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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愛犬血管熱爆死亡 狗主怒批船家不給水喝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744202)

nzcym 2007-09-14 02:31 PM

引用:
作者沒說過
這位大大, 我已遵從你的意思"看看狗主怎麼說再把和新聞報導的內容,整理一下再評斷", 很抱歉我還是覺得狗主很不對, 那可否亦請你遵守諾言, 實現"我也沒話說了"和"你們要怎麼罵我都沒關係", 不要做一個言而無信的人好嗎?

下一篇回文, 我準備根據大大的意思, 用國罵向大大人身攻擊, 由於是當事人大大特別批準的, 請版主不要停我的帳戶。

您不必對本人遵守 "看看狗主怎麼說再把和新聞報導的內容,整理一下再評斷" 因為這段文字是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7&postcount=122 dannyla888 的發言.

不過, 知之為知之, 不知為不知. 既然鴨子聽雷有聽沒有懂, 那又何必浪費筆墨呢 ?

nzcym 2007-09-14 02:35 PM

引用:
作者Toluba
老實說某個很愛凹的版友
是沒什麼邏輯可言的
從以前跟他討論某個機率的數學問題就知道了
錯也硬要講成他是對的
之後就不了了之了
從那次我就見識到他的功力了 :ase
他也是我少數記得ID的版友 :laugh:

您不必記得鄙人的 ID, 但是您應該學著主張自己的道理!

邏輯是根據常識與證據推算出來, 而不是凹出來的.

Toluba 2007-09-14 02:39 PM

引用:
作者nzcym
您不必記得鄙人的 ID, 但是您應該學著主張自己的道理!

邏輯是根據常識與證據推算出來, 而不是凹出來的.

但是你之前是用凹的... :think:
而且別人跟你講正解
你還沉溺在自己沒有邏輯的邏輯當中 :think:

carloschen 2007-09-14 02:40 PM

引用:
作者nzcym
您不必記得鄙人的 ID, 但是您應該學著主張自己的道理!

邏輯是根據常識與證據推算出來, 而不是凹出來的.

人家又不是說你,幹嘛急著對號入座?

戀紫 2007-09-14 02:41 PM

一隻狗也能吵成這樣,真佩服各位
這些時間拿去看書打電動賺錢都還比較有意義
幾天後路過感想

Computer Cowboy 2007-09-14 02:44 PM

引用:
作者地海巫師
轉貼很多文章就代表正確嗎?


最少看到對手頭暈轉向, 看完也無力還擊了。

nzcym 2007-09-14 02:47 PM

引用:
作者foxtm
笑笑..
只單憑單方面的訊息..就可以進行判決確定過錯在船員身上..
這樣的功課..的確令小弟再次大開眼界~~~

這下又跑出疑點了..
如果柴油發動機排氣孔的確是在後段船艙..
苦主卻絕口不提廢氣等問題..
搞不好龐哥是因為蹲的低..廢氣吸太多才發生不適的..最後倒下的..
如果的確是如此..船公司當然有責任..
但因為主人錯估情況..延緩了這類船體設計錯誤被發現的機會的話..
之後要是身高較矮的孩童發生此類事故就很遺憾了..

============
一氧化碳中毒對人的症狀之一是 [(3)界於 30 - 35可能症狀包括:皮膚呈櫻桃紅、皮膚紅疹]
http://www.e-ms.com.tw/hbo/therapy/therapy02-001.htm
而本討論第一篇的新聞有提到..[「牠(龐哥)送到醫院的時候,已經全身都是血斑了,然後尿全部都是葡萄酒的顏色,牠其實已經內出血了,那對飼主來說,牠是非常痛苦。」]
============
小弟不厭其煩的在提醒兄台一...

CO 比重和 N2 一樣 (28g/22.4L under STP) 只要驗血 (COHB, 櫻桃紅/鮮紅色) 就知道答案.

不過即使是真的 CO 中毒致死, 船長也脫離不了處置不當的責任.
P.S. 排氣管在舷外最角落貼近海面的位置, 一根不大顯眼的開口管子.

carloschen 2007-09-14 02:48 PM

引用:
作者戀紫
一隻狗也能吵成這樣,真佩服各位
這些時間拿去看書打電動賺錢都還比較有意義
幾天後路過感想

因為有人說
引用:
作者nzcym
既然您點出 [狗命不等於人命, 狗命不值錢.] 這個觀點. 那麼請容鄙人繼續推演.

下一步是 [小孩命不等於人命, 小孩命不值錢.] (e.g. 輝伯巡視 921, 直昇機強風把樹木吹倒, 壓死小女孩之後. 輝伯當場不理家長的哭訴, 板著臉拂袖而去.)

再下一步是 [軍人命不等於人命, 軍人命不值錢.] (e.g. 蔣仲苓以 [哪裡不死人] 這句千古名言來問候慘遭海軍老兵虐殺的黃國章的母親)

再下一步是 [百姓的命不等於皇命, 平民百姓的命不值錢.] (e.g. 路有凍死骨, 朱門酒肉臭. 何不食肉糜的晉惠帝)

所以您說這種事應該如何處理才好呢?

nzcym 2007-09-14 02:52 PM

引用:
作者Toluba
但是你之前是用凹的... :think:
而且別人跟你講正解
你還沉溺在自己沒有邏輯的邏輯當中 :think:

真的嗎? 不才可是用窮舉法把大部分狀況算出來了. 只是舉的例子似乎有某些缺陷, 但是並沒有毫無根據的亂寫.

與其指摘本人發言沒有邏輯, 那麼您怎麼不把自己的思考邏輯裡出個頭緒來?

foxtm 2007-09-14 02:53 PM

引用:
作者nzcym
請根據以下事實:

帆利航運有限公司提供 -- 凱旋二號客輪簡介
http://www.farnlin.com.tw/p_2.php
公佈於花蓮港務局之運送條款
http://www.hlhb.gov.tw/%B9B%B0e%B1%F8%B4%DA.htm

A. 試申論買票狗主所應得之待遇.
B. 並申論船長所應採取之最佳解決方案.


A.
由於客輪簡介中毫無提及對寵物狗該如何處理..運送條款中也無提及對寵物的處理方式..
因此如何處理的裁量權應該是交由船公司..
由於渡輪並無任何處理寵物載送的設備..因此犬隻只能視為貨物來處理..
狗主應將犬隻妥善包裝後(使用大型犬的籠子內含飲水)..按照重量付費進行托運..
之後人坐客艙..狗坐貨艙或貨船..平安送達..以上為買票狗主應受之待遇..

人狗混雜乃為通融..規範以外的事情需另外訂定契約..
如訂定犬隻及主人鎖在門外的口頭契約..且雙方皆同意..
則原始的公司運送條款作廢之..

B.
如乘客拒絕將犬隻妥善包裝並托運之..應拒絕乘客上船..
如乘客強制要求攜犬上船..
應重新訂定運送契約..並兩方同意後再行運輸..
原始契約提供的要件(冷氣,廁所)非新契約必須提供的要件..

=============
參照國際航班及台鐵的規矩..不會太過份吧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8: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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