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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燈泡爸首度表態盼法院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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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感覺他爸戰力很弱, 沒有存在感 直到今天才突然發現原來他有爸爸 不像他媽戰力太強沒人敢惹 就連法院都得替她破例 |
引用:
可怕的事,台灣明明就是有死刑的國家 就是政客玩政治遊戲搞成這樣.... :cry: |
引用:
基本上台灣大多數法律人士都是支持廢死的。近年歷任法務部長也大都表態支持廢死。 就連當初一上任就宰人的曾勇夫,也表態支持廢死: 勇夫:廢死是終極目標 現階段依法行政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kingnews/351180 日本法律人也是多數支持廢死 近7成贊成!日律師聯合會通過廢死宣言(但反對的只有一成多,部份沒意見或棄權)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6-10-08/77983 其他國法律人士情況不太清楚,但美國現在也開始改變態度,漸漸往廢死方向。除部份州已經廢死,有死刑的州有些也和台灣一樣,判死但幾乎不執行。事實上有真正積極執行死刑,只集中在少數州。 還有,死刑不能建構無恐懼社會。用這個論點反廢死,就顯得論點太薄弱。 我發這篇不是在談死刑與否,而是為何世界先進國家大多法律人士都支持廢死?只是因為他們不食人間煙火?我想這是需要好好思考一下的問題。 |
看了很難過
這是生命不可承受之痛 話說, 國際組織屈服於中國***威不敢讓台灣加入 為何我們還要一廂情願去自己束縛自己 |
加害者:一人或數人就可輕易決定他人生命的存與歿。
法律:一人或數人就可輕易決定他人(加害者)生命的存與歿。 被害者:無人能替他們決定如何向加害者討公道。 公平?不公平。 正義?哪來的正義? 爭議,滿滿都是爭議。 痛不了他人之痛,卻慷了他人之慨。 |
引用:
以下我所知,法律人的思路: 法律僅是維持社會運作最後防線,不是被害人復仇工具, 死刑是國家公權力介入人民權益的極限,應慎用。 |
引用:
一般人要的卻只是復仇的工具 當法律背離人民的期望時 私刑自然就成了他們最佳的出口 電影裡也都是一群英雄們在替天行道 會變成這樣也都是這些法律人們所造成的 |
就判死刑吧
反正又不會執行… 至少不會再跑出來外面作怪 至於燈泡媽 就懶得說了 反正當局者 又是運氣很差才遇到 讓她自己找答案吧 |
廢死我沒意見
但既然配套措施出不來(關一輩子?) 這些渣就早早給他兩顆土豆吧 :rolleyes: |
引用:
刑法也不能建構無恐懼的社會,乾脆就把法律廢除吧,回到以前比拳頭大小的社會, 自己去加入可保護自己的團體. 法律人可笑的論點,法律人先去教化幾個樣板給大眾看還比較有說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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