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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聞] 上班「敲敲」聊天 當心老闆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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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重點....希望不會有此情況.... :ase 至於您前面的說法有點可以討論.... 就是現在老闆到底是希望花錢買員工的"時間"?還是花錢買"績效"? :ase |
唉!!還真是上班族的殺手...科技始終是來自對付人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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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公司裝有這種系統沒有事先告知,那跟偷裝針孔攝影機沒兩樣。
2. 公司如果有自己一套評估績效的方式,何必花費時間跟金錢去買這種產品。 3. 效率跟時間絕對不成正比。 4. 工作講求責任制,時間應為員工掌握。(依工作性質決定...) 5. 保護公司的營運方式及商業機密是員工義務。 |
一個堂堂總經理做出這種東西,由此可見他的心胸實在是...
這樣的公司不會有好的發展,老闆跟員工你防我我防你。 大家還是別加入這種公司∼ |
類似的軟體不是出來很久了,這只是功能更加強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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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實際上祕密通訊的自由並沒有人損失掉,因為員工想要祕密通訊,大可以用自已買的手機。這跟本談不上什麼抵觸憲法 但是未經允許,而非正常的使用公司的網路資源,老闆還不至於沒權利管。不過若是未經事前知會員工祕密監視的話,說是公司祕密窺探那還說的過去 而如果員工守則有事先說明清楚網路會被監視的話,公司應該是可以免責的。監視的目的不是為了窺探員工的隱私,而是在告訴你不要上班時間打混有人在看著你,員工明知道有人監視還把跟隱私有關的事在公司的網路上講,那只能說他自已活該。 |
網路監控......只能說還是去當老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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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任何通信方式都享有憲法保障 , 不管是誰 ... 公司可以以各種方式告知員工不可以濫用公司資源從事個人行為 , 但 , 不可以進行任何方式的窺探 , 只要為之 , 不管有無事先告知 , 就是違法 . 就像是監聽 , 也必須由檢察官開具許可之後 , 才可以從事的行為 .. 公司任何高層 , 都不具有檢察官的身份 , 當然不可以進行任何司法行為 |
引用:
公司的資料當然重要,可是也不能把所有的員工都當成賊, 這根本就是不尊重員工的行為。 我懷疑這樣做的公司大概是不想永續經營了, 經濟不好的時候, 大家可能還會買你的帳, 讓你監視; 等到經濟好的時候, 誰會想要進一個這樣完全不尊重員工的公司? 只怕到時候,就算取消了這個監視的政策, 還是沒有人會想要到這個有過「輝煌紀錄」的公司上班。 |
幸好在我們公司不成立
因為我的經理自己用 MSN 還主動問你有沒有用 MSN 有時也用 MSN call 你過來,有事要討論 他跟客戶有時也用 MSN 聊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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