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超跑富少炸隧道 2死3傷賠5千萬創紀錄???被害媽媽原諒你???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65445)
|
---|
引用:
當然先拿五千萬啊 再找8+9去弄他就好了 但是有錢人的話聽聽就好,誰知道是不是真的會拿出來 |
引用:
小混混被抓之後一定會供出教唆人 還是要背一條教唆傷人/殺人... |
5000萬有付清的話, 其實再不同意只好再對上法庭了
|
引用:
先拿5千萬 拿一千萬買凶殺人 再拿一千萬買兇殺殺人的人 再拿一千萬殺殺人......... :stupefy: |
不好意思我比較沒人性,針對樓主發言的那段很不苟同;很多人的發言我也事看成跟樓主同一觀點
這社會法律很奇怪,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但死人不用 打個比方路人A騎著車,突然有個老人B突然衝出來穿越馬路,路人A重傷,老人B死了,路人A很有可能要吃官司跟老人B的家屬和解(極少數不用)但老人B明明過失比較大老人B的家屬卻不用拿老人B的遺產來賠償路人A 回這主題,當初新聞出來的時候有看到,那個死者女孩子,(在FB上發表)是自願跟著富少去晨跑(晨跑=晨間飆車) (記得她的FB言論有說她喜歡坐在超跑上飆的感覺),最後死了;怎麼樓上一堆人言論都覺得那死者女孩子是受害者?????那如果這邏輯能成立那今天是富少死了的話那富少就是受害者嘍??? 我覺得受害者只有在隧道施工工人;樓上那些"媽媽原諒"、"冥婚"、"我的子女被人家撞"這些言論完全是建立在死者女孩子很乖都是被人家帶壞了所以才會慘死在超跑富駕駛座上的 我知道,人家女生嘛,人家死了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糾結5000萬這幾個字的看一下內容吧 和解對象是2死者2傷者加上隧道工程公司,沒有人能獨拿;不過我相信很多人看完標題就可以開始寫評論了,新聞寫什麼信什麼,不意外 |
引用:
你這樣寫 會有人不開心 就像你會不會怪去印度玩的女生 穿太少結果被X殺 你是不是要說 女生自討苦吃 喜歡坐超跑 不代表出事就活該 :jolin: :jolin: :jolin: :jolin: |
引用:
如果你有仔細看我回覆的話,我指"撞"死我的小孩, 表示我是站在"被撞"的那一方,副駕不算是被撞吧 |
現在酒駕同車人連帶受罰,
這富少飆車時, 女友有沒有制止? 或者甚至起鬨加速? 如是, 其實富少及女友都應該對施工人傷亡有責任, 只是死者為大… |
進步都要循序漸進,有拉高賠償或和解價格就不錯了
|
是變聲器的關係嗎?
那個"媽媽"的聲音怎麼聽都是男的啊....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5:38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