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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憂鬱 2015-03-30 10:02 PM

引用:
作者oodin.
通保法實施 呂秋遠:網路罵人除罪化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40804/445788/
那是罵人

性騷擾又是一回事
我也懶得翻法條了
我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性騷擾

我比較好奇的是
在國有林地(「忘憂森林」屬於林務局所有的林班地)
從事外拍 商業活動 是否先經過申請 有無法律問題?

twdvdr 2015-03-30 10:04 PM

引用:
作者加菲
我也很好奇怎麼構成性騷擾???


那位先生的所 PO 的言論根本已經是恐嚇的行為
肖像權爭議跟他也無關拿著雞毛當令箭
那兩位小朋友說不定不覺得有問題
最大問題大概是能不能修圖修的好看點

czf52017 2015-03-30 10:07 PM

請問公然侮辱,需不需要有明確的被害人、不雅的字眼? :confused:

naoru 2015-03-30 10:15 PM

可能在等哪位忍不住大爆發之後的言論吧.....

Teela 2015-03-30 10:50 PM

引用:
作者daaaaa999
等等,所以在公開場合拍到人也有肖像權?
...

重點是,樓主把照片PO在網路上,在民法上,單就未經允許、散播他人照片此點而言,可能構成侵權行為。

MPEP 2015-03-30 10:58 PM

好想去搖她們坐的樹枝呀

Rebelheart 2015-03-30 11:05 PM

引用:
作者Teela
重點是,樓主把照片PO在網路上,在民法上,單就未經允許、散播他人照片此點而言,可能構成侵權行為。

那我好奇每個被抓猴的影星、政治人物們,哪個又曾「允許」報章雜誌記者刊登了?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BBG Producer 2015-03-30 11:12 PM

引用:
作者123456789112233
您好,我是當次活動的主招,
該次活動是由我所全權負責
貴帖上所上傳的圖片在未經我們的模特兒同意下上傳網路已經觸犯肖像權:)
另外您指的很不客氣,模特本身和攝影認識,言語間的互動應該不勞您心?

這麼久的圖 主招您現在才挖出來...感覺有點落漆啊... :stupefy: :stupefy: :stupefy:

另外...還好這裡不是PTT八卦版...不然一定會很精彩... :rolleyes:

加菲 2015-03-30 11:13 PM

引用:
作者Teela
重點是,樓主把照片PO在網路上,在民法上,單就未經允許、散播他人照片此點而言,可能構成侵權行為。

請問就算構成侵權行為 到了檢察官那會不會因為沒從事商業行為 而以微罪不罰結案?

BBG Producer 2015-03-30 11:16 PM

引用:
作者加菲
請問就算構成侵權行為 到了檢察官那會不會因為沒從事商業行為 而以微罪不罰結案?

沒記錯的話
就是看檢座和法官怎麼認定啊...要去控告...大概會被法院說賣來亂啦...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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