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國道輾斃逃犯的倒楣駕駛到案 「只想保護妻小」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42219)
|
|---|
讓我想起一兩年前,一對夫妻回家剛好遇到小偷,丈夫失手把小偷打死的新聞。
很多網友都在說,小偷只是要怎樣怎樣,為什麼要下手這麼狠。 不知道當時持這種想法的網友,又是怎麼看待這則新聞呢? 「門鎖好以後就應該趕快靠邊停啊!」 會是抱持這種態度嗎? |
難道大家將來都要無視恐龍法官的判決書了嗎?
要好好研讀才能理解恐龍的邏輯!! |
引用:
就算懂恐龍的邏輯也沒有用,要用陪審團剝奪法官的權力才有用。 如果人民不想像教召一樣去當陪審員,那用法官選舉淘汰有離譜判決的法官也可以。 |
本站名言:去讀判決書!
啥?連判決書都還沒出來你們是吵個啥? 等判決書出籠了,看不懂再來吵不遲,本站的髮綠磚嘉也懶得為你們解釋什麼。 |
引用:
我只會說 既然都勒他脖子了,就別事後一副不知道可能會勒死的樣子 支持那位丈夫勒死小偷 但事後說法避重就輕就不妥了 |
引用:
根本別認真... 太多根本就是羅漢腳的鄉民, 你跟他講這些保護家人的意圖/想法, 他只會跟你訴諸 : 自以為是理性的理性... |
政客還可以用選票讓他下台,恐龍法官要等到何年何月才可以把他fire掉?
https://youtu.be/V7yEBJOGLx8?t=58 【黃揚明、何哲欣、張沛森╱連線報導】去年五月初,桃園縣一名婦人因不滿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黃佩如延宕偵辦未成年女兒遭性侵案,憤留遺書要黃「還我女兒一個交待(代)」後燒炭身亡。監委調查發現,黃在第二次偵查庭後就延宕五個多月未處理,其間桃檢僅催案一次,而縣府社工又沒能察覺婦人有自殺風險,監察院昨認定桃檢及桃園縣政府均有違失,通過糾正案,監委更痛批黃:「辦案怠惰!」 桃園地檢署昨回應,黃佩如已於本月七日轉任桃園地院法官,對監院糾正會虛心檢討,並督促檢察官避免發生類似情形。桃園縣社會局長張淑慧表示,性侵案發生後,社工已對該家庭進行密集訪視及心理諮詢,並察覺出婦人情緒低落,也告知家屬應妥為防範,沒想到在社工通報自殺防治中心後的第二天,婦人就自殺身亡,令社工措手不及,對於糾正,會虛心接受。 13歲女兒遭性侵 監院糾正文指出,婦人女兒(A女)僅十三歲,於前年八月中旬與網友陳姓男子相約賓館發生性行為,陳男九月向桃園警方自首,桃檢於九月二十四日分案由黃佩如偵辦,黃於十月十九日、十一月二日舉行兩次偵查庭後就沒下文。 監委高鳳仙說,依「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施要點」規定,各地檢署若有超過三個月仍未處理的案件,就應查明原因設法改進,而研考科對逾兩個月未處理的案件也應通知承辦檢察官注意。去年一月四日桃檢研考科書面催促黃佩如偵辦,但黃於一月二十日、三月一日兩度以還需附上陳男與A女網路對話紀錄並訂正筆錄錯誤為由答覆。 監院糾正檢怠惰 糾正文指出,婦人因遲未結案,去年四月二十六日打電話詢問承辦書記官:「何時結案?」書記官詢問黃佩如後答覆:「會在四月底前結案。」但黃四月三十日製作不起訴處分書原本後兩天,婦人就輕生,並留下遺書抗議,「因為妳的慢速多了一條冤魂」。書記官才在五月四日製作正本、六日送達警局。高檢署隨後要求重新偵辦,桃檢才在去年六月二十九日將陳男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監院並質疑,婦人於燒炭前三天曾向桃縣社會局陳姓社工透露她已嘗試自殺好幾次,「已沒有活下去的力氣。」但陳及衛生局郭姓訪視員都認為婦人已承諾在偵辦告一段落前不會輕生,因此沒有立即危險,是「專業訓練不足導致判斷錯誤。」 高鳳仙說,黃佩如不起訴理由太草率,但社工體系也有問題,才會導致婦人輕生,故提案糾正。 引用:
|
恐龍: 不想被開車門為甚麼不鎖門?綜上,開車門不算劫車,嫌犯並無行使暴力行為,防衛過當成立...
沒發生在自己身上就沒感覺 :o |
大聲就贏的地方 唉。。
|
引用:
會寫書,都不用叫就贏 古人說用紙筆殺人是最高境界 那該如何形容恐龍的行為.......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02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