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跟騷法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85012)
|
---|
8類行為包含:
監視、觀察、跟蹤或知悉特定人行蹤; 以盯梢、守候、尾隨或其他類似方式接近特定人之住所、居所、學校、工作場所、經常出入或活動之場所; 對特定人為警告、威脅、嘲弄、辱罵、歧視、仇恨、貶抑或其他相類之言語或動作; 以電話、傳真、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設備,對特定人進行干擾; 對特定人要求約會、聯絡或為其他追求行為; 對特定人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 向特定人告知或出示有害其名譽之訊息或物品; 濫用特定人資料或未經其同意,訂購貨品或服務。 === 我覺得橘色部分可以反制各大主管耶 XD 開玩笑地, 要無關係人, 主管是有關係人(我猜?) |
引用:
立意良善 但伯矯枉過正 像性騷擾很主觀 有句話很諷剌~人帥真好 人醜性騷擾 起不起訴是一回事 但跑警局是男人在跑 |
有時候被誤解很麻煩啊~ 人醜性騷擾的會更有體會.
|
起床對某論壇狂洗版狂離題算是對主機跟騷?:rolleyes:
|
唉...果然....
沒看到完整法條,能興奮成這樣... 何況有的新聞都寫了 一、明定跟蹤騷擾,是對特定被害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 8 大類行為,如監視、跟蹤、盯哨、守候、威脅、辱罵、歧視、用電子通訊設備干擾、要求約會等,使心生畏怖,足以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草案第 3 條)。 樓上一堆留言是在搞笑嗎.... 長得醜告白被打槍1、2次就算了,"反覆或持續"的話,被告活該啊 |
引用:
追女朋友本來就是要死纏爛打啊! |
立法是良善 但執行力如何就有待以後來驗證
|
立法是良善 但執行力如何就有待以後來驗證
|
引用:
有什麼好小心的 不要幹出這種事情不就得了 除非遇到 屑婆 |
引用:
單純善良擁有赤子之心的人認為:當你問女孩要不要交往時對方頭上會出現對話框顯示 Yes or No。看到No時就別再死產爛打了 :laugh: :laugh: :laugh: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49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