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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拒港嫌來台審!徐國勇:港人殺港人,來台判死刑違被告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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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如果在飛機上抓狂只能拿塑膠叉抵隔壁乘客的喉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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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如果真的登機,一定會被機上戒護的維安人員上銬 也會有指定的座位,不會讓他跟一般乘客坐在一起 怎麼會有官員說出那樣的傻話 |
引用:
上銬?why? 他人在香港又不是罪犯,你覺得誰有權力給他上銬? |
引用:
上中華民國的飛機可以上銬,因為他是中華民國的通緝犯 但是不給簽證根本不能登機 噁心的政府說沒有阻止,可以落地臨櫃辦理 :stupefy: |
引用:
早上不是說給他開專櫃了? |
引用:
這個要他本人願意去挑戰臨櫃申請 但就港府立場他已經是自由人 不可能強迫一個香港公民去做什麼事 而且因為台灣連牧師一起註記 當初是牧師勸他的 現在兩個人住進牧師的安全屋就不是我們能掌控的 |
原本昨天已經可以收押,我方政府政策反覆
讓人他們感到恐懼,不管是不是事實,都是適當的藉口 行政權凌駕司法權,總統干預個案 還說要司法獨立,司法改革!? 1450整天只會總統好棒棒,總統維護台灣主權 有夠噁心!! |
笑死人
香港飛台灣只有國籍航空? 真有要來光香港的航空公司就有兩家以上 然後臨櫃簽跟落地簽根本是兩種簽證,哪來噁心的造謠"落地臨櫃辦理" :rolleyes: |
【獨家】【港女箱屍案】凶嫌被自首 港府人士:藍營法界國師獻策
【按照這名法界大老建議的自首劇本,是由管浩鳴提交陳嫌書信,表達因有懊悔之意, 決意要到台灣自首,由港府向台灣提出,原本陳同佳堅拒到有死刑規定的台灣受審, 但在管浩鳴大力說服下,堅持自己是過失犯案,該法界大老所屬的律師事務所也會替他全力辯護, 確保陳嫌能全身而退,事後港方也會給陳家應有的補償,陳嫌在家人及多方管道勸服下, 才鬆動表達願意來台接受司法審判,形同被自首。】 若本文內容屬實,直覺反應這位藍營國師級法律界大佬也正好姓陳吧? :rolleyes: :rolleyes: |
”被自首”是指不願意被迫吧?
現在犯嫌有說不願意嗎? 出獄聲明任何敘述或語氣像是被迫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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