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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聞]機車騎士酒駕追撞倒地不治 單車衰男被判刑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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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警察不執行法律,大多數人就不知道有這條法律。 要是像日本那樣,警察晚上看到腳踏車沒有亮頭燈尾燈,就開一張五萬日幣的罰單,那大家腳踏車都會裝燈晚上都會開燈。 |
看來人走在路上也要穿反光條的衣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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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愛惜性命的人,是不會在晚間穿暗色衣服走路沒錯,至少不該違規穿越馬路,除非命夠大可以剋車子,像超人那樣的可以。 運動服運動鞋運動包很多都有反光條,是外國品牌才有嗎?是否不夠明顯⋯⋯ |
引用:
法律沒有這樣規定 :rolleyes: 因為行人不走車道,行人穿越道通常有路燈照明,能見度充足。 沒有路燈的行人穿越道,通常也無號誌,汽車行經無號誌行人穿越道時,依規定是停車再開,所以法律上沒有反應不及的問題。 |
行人走在路上被迫要走到車道上的機會應該滿多的吧?
除非是台北市都有騎樓能走? |
引用:
一般遵守交通規則,意外就能降到最低。台灣的問題是,大家習慣把規定當參考用。這是所有落後國家常態吧⋯⋯ |
引用:
既然法律都規定了,為什麼不規定出廠有燈具? |
引用:
你應該住台北或國外吧 :D |
引用:
你可以晚上不騎腳踏車啊 :rolleyes: 日本也是買了腳踏車之後,再看個人需要裝燈具。 |
引用:
所以我才強調法律上啊 :rolleyes: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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