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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ENDnew 2005-01-11 12:04 PM

引用:
作者Ras~
紅燈右轉
在台中時,騎機車時早就想這樣做了,紅燈右轉被開單,一點都不人性、合理
為什麼要白白的浪費那些魚蠢的時間呢?明明就沒車沒人…
轉時小心點就好了,條子專門喜歡躲在轉角抓這條的,這條取消,條子們又要另闢財路了…

台北行人太多,或許不適合,或許讓機車族可以紅燈右轉,汽車太大台就不要吧…
機車要撞屎人也不容易、除非被後方的大車再壓過才會閉命吧

機車族騎車紅車右轉,個人舉雙手贊成!!!


法規是給守法的人看的
如果大大你不希望浪費時間在等紅燈上面~你大可直接右轉沒關係(只要別遇到警察 :laugh: )
只不過會有增加躺在病床上的機率罷了 :stupefy:

ggjtwo 2005-01-11 12:11 PM

我覺得應該看路段
像是超大條的大馬路還有上班時間
都可以開放紅燈右轉
還有行人也要做好配合工作
多走天橋和地下道
沒有斑馬線的地方紅燈不能右轉
這根本就是浪費駕駛人的時間
如果在非交通要道或是行人較多的鬧區或是學校
當然還是以行人為主
其實這些應該要針對路況作設計
沒有一定要全面限制或全面通行

lioushen 2005-01-11 12:17 PM

個人持反對意見 ...

因為國人用路時 , 沒有習慣禮讓直行車 , 轉彎車喜歡跟直行車搶道 .
這是很多事故的主因 !!

這樣不行 2005-01-11 12:28 PM

啊...............
順便抱怨一下
忠孝東路往東的方向(就是SOGO對面錢櫃那條)過了復興北路之後
在錢櫃前面那條大馬路居然只有兩車道開放給機車走
偏偏路邊又停滿了小黃跟其他汽車
每天都要走禁行機車過去,有時候甚至要走內車道才過的去,真不知道哪天過去會被拍........

my755 2005-01-11 04:56 PM

引用:
作者borjang'
我有另一種不同的想法:

紅燈不能右轉,是為了保護行人

但是難到綠燈可以右轉,就不會撞到行人了嗎 ?

(我對於綠燈可以右轉這件事,一直感到不解。有在台北市開、輢車的人一定能知道我在說什麼。)


那麼就改成兩段式右轉啦.... :laugh: :laugh: :laugh:
左轉右轉都兩段!! :flash: :flash: :flash:

n_akemi 2005-01-12 07:00 PM

小弟以為紅燈不應該可以轉彎。
若考量到行人與慢車道行車問題,應該要有其他設計,而不是隨便改一個號制限定。

綠燈可以右轉,右轉車必須等右側行人通過。
紅燈可以右轉,右轉車必須等前方行人通過。
車可以走,人也可以走,又規定要讓行人?
如果都可以轉彎要行人號制燈做啥?

若有專用右轉車道與號制,機車行駛車道則會少一線,對於某些同向車道在兩線以下的情形,就很容易去妨礙到其他直行車輛。
台中市中港路就曾經有過外側車道兩線,一線可讓機車等待左轉,一線直行與右轉,小弟覺得設計的很爛...因為外側常常被車堵住。

再來,有很多路段右轉車爆多,佔用直行車道情形嚴重,規定機車必須行駛同向外側兩個車道,結果變成沒有車道可以直行。
同理路橋下開放左轉也是如此,常常造成直行車道大塞車...

不知道這些新規定是哪個傢伙設計的?

tsushi 2005-01-12 07:29 PM

小弟現在才發現原來綠燈右轉就不會有撞到行人的顧慮
也才發現原來人的眼睛看後方會比看側方清楚,更可以注意到身邊狀況.

還有就是這條法律有一條配套措施就是 如果不禮讓行人先走,罰鍰將提高兩倍.怎麼沒看到有人說. 儘管這項舉發比較會容易引起爭議.

還有之前一堆人罵警察不該躲起來拍照舉發,怪了,會拍照舉發表示駕駛先違規在先,既然會違規當然是違反道路安全法. 既然違法表示容易產生危險. 怎麼就看到一群人也再罵.

今天罵的人,不知道有沒有人因為紅燈右轉被開過紅單,尤其是發現當根本路上沒車時,
或許這只是個案. 不過,小弟倒是覺得,以台灣道路車輛狀況,好好把機車跟汽車分流才是重點,就像以這條法規來說,讓汽車可以紅燈右轉,對機車族來說,還可以省掉跟汽車爭道的機會.當然也要視當時橫向車道的車流狀況就是了.

基本上,這條法規還算是比較合乎實際使用狀況的法,當然,法定的好不好,重點還是在使用者本身的習慣,否則怎麼定都沒用.

無法理解,為何連這樣修法,都可以被人罵成這樣.現在是怎樣?只要會罵就表示自己很有本事,很懂嗎?還是只要可以反政府就表示自己是獨具慧眼,自命清流.這樣跟選舉只會互罵的政客有何不同.

多給點正面的建議,少點謾罵吧!這樣社會才會更進步.

usher67 2005-01-12 07:57 PM

引用:
作者tsushi
小弟現在才發現原來綠燈右轉就不會有撞到行人的顧慮
也才發現原來人的眼睛看後方會比看側方清楚,更可以注意到身邊狀況.

還有就是這條法律有一條配套措施就是 如果不禮讓行人先走,罰鍰將提高兩倍.怎麼沒看到有人說. 儘管這項舉發比較會容易引起爭議.

還有之前一堆人罵警察不該躲起來拍照舉發,怪了,會拍照舉發表示駕駛先違規在先,既然會違規當然是違反道路安全法. 既然違法表示容易產生危險. 怎麼就看到一群人也再罵.

今天罵的人,不知道有沒有人因為紅燈右轉被開過紅單,尤其是發現當根本路上沒車時,
或許這只是個案. 不過,小弟倒是覺得,以台灣道路車輛狀況,好好把機車跟汽車分流才是重點,就像以這條法規來說,讓汽車可以紅燈右轉,對機車族來說,還可以省掉跟汽車爭道的機會.當然也要視當時橫向車道的車流狀況就是了.

基本上,這條法規還算是比較合乎實際使用狀況的法,當然,法定的好不好,重點還是在...

原來政府或立委定的法條是不可以批評不可以罵的!
只要批評或罵政府就是自命獨具慧眼,自命清流

tsushi 2005-01-12 08:09 PM

引用:
作者usher67
原來政府或立委定的法條是不可以批評不可以罵的!
只要批評或罵政府就是自命獨具慧眼,自命清流

有人說不能罵不能批評嗎?這位網友說法會不會過於斷章取義了點?
我也只是老百姓,對政府一些規定也覺得不合理,也不滿.
但要批評總該有點內容吧,可以把自己的看法提出來討論,不管在這邊說有沒有實際用途.
但如果只是發洩情緒式的謾罵,這樣好嗎? 如果大家都這樣,那還有什麼搞頭?
討論區顧名思義是討論用,雖然這裡是七八區,但,相信大家還是希望是有意義的合理的討論吧.或許我這樣說,會換來變成是我自己自命清高吧,如果大家無法接受我的看法,我也只能接受公評囉,畢竟,這就是網路的優點吧.(呵...似乎有點動氣了)

班尼爾 2005-01-12 08:14 PM

我不贊成汽車可以紅燈右轉,但是贊成機車可以紅燈右轉~

基本上汽車右轉比較容易A到直行機車,尤其是計程車那更完蛋了,平常一見到路邊有乘客,有的連閃方向燈都不閃就直接開往右邊,這經驗我碰到太多次了~而且碰到有設置照相裝置地方怎麼辦? 那開汽車的會不會為了闖紅燈而故意打右轉方向燈,到時被固定照相裝置拍了照,再去監理所抗議?

而機車不管紅綠燈右轉A到行人的機率是差不多的,說紅燈右轉會A當前方正要過馬路的行人,但綠燈右轉不也一樣會A到另一方綠燈通行的行人嗎? 一般想活命的機車族在經過紅綠燈時都會稍微減慢一下速度,真正因機車右轉撞到行人的肇事率並不高~尤其在南部地區,要碰到一堆行人過馬路的路段並不多,常常為了怕右轉被突然冒出來的條子杯杯抓而枯等....若真是繁忙路段,當然可加裝禁止標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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