拉鍊的專利
別人不能拿來用在衣服上
也不能拿來用在包包上
不管是什麼產品.都不能包含我的專利


這不太一樣
他只是發現了男性勃起機制
要是這個都能申請專利
那每個男性硬起來一次
都要付權利金不成

:D :D :D

地海巫師 2007-11-17 11:06 AM

引用:
作者sibaken
這不太一樣
他只是發現了男性勃起機制
要是這個都能申請專利
那每個男性硬起來一次
都要付權利金不成

:D :D :D


如果是應用一氧化氮的技術.可能要...

naoru 2007-11-17 11:08 AM

對某些單位而言
專利是以戰逼和的一種手段
目的不是掐死對手
而是要對手幫你賺錢.....
於是很多人請了一些沒有商業用途的專利
結果是未蒙其利...先蒙其害.... :think:

sibaken 2007-11-17 12:26 PM

引用:
作者地海巫師
如果是應用一氧化氮的技術.可能要...


還是不用.......
反倒是"應用一氧化氮的技術"可以申請專利,
這跟天然物無法申請專利是一樣的.

地海巫師 2007-11-17 12:46 PM

引用:
作者sibaken
還是不用.......
反倒是"應用一氧化氮的技術"可以申請專利,
這跟天然物無法申請專利是一樣的.


我的意思是指.因為那位醫師他是研究氧化氮在心血管上的應用
所以如果他申請了這方面的專利
那麼其他人利用氧化氮來充血就會涉及侵權
right :confused:

老飛俠 2007-11-17 01:09 PM

最近還看過更狠的案例,某國外大廠開了個產品規格要找國內代工廠替他們ODM,合約裡有條規定是:

產品設計開發過程中產生的任何專利、發明,皆屬客戶所有。

注意哦!不是只有得無條件授權他們使用而已哦!而是代工廠想出來的東西都算他們的哦!原創者自己沒有使用的權利哦!(連發明人都沒得掛哦!)

這是我看過最狠的條件,以往多半是你跟我買東西,要求我賣給你東西用到的技術專利也得一併無條件授權給你,以後你做別的產品時可以自由使用屬於我的專利,不用再得到我們的同意。但是這個案例更進一步,真的是整碗都要端去!

雖說在公司工作想出創意申請專利時,所有權也是屬於公司而非個人,但是好歹發明人還是掛自己名字,雖無支配專利權利,但一般公司多半也會給個獎金獎勵貢獻。最近看到的這個案例卻是連名字都沒資格掛,而是要把發明內容白白送給客戶去申請,以後再也沒有權利過問:stupefy:

可能很多人看了不以為然,認為開這種條件的客戶很無恥,這種奧客的生意不接也罷。不過很悲哀的是很多台灣廠商還是不得不接這種生意...:cry:

到處逛逛 2007-11-17 01:19 PM

引用:
作者不要問
專利並不是永久獨享有其時間限制的(各國規定年限不一)
業界並不太會用專利來卡死競爭對手,會出面利用專利權卡死對手的只有幾種可能
1.擺明不付費直接COPY的
2.對手的產品有實質價格上的競爭優勢且品質優於擁有專利權者
不然一般業界都會以合理付費授權的方式取得生產資格

現在的確會有拿專利來壓迫競爭對手的公司,但通常下場都不會太好
比如說車庫傳奇APPLE的麥金塔電腦,孤門獨市的下場最終還是拉下臉用INTEL的CPU
又好比RAMBUS的RAM,當年除了買CPU配的以外,其實也沒多少人願意另購,終歸被DDR打死
想要透過專利海撈一票的大有人在,但如果只準自己生產不准別人插花分杯羹,最終吃虧的是自己
市場要作大必需眾人一同協助才能擴大,獨佔必需要有相當的本事,必竟科技是不斷變化
今天逞一時爽快拿專利權壓制別的廠商,難保那天被反咬一口,不准分背羹早晚吃到羹 :stupefy:
再說並沒有永遠不可取代的產品...



這可不一定喔!!迪士尼的卡通人物像米老鼠,唐老鴨....其他的卡通人物,專利權已經到期了,美國國會還替他們延長時間幾十年時間,繼續下去真的會變的永久,實在有夠.....
:stupefy:

不要問 2007-11-17 01:43 PM

引用:
作者到處逛逛
這可不一定喔!!迪士尼的卡通人物像米老鼠,唐老鴨....其他的卡通人物,專利權已經到期了,美國國會還替他們延長時間幾十年時間,繼續下去真的會變的永久,實在有夠.....
:stupefy:

那應該算是著作權吧,還是肖像權
台灣著作權是作者死後50年就GAME OVER了
華德迪士尼1966年底死的,照算也要2016年年底才到
不過就算到了台灣就能任意生產相關產品嗎 :flash: 如你所說的美國政府會自動延長時限到永遠 :laugh:
一隻死老鼠跟一隻鴨一年海噱全球多少小鬼挖父母荷包,開玩笑這條稅金怎可能放掉 :p
相對之下日本三麗鷗那個還沒死的主婦弄出的無嘴貓也很恐怖 :fear:
誰叫台灣弄不出這種全球性的卡通化偶像,這可比那些電視上靠臉/身材噱錢的流行偶像賺的多又久
不過要造就這種卡通偶像又不是弄出可愛型態就行,還要靠長年行銷推廣
反正台灣一像有抄短線習慣,所以弄偶像藝人也還算不錯啦
反正江山代有才人出,長江後浪推前浪,前浪 :flash: 會不會死在砂灘上那是前浪自己的問題 :laugh:

JING FENG 2007-11-17 02:09 PM

是好也是壞..
好,保障發明的人.
壞,阻礙很多發展..

專利的書,自己有讀過二本..不過書名都忘了.(商周雜誌那本也有讀)
一本是講解如何申請專利..
一本講解專利的形成,從最早以前的講到現在網路時代..(爭議真的很多,對或錯真的很難去界定),不過這本書比較想講的是專利阻礙了很多發展(尤其是美國的蠻多專利,很多只為了自己本國的利益為主,迪士尼就是一例).

鴻海的書也有去讀過,裡面當初鴻海也是被玩的.
所以後來才會成立那麼強的法律部門.
對製造商來說,這是必需的.也才不會被”國外”玩.
只是沒想到,也拿來玩國內的.

想這些,還不如想想好好發明自己的專利,不是比較實在嗎?
而且主題不太對,只要你有專利,小魚是可以”玩大魚”的.SONY的震動搖捍就是一例.
國外也有很多律師,專門在做這種事,因為他要”抽成”賠的金額.

FieroGT 2007-11-17 03:28 PM

引用:
作者sibaken
這不太一樣
他只是發現了男性勃起機制
要是這個都能申請專利
那每個男性硬起來一次
都要付權利金不成

:D :D :D


不會吧.....................剛才............... :jolin: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2:22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