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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街頭打臉阿伯 反被阿伯打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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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背背包,倒下脊椎沒有什麼問題的。看新聞有提到,年輕人送醫沒什麼事,阿伯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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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不是, 之前忘了看什麼, 教人打架的。 用捶的才對, 因為人的頭骨很硬, 打錯位置會傷到自己手指, 之後就無法揮出有效攻擊。 用捶的也可以達到同樣效果, 而且不會傷到手。 |
[YouTube]XyQQCTqx5A4[/YouTube]
之前的影片 記得那找麻煩的黑人沒事(頸椎沒斷掉之類的......) |
看新聞說阿伯38歲 :jolin:
38 :c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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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髮線高了點,然後差5歲而已...... :laugh: 難怪隔壁討論串裡那麼多人在找藥 |
看標題
原以為是PO 魚祥拳被KO 回憶錄 :laugh: |
引用:
那一摔任何人都受不了吧,地上可是柏油路不是擂台 :flash: :flash: 話說要將人舉起來.... 腰力也要夠吧 不然自己先閃到腰不就被笑死 :laugh: :laugh: |
這讓我想起這個視訊
[YOUTUBE]egQWzpHoBVs[/YOUTUBE] |
引用:
看香港網民評論 很明顯是雙方互毆 香港法律有一條"公眾地方打鬥罪" ,最重罰錢五千及監禁一年 被打趴哪位清楚看到是二人打成一團 他們這類案是沒有撤告 據說情節不嚴重,認罪後可能罰款加簽守行為一年,不留前科 他們守行為意思是一年不得再犯同樣的事,不可再在公眾地方打架,跟緩刑不同 所以在香港不要跟人打架,不像台灣打完架後私下和解不提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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