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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色戰車鎮魂曲 2007-09-21 02:14 PM

我整篇只看到這個重點

女兒(約高中生)

jckk 2007-09-21 02:14 PM

DM商品結帳時注意一下金額吧,以免原本想撿便宜的卻買到原價~
我相信很多人都沒有核對金額的習慣.........

雜念 2007-09-21 02:34 PM

引用:
作者jckk
DM商品結帳時注意一下金額吧,以免原本想撿便宜的卻買到原價~
我相信很多人都沒有核對金額的習慣.........


那要怎麼處理?
碰過好幾回,明明在促銷期間(在促銷期間的中期,不是開始或快結束的時間),
貨架上的價格標籤也是促銷價,
結帳時卻是以原價來賣給你!

JJ19 2007-09-21 03:12 PM

引用:
作者雜念
那要怎麼處理?
碰過好幾回,明明在促銷期間(在促銷期間的中期,不是開始或快結束的時間),
貨架上的價格標籤也是促銷價,
結帳時卻是以原價來賣給你!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447244
請參考小弟之前的經驗

Rainwen 2007-09-21 05:00 PM

引用:
作者jckk
DM商品結帳時注意一下金額吧,以免原本想撿便宜的卻買到原價~
我相信很多人都沒有核對金額的習慣.........

我有核對金額的習慣,但有時會碰到一個情形,對方少算我錢.... :flash:
這時內心都好掙扎喔~ :nonono:

chalice 2007-09-21 05:33 PM

引用:
作者devi
家樂福有個快速結帳櫃台,限5件商品以下消費者使用。
那天,去快速結帳櫃台,發現怎麼結帳台上堆滿了東西。
結果是,媽媽帶著女兒(約高中生)買了10樣東西,要求結帳人員分兩次結帳,也就是當成兩個人各買5件商品,但還是一起算錢 :jolin: :jolin:
我看的出來結帳人員臉上三條線,但還是讓那對母女過了。
老實說,我對那對母女,既佩服又幹醮.................

那位媽媽是在玩文字遊戲,只是會讓後面的人很不爽

之前有人寄一封信給我看,也是關於限定5建商品的快速結帳故事

引用:
大家應該都看過
很多大賣場都有設"X件物品以下"的結帳台
是為了給只買幾樣東西的顧客比較快速的結帳時間

那天在某家大賣場
因為只買了兩三件東西
所以我就往那家店設的"5件物品以下"的結帳台走去

就在準備排進去的時候
一個男的推著一台購物車搶先我一步

我看看那台購物車
裡面堆了三分之一車的東西
你是看不懂收銀機旁邊的牌子嗎

我跟他說"先生,這裡只限買五項商品以下結帳喔"
他轉頭看我一眼 繼續排他的隊

輪到他結帳了
收銀員看看他車裡的東西 再瞄了他一眼

看到那男的身上穿了一件某大學康輔社的外套

就開口問那的男的
收:你是XX康輔的喔

男有點小驕傲)對阿,你知道喔
收:那你也是XX大學的囉
男:對阿
收:那你是文組的還是理組的阿

男:阿?(有點疑問)

這時那個收銀員指了指那塊寫著"五件物品以下結帳台"的牌子說.....

""我想知道你是看不懂中文還是不會算數""..................

jckk 2007-09-23 10:51 AM

引用:
作者雜念
那要怎麼處理?
碰過好幾回,明明在促銷期間(在促銷期間的中期,不是開始或快結束的時間),
貨架上的價格標籤也是促銷價,
結帳時卻是以原價來賣給你!


我那一次是直接在收銀台叫客服人員出來,得到的答覆是"我們有把電腦資料更新啊,
但不知為什麼又跳回原來的金額" :jolin: 那次是DM商品期間的第二天,事實真相
如何當然不得而知,就算不接受他的說法也無可奈何;後來以DM價結帳並拿到致歉
的贈品,從此幾乎就成為我的拒絕往來戶~

真希望水果報或消基會去各大賣場來個稽核調查,拿著DM逐一檢查商品金額是否相符,
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flash:

hsinyic2 2007-09-23 11:04 AM

前幾天家樂福三民店結完帳
剛離開櫃台幾步
就有人追著我要檢查發票
搞什麼東西阿 :mad:

在大潤發跟以前的TESCO從沒發生這種事

ahom 2007-09-23 11:32 AM

引用:
作者hsinyic2
前幾天家樂福三民店結完帳
剛離開櫃台幾步
就有人追著我要檢查發票
搞什麼東西阿 :mad:

在大潤發跟以前的TESCO從沒發生這種事

這一篇給您參考
逛賣場被請去辦公室...

ahom 2007-09-23 11:39 AM

再幫忙一下.....
引用:
作者nxxk
好像還蠻多人遇到這種鳥事的。
我提供親身經歷給大家,教大家如何自保。

如果在賣場被懷疑偷竊,通常會有警衛或工作人員不讓你離開,要請你跟他們去辦公室。

這時候千萬不要慌張,也絕對不要跟他們去任何地方,就站在原地。
櫃台通常有攝影機,稍稍靠近攝影機,讓攝影機拍清楚一點。
然後跟對方說你沒有偷東西,你就可以離開了。

這時對方一定會阻擋你,不讓你離開。
(最好能讓攝影機拍到阻擋的動作,有友人同行手機就拿出來拍別客氣)
重點來了......
馬上打110報案,說明你所在的地點,跟警方說有人妨礙自由,請他們來處理。
(一定要親自打110報案,報案電話會有紀錄)

然後站在原地等警方來,不要讓任何人接近你以免被栽贓。
(有認識媒體朋友的,也打電話請他們來吧)

等警方來後向警方說明此情況,處理過程中,警方也不可以搜你的身,(但你可以配合警方要求)
告訴警察對方不讓你離開,所以你要告他"妨礙自由"(要講對,不要講其他有的沒的)
千萬不要接受對方的口頭道歉,要堅持提告對方,所有人都去警察局作筆錄。

到警察局之後警察一定會希望你們私下和解,因為如果你不和解堅持提告,
那個阻止你離開的人當場就要被收押。

這時候你就可以開出和解金額了,
如果對方不和解,那報案三聯單寫一寫,對方被關起來你就可以回家了。
沒有人會想被關,所以都是私下和解,
至於和解金額多少就看自己的談判能力嘍。
(當時和解的金額約是5萬左右)

如果你是真的偷了東西被抓到,建議你還是乖乖認罪,搞一些有的沒的只會讓自己更慘。
但如果你真的沒偷東西,就要懂得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要被欺負了再上網抱怨這都沒用。

附上相關條文

刑法第302條 (妨礙自由)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02條(強制罪)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
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07條(非法搜索)
不依法令搜索他人身體、住宅、建築物、舟、車或航空機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第一項 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民法第一九五條(名譽賠償)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
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
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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