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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慎入* 陝西男子當街狂毆暴打3歲男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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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敗類即使有病不判死刑也一定要關一輩子,誰有把握下次牠手上的還會是塑膠畚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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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精神病患如果都已經就醫過了,我想不出有什麼減刑的必要,自己不好好服藥控制,反而要加重他的刑責吧! |
引用:
大陸是不知道 不過台灣我也覺得奇怪 為什麼精神病等的就要減刑呢 |
引用:
還有喝酒嗑藥的也是,我一直想不通說,這應該加重的才對........人為的精神喪失,就是脫罪的理由 :mad: |
這已經不算是個人了,應該直接永久與世界隔離
如果是我的小孩被這樣對待,我不會讓他有機會被判刑 :tu: |
引用:
中國報導.......... 基本上是 死超過35人會變成小於35人 至於這種日常小事 就別佔當日額度了好嗎 城管記者出來洗地了~~ |
不少的電影或影集有一種劇情
就是角色因精神問題,而被強制關在精神病院 直到醫生認可後才可出院,甚至直接就被判終生在醫院監禁 國外真有這樣的法律?台灣有類似的制度嗎? |
馬的嗶咧 :tu: :tu: :tu:
這讓家有小幼童的人看了根本髒話連連 真的非常令家屬心碎 雖然說法律不允許以暴還暴 一切都要依法裁定,不可私下報仇 但若是我的小幼兒被這渣貨如此暴打 那就算我明知我會被判死刑 我也要盡全力抄雞絲朝這傢伙的頭猛打,絕對要打到腦死 不然絕不甘心 :tu: :tu: :tu: |
不知何時開始,精神病變成脫罪最好用的理由,為了保護一個精神病患,
即使讓數十人遭受痛苦、傷害也無所謂,這一種人權邏輯我是至今不能接受。 一個兩歲多的小孩看起來如此乖巧能幹,居然能熟練的在街邊掃地清潔環境, 你他媽一個人渣到底是為何下此毒手?因為男童把和你同類的垃圾都掃走了, 你同情同類是嗎?說是精神病,看到有人要阻止你倒是反應敏捷、神智清明, 一下就逃跑了,而且還懂得挑老婦和小孩來打? 又髒了自己的嘴,我的修養實在太爛,算了........ |
引用:
只要你付得起看護的費用治療的費用,當然就可行了.........我老家附近就有一家這種的要收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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