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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避免勞工自己買了加工機,自立門戶,在家工作,這樣資方不但會減少可以坑的人,減少的還都是只要有設備,就有能力獨立完成作業的技術人才,這資動部當然要處理一下啊。 |
我也遇過一次, 就是用USD1000以下免檢來處理, 超煩人.
我實際上打電話去海關, 承辦人員並沒有提到這個選項, 很奸詐的! 網路比官員老實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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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又是一堆限制跨海網購的爛招。 台灣的規定真的把社會帶往回頭路。 |
引用:
呆丸最愛來這招了 逼你去給代理商當潘仔敲 :stupefy: 引用:
一定要的!! 還有一種什麼蛋的,屬於侵入式醫療器材,所以也要申報 :mad: :cool: :laugh: |
引用:
我要幫海關關員緩頰一下, 因為C02輸入規定 "權責單位" 是在標檢局 自用USD1000以下免檢, 海關不用跟你說啊 (進口人自己要懂...很殘酷) 引用:
應該是跑標檢局申請"自用"免驗, 而不是海關....一張紅色收據200元 |
引用:
我是覺得如果一個組織要做到"外來者自己知道要去哪個部門找那個人才能處理那些事情..." 基本上就是失敗. 最爛的, 學加拿大公家機關, 不會沒關係, 部門就是一疊資料給你, 自己回家慢慢看, 應有盡有. 比那個更爛, 就是爛到沒邊了, 爛到最低點, 不如派機器人駐點, 資料就靠輸入的, 才會齊全. PS. 真的覺得官職最適合用機器人自動化取代, 反正僵化到比"能更新"的機器人還要爛. |
勞動部106年1月25日文號:勞職授字第10602001416號函:
主旨:「機械類產品申請免驗證辦法」及「機械類產品申請先行放行辦法」書表格式,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6年1月 25日分別以勞職授字第1060200141號令及第10602001413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前揭書表格式各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網站連結:https://tsmark.osha.gov.tw/sha/public/home.action |
引用:
也不能這麼說啦, 海關也只能跟你說去找標檢局 :p , 因為他手上是不能幫你放行過去的啊 (除非有PAPER佐證, 但這個需要進口人自行提出) |
引用:
我的意思是說: "不必代替責任者做任何事情, 但要能指引方向." |
標註一下...也許我之後也會用到...
感謝各位先烈提供的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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