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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新聞]開槍打死拒捕通緝犯 警逾越必要遭判刑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81325)

foxtm 2015-06-25 04:30 PM

引用:
作者尤典汴太d+
那麼依你之見,面對這樣的情況警方該做何處理呢?
範例
引用:
作者蘋果日報
從台中追到苗栗 警開五槍逮贓車賊
2015年03月23日14:41
今天下午一時許,台中市大甲警方巡邏時時,在經國路與中山路口發現一部紅色三陽喜美三門舊型汽車是贓車,於是鳴笛要求車上駕駛停車受檢,不料,該車卻不停車一路沿省道往北逃,警方一路追趕,車子從通宵交流道上高速公路,贓車一路狂飆又從大山交流道下高速公路,警方即朝車子輪胎開5槍,打中輪胎後車子才停下;
當然小弟只當兵的時候打過65K2沒打過手槍
也許往剛啟動汽車的輪胎射擊是非常難也不一定,
這只能怪那個通緝犯倒楣了。

sutl 2015-06-25 04:32 PM

引用:
作者neatair
每次鄉民都義憤填膺 每次說那麼多
好像也沒有哪個法官被拔掉的
笑罵由你們 反正他們也絕對看不到評論
也根本不知道有人會去反對 一切依法行政 一切自由心證 謝謝指教

就不肯要求立委改成陪審團制度啊 :rolleyes:

foxtm 2015-06-25 04:34 PM

引用:
作者南千秋
起舞又怎樣,反正也不會照鄉民的意思判XD
就讓我們酸一酸又不痛不癢
真的,起舞又不會怎麼樣,
反正不去瞭解案情的概況,媒體寫啥信啥,黑法官不用錢也不痛不癢咩 :D

尤典汴太d+ 2015-06-25 04:57 PM

引用:
作者foxtm
範例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50323/579391/)當然小弟只當兵的時候打過65K2沒打過手槍
也許往剛啟動汽車的輪胎射擊是非常難也不一定,
這只能怪那個通緝犯倒楣了。

開不開槍 存乎一心
帶槍開贓車拒攔查 警方開槍射中屁股
倒楣嗎?雙方都是吧!
警方開槍靠運氣,運氣好射中輪胎,運氣不好射中什麼不知道.
只要開槍就該寫報告,開太多槍還會被告,不開槍還會被罵!
是呀!
覺得應該像你所說的一樣,遇到這種事情該射輪胎!
至少輪胎不會流血不會告人更不會主動傷人!

foxtm 2015-06-25 05:04 PM

引用:
作者尤典汴太d+
開不開槍 存乎一心 (http://theme.udn.com/theme/story/61...%B8%80%E5%BF%83)
帶槍開贓車拒攔查 警方開槍射中屁股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08002408-260402)
倒楣嗎?
警方開槍靠運氣,運氣好射中輪胎,運氣不好射中什麼不知道.
只要開槍就該寫報告,開太多槍還會被告,不開槍還會被罵!
是呀!
覺得應該像你所說的一樣,遇到這種事情該射輪胎!
至少輪胎不會流血不會告人更不會主動傷人!
所以請問現在判決是,
被告瞄準輪胎結果打中大腿,被判決業務過失殺人嗎?

如果今天是瞄準輪胎卻打中要害或車輛翻覆,導致通緝犯死亡而被判刑,則小弟也認同法官亂判是恐龍法官。
但當時真的就只有往『竊盜』通緝犯大腿開槍的唯一選擇嗎?

傳說 2015-06-25 05:08 PM

這判決的意思是
朕不給的,你不能搶 是嗎?

引用:
作者foxtm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矚訴字第19號
判決書查詢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FJUDQRY02_1.aspx)
節錄三段

這裡容小弟好奇一下,除了被告的主觀說法以外,還有什麼其他客觀證據證明了通緝犯想衝撞被告的?

我認同警員主動要抓通緝犯是對的,如果今天是重大刑案或是槍擊案的通緝犯,先發制人更是有必要性。
但對要慌忙逃走的『竊盜』通緝犯,這樣開三槍真的是最好的選擇嗎?

當然可能版友們會一面倒的支持,只要你是通緝犯,不管是什麼罪名,只要想逃開槍打下去就對了。
這點都個人自由小弟到也是沒有意見啦 :)

以下歡迎繼續隨媒體起舞

drasil 2015-06-25 05:21 PM

正當用械及連續強制力(轉載)

該不該朝車子開槍呢?我只能告訴你,現在美國大多數的警察單位都已經禁止警察朝車子開槍。朝車子開槍的變數太多,可能會沒打中車子卻打中附近不相干的人, 可能打中駕駛而造成車子失控,撞向不相干的人。沒有人敢保證開槍後的結果是什麼,尤其是像台灣這種地小人稠的地方。如果駕駛將車子衝向警察的話,是否可以開槍呢?如果你有時間拔槍及開槍的話,你絕對有時間避開車子。在你開槍之前你要問問自己為什麼要對他開槍。他是否是名殺人不眨眼的槍擊要犯,還是一名急於逃離現場的搶匪,還是他只是一名喝醉了的怕事的市井小民。雖然我們是不可能知道駕駛的身分為何,但是在 他未造成威脅的情況下,朝他開槍是否合法?有人會說因為他朝值勤員警衝撞過來,所以才開槍的。那員警是否有被撞到?如果沒被撞到,那威脅是否已經解除了? 員警若是有被撞到,那駕駛及車子是否還是一個威脅,還是他已經逃逸了?在這類型的狀況中,警察很少真的會被車撞到,要是有的話,大多數都是警察發覺駕駛想 要逃逸,而想要去擋他。除非你是超人,不然身體是沒法擋住車子的。重點是,而且警察使用槍械也永遠應該是環繞著這個準則「強制力在威脅解除時必須立即停止。」如果駕駛駕車逃逸了,他已經對你或其他人不再造成任何威脅,這時你若朝他開槍的話,那就是魯莽又不合法的行為。對於逃逸的駕駛,有很多的方式可以找 到他,找到之後,如果你又想用身體擋在車子正前方命令他下車,很有可能一件小事就演變成命案,可能是你的,也可能是駕駛的。所以我會說台灣的警察沒遇見過壞人,只要拒絕臨檢就很可能會被開槍打死,那些專門打人權官司的律師會愛死台灣。我個人認為開槍是無路可走時的最後選擇。

lanai 2015-06-25 06:01 PM

不是每個警察都是特警,在面對可能發生的事件中,能反應的時間
不過幾秒,如果判斷錯誤可能不是嫌犯死就是警察死,或許這次警
察最大的錯誤是多開了兩槍,只要對空嗚槍就夠了,畢竟嫌犯沒撞
向他(監視器畫面)

應該讓每個在外執勤的員警都配帶運動型攝影機,至少可以提供
較客觀的事證,像美國一樣

lqz 2015-06-25 06:07 PM

引用:
作者尤典汴太d+
以後用嘴砲來阻止犯罪. :stupefy:



嘴砲很忙耶~還要發電~ :D :laugh:

somewaylin 2015-06-25 06:16 PM

只希望法官這樣判不會造成警察遇事不做為
看看會不會像蜘蛛人他叔叔一樣
最後害到自己人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2: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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