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婦人遭「休旅車輾撞」1秒噴飛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60002)
|
---|
1, 這個記者黃彥傑標題下得很爛
2, 汽車切西瓜 3, 撞到又再踩油門往前加重傷勢 4, 駕駛說他開很慢+根本沒看到人,這只表示他的感官已經不能開車了 |
引用:
呃、我覺得你誤判了吧 ... 臉書的影片她從走到地上網格 -> 被撞 , 行進路線都靠在網格的邊線旁、沒怎麼偏離 , 我看不出來影片中她的頭有什麼轉向 , 即便有、也可能是看到對向那台車子吧 |
蘋果影片看起來,行人是直走過馬路,覺得行人切西瓜的可以再確認一次
|
引用:
我看不出來行人有你說的狀況說。 ![]() ![]() |
引用:
"很少聽說行人切西瓜說法, 那巷子不寬也沒有斑馬線, 就算穿越也沒啥問題." 所以你說的是可不可以做; 我說的是有沒有這樣做, 討論可不可以其實沒意義(我認為). 做了, 處身於危險, 死了, 這就是現況. 當然, 這都是短短1秒影片的判斷, 我直覺說那行人要切過去. 也一定會有人覺得沒有, 沒這回事, 所以根本就隨人說了. 以下只是另一個觀點: 我不是理論派的類型, 很多時候討論不到一塊就是這個差異, 什麼過程, 造就什麼結果. 因為理論(可不可以, 合不合法, 允不允許)都是事後諸葛類型才有爭執的餘地. 直穿(不講切西瓜這個詞)就是造就反應時間空間都縮減, 就是風險升高, 如此單純. 有做就有做, 沒做就沒做, 其餘講什麼都是多餘; 而這影片中更是明瞭, 就是撞. 汽車也是, 講什麼都是多餘, 也是"直穿"然後撞上去. 我不以開車或行人或機車作為主要判斷標準, 做了就是做了, 怎麼做就是怎麼做. 兩個都要搶短線, 兩個撞在一起, 這就是發生過程. 責任比例是警察去判, 還活著才能去討, 但身殘以及時間工作等其它損失卻是實在的. 所以, 不論人車, 都要靠用, 都要2段式, 並不是讓對方注意, 而是自己也好去注意其它用路者. 有些規則是保護雙方的. 但, 這些說了白說, 要說誰比較慘, 肯定是肉包鐵或是純肉包, 誰的立場我都不站. 我只說他們彼此都做了什麼, 所以造就什麼, 然後, 他們自己的事情~ 這是建立在我認為行人要穿過去, 如果認為沒有, 那也可以, 每個人都可以猜. |
引用:
對啊! 看清楚再評論比較好, 行人是直走, 被左轉車撞到 這個駕駛是否是瞎子? |
引用:
同意 所以我騎車遇到這種巷口,前30公尺就減速了 就是怕這種切進來的 但是這個案例 我看不出行人有什麼讓風險升高的行為 也沒不看路滑手機 就單純走過巷口而已 |
感覺車速滿快的,那來開很慢?
|
擺明了沒看路
可能又是低頭撿東西 或視線在看手機 |
引用:
台灣沒有無號誌路口停車再開的規定,出國租車要知道大多數國家都有這項規定,沒有紅綠燈的路口一定要停。 台灣還有更糟糕的閃黃燈,連想要停車再開都不行,證明交通部官員都是智障。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56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