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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奇問一下,台灣的警察帶逮捕嫌疑犯之前要不要說你有權保持沉默...等等警告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710897)

Another One 2007-04-13 08:02 PM

引用:
作者Rosette
那個法條是參考用的,在台灣沒有搜索令都可以搜人家家裡跟車子,搜出來的東西也都可以上法庭當證據用,所以唸不唸意義真的不大。


..............

你沒被臨檢過喔

條子覺得你可疑,會叫你打開後車廂跟置物廂給他看

機車也是一樣叫你打開置物廂給他看

沒搜索令他不會動手搜你車子的

semmy 2007-04-13 09:59 PM

警察臨檢只能檢查駕照,行照,以及直接目視下可看到的車廂內空間,沒有搜索票是不能開行李箱!

這是之前一位憲兵上尉,海巡中隊長教的,不過一般人不知,也不想跟警察盧,所以通常會傻傻的打開給警察看

Another One 2007-04-13 10:10 PM

引用:
作者semmy
警察臨檢只能檢查駕照,行照,以及直接目視下可看到的車廂內空間,沒有搜索票是不能開行李箱!

這是之前一位憲兵上尉,海巡中隊長教的,不過一般人不知,也不想跟警察盧,所以通常會傻傻的打開給警察看



如果你有時間跟他耗,當然可以選擇不開

沒有背景的平凡老百姓還是配合吧! !

條子要整你的話,方法太多了........ :rolleyes:

mini.m 2007-04-13 11:40 PM

引用:
作者semmy
警察臨檢只能檢查駕照,行照,以及直接目視下可看到的車廂內空間,沒有搜索票是不能開行李箱!

這是之前一位憲兵上尉,海巡中隊長教的,不過一般人不知,也不想跟警察盧,所以通常會傻傻的打開給警察看

雖然知道,但不知是哪一條的規定。
如果您知道的話可以告知嗎?
謝謝! :)

引用:
作者Another One
如果你有時間跟他耗,當然可以選擇不開

沒有背景的平凡老百姓還是配合吧! !

條子要整你的話,方法太多了........ :rolleyes:

我應該都惠開給他看,懶得跟他耗時間。
也不想惹麻煩。誰叫人家說條子是有執照的流氓,兇得要命。
不過哪天撐著或有能力的話,會跟他耗也說不定。

netor 2007-04-13 11:51 PM

只要不是自己違法,警察要求的就讓他自己去做,免得當場給你一條妨礙公務。例如要求你開行李箱,你就站在一旁,都不要說話(行使緘默權),讓他自己去開...

事後,再來"依法辦理"

一位律師朋友教的

Rosette 2007-04-14 03:36 AM

引用:
作者pgoodman
網路發言...還是要有真憑實據~
請舉例您所說的實例...
尤其是黃色字體部份...
有一點基本常識都知道...
那是會被打槍的喔!


我真的沒有基本常識,你打槍吧,用力打,我就是那種會乖乖開後車廂的,我真的開過,連前面引擎蓋都打開,這樣可以嗎,謝謝^_^!

不是每個人都有錢找律師去攪和這種事情。

lwm 2007-04-14 03:42 AM

引用:
作者netor
只要不是自己違法,警察要求的就讓他自己去做,免得當場給你一條妨礙公務。例如要求你開行李箱,你就站在一旁,都不要說話(行使緘默權),讓他自己去開...

事後,再來"依法辦理"

一位律師朋友教的

+1
我的律師朋友也是這麼說的,
還說,如果有錄音錄影設備,
可以拿出來記錄事情,
免得警察真的要搜,還能搜出白粉什麼的來,
聽說他們口袋裡通常會有備貨....
真的搜出來,也千萬不要用手去碰,
免得留下指紋在毒品上坐實指控...

abo5738 2007-04-14 03:44 AM

我印象中 警察都是在開罰單賺錢 國庫很多收入都是從這邊 誰叫台灣人愛違規
就像台中市 哪些地方警察愛臨檢 抓違規 我都快背起來了
麻辣天后宮裡 黃小柔 不是說 遇到警察 用釣魚方式 開她酒駕 無照 大賺罰金嗎?

Rosette 2007-04-14 03:50 AM

引用:
作者abo5738
我印象中 警察都是在開罰單賺錢 國庫很多收入都是從這邊 誰叫台灣人愛違規
就像台中市 哪些地方警察愛臨檢 抓違規 我都快背起來了
麻辣天后宮裡 黃小柔 不是說 遇到警察 用釣魚方式 開她酒駕 無照 大賺罰金嗎?


像黃小姐這種就真的很活該,沒違規是真的不用怕。

---------

我前面說的例子只是警察純粹看我車不順眼,我沒違規也沒喝酒,他還是要我拿證件然後叫我開這個開那個,如果我要槓上警察,真不知道要搞到幾點才能回家,現在想想,我真是太沒常識了,該死。

還好警察從頭到尾態度都還算不錯!

pgoodman 2007-04-14 07:43 AM

引用:
作者Rosette
我真的沒有基本常識,你打槍吧,用力打,我就是那種會乖乖開後車廂的,我真的開過,連前面引擎蓋都打開,這樣可以嗎,謝謝^_^!

不是每個人都有錢找律師去攪和這種事情。

請你毋需那麼激動...
既然沒常識...那我順便告訴你...
在筆錄偵訊時...警方也會告知你權利~
保含行使緘默權~聘請免費的義務律師~夜間偵訊同意權等...
而且~全程必須錄影錄音~希望這樣子有助你增加一點點常識...
關於你前面提到~尤其是黃色字體部份~
引用:
作者Rosette
那個法條是參考用的,在台灣沒有搜索令都可以搜人家家裡跟車子,搜出來的東西也都可以上法庭當證據用,所以唸不唸意義真的不大。

車子的部份或許有爭議~因為是你自己開方便之門~
但是你所說的家裡部分~就算是你自己開的方便之門~
無須上到"法庭"光是在偵查程序~
你所謂的"證據"就已經被檢察官打槍了~
而且不管是法院或偵查庭~
你一樣可以行使緘默權~聘請免費的義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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