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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到警察通知書,要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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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臨停有分多種 併排臨停過失很大 不知等都是肇逃 |
勸樓主如果只是協助釐清,就去一趟!幫警察也幫自己
免得提心吊膽,如果真有事不去就是被通緝了,也沒比 較好,誠心建議準時赴約... |
如果是協助釐清調查,會不會被請當做證人呢?那要是案件成立,會不會只要開庭,我就得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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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問再多也無正解..通知單應該有承辦員警電話打一下不就全解了..不要不理下次來有可能來你住處貼單再不理就可能法院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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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會先釐清案情 案件就算函送,也要等開偵查庭 沒這麼快上法院 |
引用:
警察沒有"通緝"這權力.......警察只有調查權....然後移送法院.... 只有法院可以發布"通緝"........不過如果是"被告".......法院也不會發布通緝......因為被告有不到庭以及說謊的權利........... 但如果是法院(不是警局喔)傳喚的"證人"....就沒有不到庭及說謊的權利........如果不到庭就有可能會被發布通緝拘提到案(雖然他也很清楚知道你是好人...甚麼壞事都沒幹)....只因檢察官或法官實在太想見見你 :laugh: |
引用:
不要亂教,好嗎? 錯得一塌糊塗… |
引用:
不要亂教害人,通緝書,偵查中由檢察長或首席檢察官簽名,案件進入法院審理,由法院院長簽名 被告、關係利害人或重要目擊證人都可被通緝,通常正常程序是檢警通知傳喚,無故不到,一個禮拜發拘票,再一個禮拜發拘票,接著就發佈通緝了 勸樓主去一趟警局看看是什麼事,說不定只是要釐清案件或當證人而已,不要到時搞得很複雜 |
引用:
你也有錯誤… (搖頭) |
引用:
錯在哪??? :confused: :confus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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