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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顧立雄推毒品除罪化 基層警員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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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勒戒所如果有用的話 菲律賓就不會換現在這個總統上來打擊毒犯了 真正的毒品不管被關進去幾次, 出來還是會想再繼續吸 比起除罪化, 現在法官輕判才是最大的問題 警察辛苦把人抓起來, 結果都易科罰金去了 這種結果已經快個除罪化差不多 |
引用:
這是建立在吸毒是違法行為 才能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合法行為憑啥防制? |
除罪化 合法化
連行政開罰都成問題 |
戒毒了還抓來關幹啥?嫌糧食太多喔 :unbelief:
現在重複抓來關強制勒戒的又是怎回事 往後被抓到吸毒或攜帶毒品上法院隨口說~我戒毒了 :like: 不能關我 :like: 誰擔保已經戒毒成功不再吸毒的,姓顧的還是暴君你........我看算了吧就憑你拿什麼擔保 真的借了毒我還不想關(假如我是法官),可是誰能說他/她戒毒成功不再吸食 現行的制度強制勒戒都沒辦法讓所有吸毒者拒絕毒品 現行的制度讓販毒者繼續販毒牟利 K他命之所以要被列入二級毒品就是因為取得容易還有罪太輕 看看WIKI這段K他命真她X的搞笑 引用:
前人讀夜校是因為經濟因素不得已 時人吸毒是因為娛樂,學生吸毒不用關是因為就學受教育,監獄太擁擠沒辦法關 :shock: 如果今天徹底持行販毒者唯一死刑,那吸毒無罪我無所謂,有本事自己製作毒品真該頒獎 :laugh: 就算今天把毒品當菸看待政府有稅我也可以無所謂,但請記得馬山只能設顧立雄家 :mad: 菸漲個稅金GGYY的一堆我就無所謂,抽個菸像賊一樣被人指指點點我鼻子摸摸 吸K他命就真他媽的屌有立委級大律師當靠山,除了真他媽的屌還能用什麼形容詞 :unbelief: |
雖然全文講的是挺有道理的
但還是會有很多問題 就像某樓講的,會不會有人故意誤導?反正吸了被抓到再戒就好了。 結果藥頭反而更猖獗? 另外進入司法程序前是多久?怎樣算是進入司法程序? 移送算不算開始司法程序?算的話,那這樣其實沒幾天。 |
如果連合法的行為 公權力都能加以防制
那就太恐怖了 |
瑞士和荷蘭在1990年代處理海洛因問題的方式,可以作為借鑑。他們採取軟性策略「海洛因輔助治療」(Heroin-assisted treatment,簡稱HAT),政府免費提供高純度海洛因,讓用藥者在安全、乾淨的環境,以及醫療人員的監控下注射,慢慢減少依賴度。
政府免費提供海洛因,毒品交易無利可圖,市場規模迅速萎縮;而在醫療照護、社工輔助之下,用藥者能避免感染問題,也不用冒險從事危險的****易,或暴力犯罪籌錢買毒,並幫助他們找到住處,解決生活中其他問題。重點是,擺脫藥物後可以重新融入社會,真正戒掉使用毒品的「動機」,他們可以把生活重心放在如何讓自己過得更好,而不是籌錢買毒。到了2000年代後期,荷蘭的新海洛因使用者已降至接近零。 說真的很多社會問題還真的是為了買毒品,缺錢而去搶去偷 |
引用:
現在騙學生吸毒就你講那樣 明明吸K他命會變成廢人造成社會和家人負擔 結果這些沽名釣譽的政客和官員卻認為不是什麼大事情 真是別人家小孩死不完 . |
引用:
什麼時候法律有規定精神病的意願是無效的了? 不要跟我說被法院監護宣告,那只是被宣告無行為能力,不用為自己行為負責,不是不用遵從其意願。 如對其行使非法違反意願行為,如強暴、限制人身自由.....等,一樣觸犯刑法。 |
引用:
這制度原本就有,只是擴大適用範圍 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B2%BB%E7%99%82 http://jianlyulawzoe.pixnet.net/blo...%90%8C%EF%BC%9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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