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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現在台灣詐騙集團都要躲到非洲了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02442)

judoyang 2016-04-13 04:45 PM

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不,不是這樣的,中國的順位比我國高

管轄權第一順位是犯罪發生地:肯亞
但是受害人都在中國,審訊成本太高,而且定罪困難,放棄管轄權是合理的
第二順位是犯罪結果地:中國
其實以司法的有效來說,在這裡審訊也最恰當
再來才是犯罪人所屬國:台灣
老實說台灣爭取只有保護國民人權的功能,和肯亞一樣根本無力進行有效司法

同樣的事情,不管發生在菲律賓 或者非洲,依國際法都該交給中國
但是菲律賓事件台灣卻用報復手段制裁,
脅迫菲律賓簽下一定要交還台灣人的協議



話說菲律賓案,中國是把人領走沒錯,
但又依循兩岸司法互助,把台灣人交給台灣審判
最後當然因為台灣取證困難,全部輕判甚至一部分人無罪
這些無罪的人馬上又投入新的詐騙案.........


可是犯罪結果地刑事管轄權優先於屬人的國際慣例還沒形成

Stone Crab 2016-04-13 04:46 PM

引用:
作者OPUTEC
以肯亞的官方說法就是遣返,遣返回原出發地,基本上沒問題,但這些詐騙份子為何要從中國領土轉至肯亞,這就要問這些不長眼的詐騙人士(是想當中國人嗎?還是要逃避法律責任?),被抓到就認栽了吧別再裝可憐 :like:


這話提醒了我,讓我想到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
台灣跟肯亞之間沒有任何直飛航班.
可是...中國跟肯亞之間有噢... :rolleyes: :rolleyes:
肯亞航空跟中國南方航空有奈落筆--廣州直飛航班.

Earstorm-2 2016-04-13 04:48 PM

好歹中國真的有處理詐騙.. 台灣幾乎都要靠人民自救自防.

michaelweng 2016-04-13 04:48 PM

引用:
作者alpha
So? 中國與肯亞也沒有簽署引渡協定; 再者當地判有罪才能引渡阿! 對啦, 阿共仔拳頭大硬梆梆他們說了算~


引渡本來就有公約和國際法,很多國家也把它列入本國法
但是具體實現可能有歧見,
所以各國間會自己簽協定來避免紛爭,或者搞特殊規矩

但,沒有簽協定就照標準流程走,一樣可以請求引渡

再來是當地判有罪的話就絕對不能引渡
甚至起訴過都不能引渡
被請求國只能起訴和引渡 2選1
不處理才能引渡給他國處理,一但處理了就不能引渡

AndyCandy 2016-04-13 04:49 PM

引用:
作者小肥羊
真是的,搞半天只是墨爾本那邊一個參議員的個人網頁言論,老實說VIC那邊的政治人物已經為了中國政治議題在互相攻擊,已經到了開始胡說八道,沒辦法靜下心來認真討論問題,一邊是拼命的說中國有多好,還要讓中國在墨爾本BOT大學城,另外一邊藉著奶粉事件,大肆攻擊中國。總之已經跟台灣政論節目有像,雙方都誇大加碼來互相攻擊。 :jolin:

那是他在參議院的正式發言...

Senate debates Tuesday, 23 February 2016

OPUTEC 2016-04-13 04:51 PM

目前這起事件詭異的是台灣民眾大都希望中國能好好的處理這些詐騙犯(關到死都OK),只有台灣政客和部份媒體想將人帶回審理來突顯台灣主權問題,我看這些人應該會失望,因為把詐騙犯帶回來並非台灣主流民意 :like: :like: :like:

michaelweng 2016-04-13 04:53 PM

引用:
作者judoyang
可是犯罪結果地刑事管轄權優先於屬人的國際慣例還沒形成


刑事訴訟本來就是屬地
屬地都不管才會有屬人,這應該沒有歧見吧??

跨境犯罪才搞出個行為地和結果地不同
但是不管如何兩個都優先於屬人
聯合國的遣返法示範都公布幾十年了
各國也都納入國內法了
依照台灣 中國 肯亞三地的法律都一樣結果
怎麼會沒有慣例

damia 2016-04-13 04:54 PM

那些綠萎 跟屎袋力量

只關心詐騙犯而已

南台灣登革熱一年死幾百人

都沒看到他們放一個屁

該不會有插乾股?

做夢夢到的

healthfirst 2016-04-13 04:56 PM

引用:
作者Earstorm-2
好歹中國真的有處理詐騙.. 台灣幾乎都要靠人民自救自防.

中國不是有個城市,南寧
人人都在騙的嗎?
後來還有其他城市學習模仿......

aaaa88 2016-04-13 05:00 PM

引用:
作者Earstorm-2
好歹中國真的有處理詐騙.. 台灣幾乎都要靠人民自救自防.

叫台灣立法委員修法....將詐騙罪一率無期徒刑不就得了!!!!


然後那些詐騙嫌疑犯就會用關係....死也要去中國受刑....也不肯回台灣審判!!! :laugh:



如果是考量那些人經濟問題或是現實問題.....立法騙台灣人錢一率無期徒刑.....騙它國的錢無罪....我也覺得不錯啦!!! 甚至騙中國人的錢頒發勳章獎勵也可啦---但先決條件是包裹我講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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