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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個動物本能 不管你有無精神病都是看感覺,對方是不是比自己弱好欺負 差別只是精神正常可能不會越界 |
引用:
小學生霸凌、黑道挑事也都是選好欺負的 精神正常的 以一般職場來看 工作想找人分擔 一定也是挑好說話的 長官想找人背黑鍋 也是找以往工作中比較不會反抗的 :rolleyes: |
要說理智的話
應該是評估 1.挖眼睛不會弄死人 2.割人脖子要控制力道不可以弄死人 3.裡面我都見識過了沒什麼好怕的 4.反正我有手冊 5.反正我沒財產 說他精神有病應該是真的 但不是令人同情的那種 不然你說吃人肉的陳金火的精神有沒有病呢 |
引用:
所以直接把那個神經病人道毀滅 犧牲一個神經病,讓至少好幾個家庭回歸正常 我覺得這才是正道!跟正解! 可惜政治是感性而非理性! |
引用:
這時候只能無奈的回 「好的,塔綠班」... :cry: :cry: :cry: :cry: :cry: 尤其現在的政府廢死又濫權.... :tu: :tu: :tu: :tu: |
其實我覺得不要特別看待精神有問題的人, 犯錯就是犯錯, 同樣處理就好.
話說回來, 特別寬恕是否也表明了法律人帶著歧視的眼光看待特殊人種呢? 說個天方夜譚, 如果能夠有一個高譚市, 裡面住的, 是法律人跟精神病患. 也就是以判刑而定, 如果因為精神病而寬恕的, 就一起連同法律人家人送進去. 真正的為了判決而身體力行得負起責任, 不論是監督還是照顧. 或許他們就不會老是當好人了. |
引用:
"塔綠斑"跟塔利班"的差異在於遇到這種狀況, 塔利班會直接送他去見阿拉, 塔綠斑則是一堆人權律師出來幫忙辯護, 開始翻他生平史出來說從小受到多少歧視, 滿滿聖母婊大爆發 |
引用:
沒有要毀滅他阿..只是這種帶原家族都強制結札,不解決現在的痛苦,是讓痛苦不再延續下去 不然一堆帶原不發的姊妹繼續生,一個生幾個,幾個生幾百個..千個萬個一個都沒辦法處理 最重要是他們自己不想被生 去問醫院重病痛苦得要命而且必死的小孩..看別的小孩到處玩.自己插滿管..他們想不想被生? 去問有病症或瘋癲的人..他們跟別人不一樣,天生就衰弱被打壓甚至欺凌,競爭力也弱..他們想不想被生 不死是沒辦法..但是有沒有問過?他們想被生嗎? 只是人到了17歲,就是想交配,哪管那麼多??然後生瘋子白癡遺傳病.全家墮入地獄. 這是必定的一條路嗎?國家來幫妳跳出地獄,走另一條幸福的路嘛. 正常人養狗妳都會去檢查,選一條正常健康的來陪妳..養人為什麼不能選?是更要選吧.而且更慎重,要看對方家族3代是否健全,不是嗎? 搞不清楚的,國家幫妳做篩選,現在醫院病歷一過濾就知道了,不可以生的.發育前就先結札. |
人道毀滅基本上不用考慮了
因為普世價值與基礎教育讓極大多數人不能接受這種處置方式 而當前精神病導致的各種治安問題 其實更關鍵的就是 法律不去處分精神病患者可能因為發病而導致失序的行為 但整個社會卻放任這種不定時炸彈不設限的遊走人群 我們在出事之前也毫不管理毫不監控收容相關措施 根本就是直接丟給原生家庭~原生家庭沒辦法處理??沒出大事就好了 於是一直產生這個失序的患者產生危害>>司法不予處分>>大眾憤怒 也因為這樣讓一些投機分子想裝病規避司法刑責 但從來沒有人想談由政府由社會提供資源 嘗試建立包含隔離收容 治療 管制的設施與體系 讓納稅人的大把鈔票備用在這上面一定也有很多人覺得不公也覺得難以根絕問題感到不耐 但看起來我們有遠更多的鈔票是被白白浪費掉的 為何一直不開始在這方面起步? |
引用:
因為法律人自認超然也高人一等 除非自己或重要親人受害,不然都是自認清高 閩南語「別人的孩子死不完」,就是這個意思! :t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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