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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如果是燒瓦斯常造成意外或是有機會...消防局應該/也許是有辦法要求的..... 但燒炭應該就只能建議而非強制吧...... 至於營業室內空氣品質監控應該是環保署的權責吧..........現在有沒有罰則我就不清楚了.......不久前我去台中大潤發B1整修(但同時也仍營業,只是工程區域圍起來而已).....就被驗出甲醛超標,要求限期改善(因為它貼了好大一張紙公告,有人展開那麼大)....結果有一些改善措施後還是沒過(因隔2~3禮拜後,貼另一張 :stupefy: ).......然後再處理後(也許工程束吧)才過的......  | 
	
		
 商業空間消防安檢本來沒有包含強制排風設備這一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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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如果這次有幾個官員重傷或死亡,應該就會迅速修法了 :rolleyes: 這樣以後台灣的室內空氣就清新多了 :yeah:  | 
	
		
 警覺性這麼低,難怪國內食安問題一堆,話說這次雖然不是栽在自己的業務,但是食安跟生產到時用等整個環境,老實說應該也是息息相關,掛幾個,為國做事,立立新法也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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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有雇用員工的話,勞檢所應該可以直接介入參一腳,因為那個地方就變成勞工作業的場所/處所,而且依現有法令規定就可以直接要求改善成非侷限空間或者加強換氣通風設備,不必另外定訂新法. :rolleyes: :rolleyes: :rolleyes:  | 
	
		
 新年團拜 
	難怪吃的東西都會出事  | 
	
		
 引用: 
	
 不是有意燒炭自殺的話,有人掛點就有領達爾文獎的機會了.  | 
	
		
 這種智商,,,食藥堪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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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邊可以視作勞動場所,所以通風就要符合職安法規 
	這是老闆的問題,不懂又沒常識,生意一好就出事 適於營業場所該誰管...誰知道...很可能又會丟給消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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