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轉貼:我家狗狗活活被飯店人員冷血打死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590142)
|
|---|
引用:
那要是弱智的人打死對方呢,社會上也是有這消息阿,被打死的人也是活該嗎,家裡面有這樣的人就要小心照顧,否則就像是不定時炸彈,回主題,有些人家裡面養了凶狠的狗,卻放任牠四處走,被咬的人也是活該嗎,只要是動物都有防衛本能,只是有些人控制不了,兩邊也都不想這樣 |
引用:
如果對方是弱智的成年人也就是智力不能符合正常人標準時,那麼行為舉行上的決定很容易是生物本能優先於社會道德規範,當他的智力不足以讓他判定陌生人的行為是友是善,但足以讓直覺上他認定到有威脅或侵害時的主動動手,被打死也是活該囉!? 很多弱智人士可能手上抱個東西在路上走,旁邊的路人一時興高采烈雙手揮舞或大聲講話,正好嚇到了旁邊弱智人士以為要搶東西,所以先動手推了路人等,這時有兩個狀況: 1.正常人:也被嚇一跳,可能覺得心裡不舒服但也因對方的情況所以不去計較了 2.飆車族、人渣等:覺得自己被打所以不爽打回去了,甚至把人打死 就你所說的,這叫活該,防衛過當!!!很帥的口氣...但很令人不齒 :tu: |
引用:
我也不太懂為何你拿人與動物相比? 大至鮪魚小至細菌,人類天天在殺,跟小狗一樣都是生命! 有沒有錯看法律,人類定的法律 弱智成年人在外面造成交通意外,誰該負責? 放他出來的家屬會為了數十人的生命安全負責嗎? |
上面有的人搞不清楚,迷你杜賓跟杜賓犬體型上完全不一樣,還有人說貴賓打成杜賓?
這是迷你杜賓,又稱玩具杜賓,成犬大概跟博美,西施差不多大吧 ![]() 這是杜賓犬,一般作為軍犬或警犬 ![]() ![]() |
說到狗
我有次親身的經驗 國中時有一次參加接力賽跑 當時跑到一半,不知從哪冒出來的一隻狗 一看到有人在「跑」就突然追了進來 正在賽跑的人有人有發現;有人沒發現 結果大家全亂成一團、擠成一團然後摔成一團 拿著棍子進來趕狗的老師 狗沒打到,卻被參賽的選手撞倒 後來不幸中的大幸是沒有人受重傷 大多是手、腳擦傷 其實在運動場上如果競賽正在進行中有狗突然闖進來 這是非常非常危險的一件事 同樣的 當狗闖進了泳池也是非常危險的 多數的泳池是禁止泳客在泳池邊跑 就是怕泳客滑倒發生危險 愛狗人士有很多 但怕狗人士也不在少數(我跟我內人均是) 如果被嚇到 結果滑倒因而跌傷 飯店是要負很大的責任 所以他們有義務要積極維護泳客的安全 按原作者的陳述 飯店固然在作法上有更恰當的處理方式 但「狗」確實也已造成了相當的安全顧慮 |
重點是
沒圖沒真相,不要人云己云 |
有一些狗真的不適合放著讓她到處跑
有一些環境真的不適合養狗 有一些人也不適合養狗 我家這邊每天就是有一條土狗(好像是虎斑犬有像長皮膚病一樣的毛) 每天晚上在你熟睡的時候一有車經過就會狂吠 中午想要休息的時候牠又開始亂吠 跟家人去市場買菜一經過狗窩前牠就衝出來亂吠 跟狗主人溝通過結果對方認為它的狗很可愛所以就放任繼續亂吠 可是這種狗很奇怪把鍊子放開牠居然就不會亂叫 反倒看到人就會夾著尾巴躲旁邊 這是不是所謂的狗仗人勢 我家住的是大樓公寓 就是有不負責任的狗主人 週休二日都把狗丟在公寓裡 再假日得時候給妳叫一整天 到半夜還在哀嚎 真的是夠了 這種情況如果持續發生一年以上.... 我現在非常討厭狗 看到這則文章並不會覺得狗可憐 正常人被狗嚇到我覺得應該是會有想要踹狗的衝動巴(會不會做不一定),如果被狗咬傷或是因為被狗驚嚇受傷,我想應該會對狗就會有攻擊的行動出現,或是對狗主人要求賠償! 飆車族我覺得跟狗一樣,很多野狗都是一整群出來活動的其中還會有狗老大,只要看到好欺負的就會一整群撲上去,所以才會有烙單女童被野狗攻擊,上次我跟女友去科博館散步也差點被野狗攻擊,我拿石頭打到其中的一隻,"該"了一聲才全部烙跑,但是通常飆車族烙單的時候就會變俗仔跟單獨行動的野狗一樣,看到會想要踹因為集結起來又會變成社會問題到處攻擊人!! |
名 稱: 動物保護法 (民國 93 年 01 月 07 日 修正)
第 20 條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並採取 適當防護措施。 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 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前項具攻擊性之寵物及其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 之。 第 29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三 違反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無成年人伴同或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使 具攻擊性寵物出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 第 31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拒不改善者, 得按次處罰之:六、飼主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使寵物無七歲以上人伴同或未採取適 當防護措施,出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 |
引用:
我想這只是一個引爆點而已,倒不是真的討論事件本身,大概是很多網友有這種被所謂愛狗人士隨意放狗嚇人的切身之痛...... 我就是,下班時被隻突然衝出的狗搞得差點撞車,狗脖子上還有項圈...... 回來看到這種文,一股火就上來了... sorry!! |
狗咬狗 一嘴毛~那條狗沒去安太歲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34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