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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逛賣場被請去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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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ing,白大和湯姆大我看我還是學湯姆大好了,我也是只有一陀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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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要練身體了,改天才派的上用場
沒被懷疑過,不過有遇過去家x福時,結帳後老婆發現有某東西價格不對 然後一個小姐跟我們去貨架看價格 她看到架上的價格就在那說這是工讀生沒換掉,實際上不是那個價格,接著拿對講機不知跟誰問如何處理 很不巧的我沒那個時間等她慢慢查價說理由 火氣很大對她說:我理你那麼多,上面什麼價格就什麼價格,xxx,快一點給我搞定,不要在那五四三,你們工讀生沒換掉關我什麼事,大不了我們不買了,不要在那浪費時間 正好那層的某幹部在附近,聽到我在發火跑過來問發生什麼事 等她知道什麼狀況,就下決定用那個價格賣我們 這個小事一件,但算她運氣不好,正好在我心情不好時,出這種狀況 |
引用:
"以彼之道, 還施彼身", 湯姆網兄 做 的漂亮 !! :D |
引用:
現在有變一塊嗎 |
引用:
之前七八區有個討論串有討論過相關的法律條文, 您可以爬爬舊文就會知道, 如果找不到證據, 他們怕我多過我怕他們啦!!! :D |
「大聲說」引起大眾注意,請他們報警,要求警察到才開包包,讓警察作證。
如果他們不報警,又限制你離開,請馬上報警,說被強行限制人身自由。 當警察到場搜不到,可以告賣場誣告。 如果有空,就到地方法院去告,反正檢察官會要賣場跟你和解, 到時把相關費用列給他,交通費(taxi)、請假、精神撫慰金.... PS:賣場也不敢亂報警啦,賊得很,強調這一點,他們應該就不敢機車了。 |
引用:
的確 當在公共場所說人偷東西 如果沒證據會變妨礙名譽 這下賠的可不只送的那張紙 所以如果沒拿被誣指時,最好把夠份量的也叫出來..那些保全層級太低了..當著眾人 攝影機前給它一個個拿出來...要是沒證據...他們一定會道歉這樣就好玩了 :laugh: |
一堆店家欺負不懂法律的人!
先前小弟處理婚紗拍攝問題, 到最後只說了一句"是你們公司規定大還是政府法律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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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還蠻多人遇到這種鳥事的。
我提供親身經歷給大家,教大家如何自保。 如果在賣場被懷疑偷竊,通常會有警衛或工作人員不讓你離開,要請你跟他們去辦公室。 這時候千萬不要慌張,也絕對不要跟他們去任何地方,就站在原地。 櫃台通常有攝影機,稍稍靠近攝影機,讓攝影機拍清楚一點。 然後跟對方說你沒有偷東西,你就可以離開了。 這時對方一定會阻擋你,不讓你離開。 (最好能讓攝影機拍到阻擋的動作,有友人同行手機就拿出來拍別客氣) 重點來了...... 馬上打110報案,說明你所在的地點,跟警方說有人妨礙自由,請他們來處理。 (一定要親自打110報案,報案電話會有紀錄) 然後站在原地等警方來,不要讓任何人接近你以免被栽贓。 (有認識媒體朋友的,也打電話請他們來吧) 等警方來後向警方說明此情況,處理過程中,警方也不可以搜你的身,(但你可以配合警方要求) 告訴警察對方不讓你離開,所以你要告他"妨礙自由"(要講對,不要講其他有的沒的) 千萬不要接受對方的口頭道歉,要堅持提告對方,所有人都去警察局作筆錄。 到警察局之後警察一定會希望你們私下和解,因為如果你不和解堅持提告, 那個阻止你離開的人當場就要被收押。 這時候你就可以開出和解金額了, 如果對方不和解,那報案三聯單寫一寫,對方被關起來你就可以回家了。 沒有人會想被關,所以都是私下和解, 至於和解金額多少就看自己的談判能力嘍。 (當時和解的金額約是5萬左右) 如果你是真的偷了東西被抓到,建議你還是乖乖認罪,搞一些有的沒的只會讓自己更慘。 但如果你真的沒偷東西,就要懂得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要被欺負了再上網抱怨這都沒用。 附上相關條文 刑法第302條 (妨礙自由)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02條(強制罪)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07條(非法搜索) 不依法令搜索他人身體、住宅、建築物、舟、車或航空機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第一項 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民法第一九五條(名譽賠償)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
引用:
有些人不知道是真這麼豬腦還是怎樣. 既然態度要這麼硬, 就要有十足的把握嘛. 做事這樣也可以當店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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