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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2020-09-18 08:46 AM

引用:
作者AndyCandy
單就國賠來講,首先你要區分這次事件是天災還是人為,
阿就完全是人為的啊!
你說後果自負,那他選了河床高灘地,看好天氣還不錯下去賭命,
山區也確實沒下雨,害他送命的不是台電那是誰呢?
所以我覺得會賠,大概是這樣...

你要說是人為?
這也很奇怪呀,
是誰放開啟水閘門嗎?
而且若我沒記錯.台電的告示牌上就有寫"隨時會放水"....

這讓我想到,以前有一次晚上要開車出去..
鄰居剛好也在門口..
我車子一動,鄰居就大叫說我壓到什麼了..
我下車檢查..竟然壓到一隻小狗..gg..
ok 這問題就是....正常人都知道.不要縮在車輪下睡覺,
就算你要窩在那裡,車子一發動就要離開!!!
但是狗不知道.. .
那我也不知道有一隻小狗把自己當成輪檔!!!!!
我的錯嗎?
但我相信絶大多數人開車前都不會去巡一下四個輪子下有沒有異物...

也許今天閘門管理人員有疏失...
但是告示牌寫在那裡"危險不要去",常識也是河床有高風險..
若這樣要說台電管理人員要負部份責任....我個人是不認同啦,

oxa9615 2020-09-18 08:47 AM

第 3 條
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時,因管理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內之設施,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設施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項、第二項及前項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
我想這滿符合[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
另應可追償搜救之費用才是......最好通通報出來給人民知道,避免日後再發生。

substar999 2020-09-18 09:06 AM

個人解讀應該是「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因為河床是自然公物,不是設施!

引用:
作者oxa9615
第 3 條
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時,因管理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內之設施,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設施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項、第二項及前項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
我想這滿符合[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
另應可追償搜救之費用才...

KURURU 2020-09-18 09:06 AM

..............

syntech0307 2020-09-18 09:55 AM

引用:
作者EAC212
43
但我相信絶大多數人開車前都不會去巡一下四個輪子下有沒有異物...



新的考照制度:

http://www.taiwanhot.net/?p=541957

公路總局表示,新制場考主要增加「行車前檢查及起駛前動作」等扣分項目,並強調安全駕駛觀念,將部分項目調整扣分,以小型車為例,新增5項扣32分關卡,分別為「上車前未察看車輛四周,車底及輪胎有無異物(狀)」、「起駛前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起駛前未轉頭察看照後鏡及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通過;未禮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起駛前未轉頭察看照後鏡並注意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以及「未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或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行車」。

EAC212 2020-09-18 09:57 AM

引用:
作者syntech0307
新的考照制度:

http://www.taiwanhot.net/?p=541957

公路總局表示,新制場考主要增加「行車前檢查及起駛前動作」等扣分項目,並強調安全駕駛觀念,將部分項目調整扣分,以小型車為例,新增5項扣32分關卡,分別為「上車前未察看車輛四周,車底及輪胎有無異物(狀)」、「起駛前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起駛前未轉頭察看照後鏡及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通過;未禮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起駛前未轉頭察看照後鏡並注意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以及「未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或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行車」。

這用講的很會呀..
現實呢?
隨便去觀察任何路邊停車的人.
100個人裡能找到幾個要開車時 會繞一圈車子檢查車底的?!
我也不要說沒有..
也許有.但一定是少數..

sakuraman 2020-09-18 10:06 AM

引用:
作者42章經
會賠嗎??????


偉大的 中華民國 法律
多的是後門條款

因為怎樣怎樣,所以不在此限。 :stupefy:

newsnes 2020-09-18 05:13 PM

引用:
作者BALA
今天發生悲劇 是這裡的鄉民造成的嗎?

小孩無法選擇父母

父母做了錯誤的決定 小孩雖無辜 但是也沒辦法

就好像有個爸爸愛開快車 喜歡在高速公路上飆車

結果出了車禍 一家全走了

小孩雖然不是大人的附庸 但是常常會跟著大人的錯誤決定走了

不代表我們不能譴責大人 只是通常我們沒辦法讓其他無辜的人從事件中分離

試問車禍怎麼保證發生時 只死大人不死小孩

我想在這裡的人 沒有人是要指責溺水死的小孩

怪就要怪兩個家庭的家長吧

:jolin: :jolin: :jolin: :jolin: :jolin:

我有說不能譴責大人嗎?
前面我就講過了,說大人死得好我沒意見,你是眼睛瞎了還是文盲?

有人言辭之間透露「小孩死了也活該,誰叫你有這種父母」的語意,真的看不出來?真的文盲一堆?!

靠!父母能自己選嗎?
到底這些人是智障還是腦殘?! :jolin:

BALA 2020-09-18 05:19 PM

引用:
作者newsnes
我有說不能譴責大人嗎?
前面我就講過了,說大人死得好我沒意見,你是眼睛瞎了還是文盲?

有人言辭之間透露「小孩死了也活該,誰叫你有這種父母」的語意,真的看不出來?真的文盲一堆?!

靠!父母能自己選嗎?
到底這些人是智障還是腦殘?! :jolin:


我沒有這樣說

這麼激動幹嘛 是我罵你的嗎?

你才文盲

你只是看到有人透露「小孩死了也活該,誰叫你有這種父母」 你就指名罵他就好

誰知道你在想甚麼

何況 你都可以給中學生貼標籤

你還會在意別人家小孩死活

笑死人了

:laugh: :laugh: :laugh:

newsnes 2020-09-18 05:27 PM

引用:
作者BALA
我沒有這樣說

這麼激動幹嘛 是我罵你的嗎?

你才文盲

你只是看到有人透露「小孩死了也活該,誰叫你有這種父母」 你就指名罵他就好

誰知道你在想甚麼

何況 你都可以給中學生貼標籤

你還會在意別人家小孩死活

笑死人了

:laugh: :laugh: :laugh:

我罵的本來就是那些人,你要對號入座,我倒是不意外也沒意見∼ :laugh:

另外,你真的是文盲嗎?
說過多少次了,我公布表現好的學生這種作法,全國各級學校都這樣作,不信你可以到各級學校網頁找「榮譽榜」看看就知道。
還貼標籤咧∼真是井底之蛙,浪費我的口舌∼: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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