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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kk 2001-04-14 07:41 PM

想不到台灣的檢察官要淪落到
拿小老百姓開刀,才有事做,才能保住自己飯碗
上次國中生丟個網球罷了,又不是丟石頭
這次成大生,又沒有營利,又沒有公開散播
看來以後大家要有心理準備了
搞不好在網上罵檢察官笨蛋
都會被告毀謗
反正檢察官閒到這種地步
搞不好上班時都在上網
順便看看有沒有好欺負的
捉來起訴,增加業績


有人檢舉,就一定要辦嗎
那有人知道那位檢察官是誰嗎
我要向他檢舉
電視社會追緝令上那些半夜偷殺豬的
,地下油行,....
請檢察官要求電視台協助辦案
還有滿街的等你喔小廣告
順便請他到夜市一遊
看看那位檢察官是不是如此有正義感


IFPI笨到要告自己的衣食父母
還一付捉到寶的樣子
壓片機的黑道老版一定在偷笑
哈哈...以後你們這小老百姓都不敢用硬碟,
燒錄機重製
那就由我用價值上千萬的壓片機來重製
又快量又大
重製罪的罪名就由我來承擔
不不不....
是由加厚型的紅包來承擔

Wohh 2001-04-14 10:16 PM

這次捉學生的動作,說實在的是有點讓人不解,
一堆大廠拼命的要出mp3撥放機,那音樂的部分會
是從那來的??
其次,像美國那麼重視著作權的國家,我還沒聽過有拿學
生開刀的這種鳥事;台灣算是第一名了,而且罪名還只是
擁有而已 .....

jekyll 2001-04-15 12:11 AM

大家記得上次有一個不知道是小學生還是中學生在校園中玩球然後球跑到馬路上而被以公共危險最送辦的事嗎,在台灣最可憐的是小市民了一點點雞毛蒜皮的事都可以搞成放火殺人似的,有關希的人貪污犯法 就像吃花生一樣輕輕鬆鬆就算被抓到了也是報紙上刊個兩天就沒消息了,雖然目前世界上都是一樣的但是還是要發發牢騷附上笑話一則更大家看看.
小名有一天攜帶違禁品闖關可惜被抓到了,小名就問海關人員說這個東西帶進來有關希嗎,海關人員回答:您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哈哈好笑吧希望大家都看的董

Perfume Of Love 2001-04-15 01:01 AM

我不太相信那些學生沒有營利?沒有流通?

DDL 2001-04-15 01:22 AM

要是有營利...不辦也不行,但還事先辦地攤的實在!!!

要是沒營利...檢方這樣搞,實在該死

------------------
音響只是手段 . 音樂才是目的

Perfume Of Love 2001-04-15 02:14 AM

我覺得搞不好是"仇家"去檢舉的...
不然沒事去抄你們幹啥?! 看看有沒有
和同學買賣有問題的啊?或是其他.....
別怪他人只敢打蒼蠅不敢打老虎....
就算人家說~沒錯!我們就是在打蒼蠅...
你們又能怎麼樣呢??
違反著作權法--"校園"或許不敢說是第一啦,
但比起其他的話,沒有第二也有第三!
如果自認沒有做違法的事的話,為什麼要拆硬碟?
為什麼要帶硬碟去上課? 不是心虛是什麼?
自己違法還解釋那麼多,我覺得那些學生說什麼都
沒用,只能怪自己太---"貪"!已經違法了還很理直氣壯,
自以為很站得住腳的在抗議,那14名學生只能說是倒楣,
被拿來開刀用的....

Perfume Of Love 2001-04-15 02:34 AM

說你剛接觸社會,不懂的事還很多...
一個大學生,你會不知道這些嗎?
做錯事要知錯,不是一味的想逃!

那我們這些已成年的人做錯事了,
是不是也可以說~啊,歹勢,偶不知道
這樣子是犯法的說,可不可以原諒偶一次啊???
偶以前從沒接觸過這個社會嘛,難免會犯錯啊,
就這一次啦,下次不敢了!!
我們可以這樣嗎???不光是我們,你們大學生
有多少人是未成年的啊?虧你們還是大學生呢,
說出這種話,不怕被別人笑啊?!你們不說還沒關係,
一說就讓人覺得好笑,什麼剛接觸社會什麼都不太懂...
根本就是個藉口吧?!
在下唸的書不多,不過我還知道這些是違法的呢!



[這篇文章曾被 Perfume Of Love 重新修正編輯過 (時間 04-14-2001).]

all4one 2001-04-15 02:45 AM

嗯, 從這整件事看來, 台灣數十年來的教育是失敗的,唯一成功的是"凡事泛政治化"!

Ericchu 2001-04-15 03:08 AM

看了一連串的回應,覺得情緒性的言語過多,沒有從法律觀點去看這個事件的.
其實下載mp3音樂幾乎是所有上網娛樂者都會做的(我也不例外,我沒那麼清高)但是基本上這個動作是已經觸犯法律的,只是成大學生遭人檢舉,引來檢察官動員搜索偵辦.以檢察官的立場而言,此種告訴乃論案件有人 提出檢舉就必須偵辦並沒有錯,問題只是出在,大家都知道盜版的存在,有地攤有補商有壓片工廠,但為什麼檢方都查不到,抓不到?給人檢方只抓蒼蠅不辦老虎的感覺!!其實這與每個人的心態有關,若你提出檢舉, 警方不會去抓嗎?重點就是大家都有貪小便宜的心理,以及事不關己的態度,所以常常對滿街看到的盜版地攤,補帖商視若無睹,甚至向之購買盜版商品,造就今日盜版興盛.
今天成大學生事件,以法律層面來看,其行為屬於非法無庸置疑,但從情理面來看,IFPI正式對學生們提出告訴,就我個人觀點來看其實就是要殺雞儆猴,也覺得太過火了點,畢竟這些學生的將來有可能就這樣留下 汙點.假如IFPI要抓盜版,可以從很多方向下手,但從user這方面下手的倒還是第一次看到,反而有可能使唱片最大的購買族群--學生反感,進而發起拒買IFPI會員唱片的運動.
BTW,成大學生這件事真的只能說他們倒楣,但不能因此將他們的行為予以合理,合法化,只希望檢方及警方還有IFPI,既然要抓盜版,就要多辦一些壓片工廠,盜版地攤,補帖商的案件,或是直接抓在網上提供下載的人 ,避免讓人感到檢方只會打蒼蠅.
PS.我下載的mp3都是試聽用,好聽的音樂我依然買正版,不好聽的就砍掉,畢竟mp3跟cd的音質還是差很多的,每個月花了將近6k買cd跟dvd可不是白花的,所以好音樂,好電影還是需要大家支持的,消費者才能享受更多 更好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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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r123 2001-04-15 03:35 AM

實在看不下去了, 作錯事還有那麼多藉口. 舉個例子每個開車的人我不相信有哪個人沒超速過, 但是當你在高速公路上被隱藏照相機照到或是被躲在一旁的警察抓到時, 你可不能說

"路上那麼多人超速,為什麼光抓我一個",

就算你正在說這話的同時正好有一輛車從旁邊超速通過, 你也是無法拿這個當藉口.
當然你也不能說

"我只是個開裕隆車的小車, 路上還有一大推超速的大卡車, 它們超速才是該抓, 因為他們才是超速至禍的最大兇手, 我這種小車偶而超超速也沒妨礙到其他人啊"

我想這個道理大家都知道, 為什麼到大學生身上就變的不一樣了, 還高喊政治迫害, 真是台灣教育的恥辱, 連個基本法治的觀念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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