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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萬BMW驚悚車禍! 男子被撞斷成兩截 上身卡引擎蓋! 冷血駕駛丟路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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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情就是誇張可言,開100我想應該也不是第一次,也沒警察要去抓,然後過馬路那個也很扯,開
一百應該是遠遠就可以聽到聲音了吧?未免反應有點....都不看路的嗎?還橫越馬路。最糟糕就是那個開 車的,撞斷人家還不道歉 :tu: 就好比上面說的只想"逃"而已 :think: |
引用:
嗯,斑馬線就在旁邊... |
引用:
那就是上樑不正下樑歪........ 一堆老法官不也判得亂七八糟的.... |
引用:
時速過一百(駕駛都說時速100,我想不只100km/h:think: )遠遠處很快就衝過來,搞不好才走一線道距離就差不多要撞上了 住宅區開一百,你想有多快...一般看到快車大都八十左右 我懷疑駕駛太遠沒看到人,當看到時已經要撞上了,沒撞那麼大力人會卡住還撞成二截 |
引用:
我不曉得有多快,不過.......應該可以由前面的攝影機的畫面"算"出到底有多快 至於撞擊地點.........我也不曉得,我家的電視我用聽的不是用看的 :stupefy: 你的懷疑其實都屬合理,甚至我們可以懷疑他是否有酒駕(因為死無對証) 有的人酒精能耐好,喝半瓶高梁走路正常的大有人在 :stupefy: 說真的他真的沒看到死者要穿越馬路,不然應該會有閃躲動作 :think: |
這種人交保...= = 以後一定還敢開快車!! 但是可能不敢開100公里
改開200公里以上 除非斷了他的三肢! |
歡迎來到台灣.....:jolin: :jolin:
一個人人自危的時代............. |
肇事逃逸喔~~幹:tu:
斬首 斬首 斬首~~:mad: 歹勢~~打嘴炮~抒發心中的情緒:think: |
這件案子,小弟倒覺得法官讓肇事者交保確有其需要....
理由是:肇事者應非故意撞人,甚至故意殺人嫌疑,而且雙方也完全不認識,沒有必須致人於死的動機~ 法官讓肇事者交保後,等於給肇事者一些時間處理後續道歉和賠償問題,處理的過程和家屬的接受程度 ,也會是日後法官對案件判決的重要依據! 若肇事者完全不認錯道歉,甚至也不賠償,法官可判重一點,這 便有很大的合理性! 若將肇事者收押,肇事者在人身不自由情形下,後續處理相對困難些~~ 死者當時也未注意遠方有高達時速百公里的高速車輛急駛而來,小弟感覺死者可能有喝酒而未能注意 身外狀況(死者父母也說了:死者長期失業,也愛喝酒)~ 當然啦,事件的肇事主因是車速過快,駕駛沒能住 意前方有行人通過斑馬線~),駕駛應負起絕大部分的責任! 至於肇事者的弟弟涉嫌湮滅證據刑事部份,說實在的,肇事者弟弟這樣的做法,於情於理實在也情有可原 ,希望法官輕判,讓弟弟能易科罰金記取教訓,應可無再犯之虞! 只是案件中,死者身首異處,實在很罕見,且監視器拍得很清楚,才讓媒體和社會大眾對此案件高度關切! 這樣的案件發生時,依照目前監視器街頭林立之下,果然沒幾天就抓到肇事者..... 奉勸車禍的肇事者,一但車禍發生,無論狀況如何,還是勇敢面對現實比較好,面對法律的制裁,判決也會 較輕,肇事逃逸絕對是最笨的做法! 即使撞到人而致人於死,還是"勇敢下車",面對法律才是最好的方式! |
我想2者都有錯~因為過馬路一定要看左右方來車~我想死者可能是直接跑過馬路~未注意有一台
高速車駛來~ 而駕駛開車開太快~撞到人又不停下來處理反而烙跑~實在很要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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