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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投野溪露營4人遭沖走 仁愛鄉長:野溪不能露營是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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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水區不能露營
(這個是代代相傳的“常識” 台灣野外生活的風氣才剛開始萌芽 的確有可能某些人不知道這種常識) 但不能露營是一回事 開放空間在任何時間都可能人有人因為任何理由而出現在哪裡 所以台電有沒有照SOP放水就很重要 |
沒常識也沒智識看的懂告示牌上的字,只有無視。
拿命來賭剛好而已,想國賠滾邊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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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話是這樣講也沒錯啦 但這好像是, 叫你不能闖空門偷竊, 後果自負!! 事主裝個機關, 只要半夜開門就自動開槍. 結果還真有人偷了, 事主這裝置就開槍把小偷打死了 或者是, 事主在自己的牛奶下毒, 不標明有毒, 只說不能偷喝, 後果自負! 有人偷喝就把他毒死了, 以上, 就你法律常識, 事主能全身而退嗎? |
引用:
沒學過達爾文的「物競天擇」嗎!?? 最快被淘汰的 ... 就是「沒常識」這一類 :mad: |
引用:
希望法官能駁回國賠, |
確實如此.
台電被爆出後應該是走不掉了. 不過現場若有告示.那帶小朋友去的家長,應該也要跟台電員工一樣.背涉過失致死才合理不是嗎. 在說.會一直發生這樣的事.這些警告告示到底有無強制作用?若是政府公告禁止進入是否有罰則,那交通罰則都能罰,為何老是聽到勸導但是民眾不離開.不論是山難海難這種的. 講句難聽的..會在這地露營的.開個900可能就跳腳了吧. |
都有告示牌寫得很清楚了... 不過, 算了, 國賠是全民負擔, 都有人死了, 花錢消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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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常識才怪,SUV車界爽玩河床十幾年了, 露營、烤肉、溯溪、泛舟、登山車什麼都有, 就是講不聽嘛!公視都有專題... ==================== 守住武界那條線 | 我們的島 |
引用:
被律師說一說, 好像也無法說他不對??? 律師林智群從法律角度分析指出,台電在閘門管理有疏失,國賠可以成立,但民眾在河川地搭帳篷,也有問題,「構成與有過失,求償會成立,但金額會打折,結案!」 而對於網友說,台電指示公營企業、不適用國賠,林智群也說,水利設施有主管機關和管理機關,而「武界壩」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管理機關是台電,「這個案子一定是用國賠程序的。」 至於是否因為台電有設立告示牌,說隨時可能放水,就可以免除國賠責任?林智群指出,放水前仍須公告、廣播、疏散,而這次意外的放水是無預警的,沒有任何洩水警報,因為本就是出於故障所導致,因此他認為台電是有疏失的,「民眾白目是一回事但水壩管理機關並不因此免除發佈警報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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