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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weng 2016-04-13 04:19 PM

引用:
作者marumi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37768

一天嗑完肯亞法規
黃國昌是真的一天讀完還是唬爛呢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引渡法各國的內容都一樣,差異很少
因為都是源自於公約
加上聯合國幾十年前有發佈一套引渡法範本

而且引渡法的內文不長
公忙之餘一天看完不是問題
而且因為內容和台灣版差不多,需要理解的只有小小各國差異

小肥羊 2016-04-13 04:22 PM

引用:
作者marumi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37768

一天嗑完肯亞法規
黃國昌是真的一天讀完還是唬爛呢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花了20分鐘,的確慘電各部會,凸顯沒人專職分析三地的法律,給第一線執行人員與長官參考,但是黃國昌你電完了,就不能好心一點順便把你看完的法律條文,直接告訴大家肯亞是怎麼寫的,還是你根本也沒看,反正我就是要電人,你們照我的意思辦事???真沒效率的質詢,算了反正台灣人就喜歡這樣的開會,各公司上級長官不都是這樣罵下屬,罵晚了,還是什麼解答都沒有

至於台灣的法律,規定在引渡法第6條,在這篇14F我就引出來

hoba 2016-04-13 04:23 PM

引用:
作者judoyang
前面一年
依照刑事管轄權屬地
由肯亞法院處理
這點沒問題啊

現在有問題的是
依照刑事管轄權
要遣返或引渡
怎樣也是送回台灣
送中國...那就要三國協商
看看我方願不願意放棄刑事管轄權才輪的到中國帶人走

以刑事的角度來看,台灣沒管轄權,這是詐欺案,台灣的刑法管不了那麼遠
但中國方面主張被害人在中國或是中國籍,你覺得呢?

再一個現實的問題,我們受中國打壓,肯亞並不承認我國的國際地位
那...要拿什麼跟肯亞交涉?兩串蕉?
三國協商?很抱歉,對肯亞而言,我們的官員們根本就上不了台面 :think:

Stone Crab 2016-04-13 04:27 PM

引用:
作者小肥羊
花了20分鐘,的確慘電各部會,凸顯沒人專職分析三地的法律,給第一線執行人員與長官參考,但是黃國昌你電完了,就不能好心一點順便把你看完的法律條文,直接告訴大家肯亞是怎麼寫的,還是你根本也沒看,反正我就是要電人,你們照我的意思辦事???真沒效率的質詢,算了反正台灣人就喜歡這樣的開會,各公司上級長官不都是這樣罵下屬,罵晚了,還是什麼解答都沒有

至於台灣的法律,規定在引渡法第6條,在這篇14F我就引出來


我前面也覺得委員既然知道答案,那賣關子幹嘛?
後面影片才知道原來是因為明天還有一場委員會,
Round 2, 就跟他今天說他不公佈法務部扯後腿的案子是哪個,
假如他真的有所本,那就是明天用來打臉說謊官員用的大絕.
不管黃委員的立場或是法律見解是否正確,
我只希望這些部會今天晚上會做好準備不會明天再因為狀況外被打臉.

michaelweng 2016-04-13 04:30 PM

引用:
作者judoyang
依照刑事管轄權
要遣返或引渡
怎樣也是送回台灣
送中國...那就要三國協商
看看我方願不願意放棄刑事管轄權才輪的到中國帶人走


不,不是這樣的,中國的順位比我國高

管轄權第一順位是犯罪發生地:肯亞
但是受害人都在中國,審訊成本太高,而且定罪困難,放棄管轄權是合理的
第二順位是犯罪結果地:中國
其實以司法的有效來說,在這裡審訊也最恰當
再來才是犯罪人所屬國:台灣
老實說台灣爭取只有保護國民人權的功能,和肯亞一樣根本無力進行有效司法

同樣的事情,不管發生在菲律賓 或者非洲,依國際法都該交給中國
但是菲律賓事件台灣卻用報復手段制裁,
脅迫菲律賓簽下一定要交還台灣人的協議

引用:
作者惡蟲
這些人被送到中國去,沒把賺的錢連本帶利的吐出來,中國不會輕易放人的,就是這麼回事而已。


話說菲律賓案,中國是把人領走沒錯,
但又依循兩岸司法互助,把台灣人交給台灣審判
最後當然因為台灣取證困難,全部輕判甚至一部分人無罪
這些無罪的人馬上又投入新的詐騙案.........

OPUTEC 2016-04-13 04:33 PM

以肯亞的官方說法就是遣返,遣返回原出發地,基本上沒問題,但這些詐騙份子為何要從中國領土轉至肯亞,這就要問這些不長眼的詐騙人士(是想當中國人嗎?還是要逃避法律責任?),被抓到就認栽了吧別再裝可憐 :like:

hoba 2016-04-13 04:35 PM

引用:
作者alpha
難道這些人的台灣護照是假的? 是我們的國民吧?

So? 中國與肯亞也沒有簽署引渡協定; 再者當地判有罪才能引渡阿! 對啦, 阿共仔拳頭大硬梆梆他們說了算~

當然是,但是台灣這邊能做的,就只能讓他們面對司法"公正"的審判
這個我前面就有提過了,不是你的人在外面犯了事你說你要拉回去自己審就可以拉人
這種事只有不要臉的美國人在日本強了人家的小女孩後的做法

你可以拉回去再審一次,但是要先等人家審完了,你只能觀注他受的審判是否公平

當然,你知道的,中國的司法有多麼的"公正" :laugh:

alpha 2016-04-13 04:37 PM

引用:
作者Stone Crab
我前面也覺得委員既然知道答案,那賣關子幹嘛?
後面影片才知道原來是因為明天還有一場委員會,
Round 2, 就跟他今天說他不公佈法務部扯後腿的案子是哪個,
假如他真的有所本,那就是明天用來打臉說謊官員用的大絕.
不管黃委員的立場或是法律見解是否正確,
我只希望這些部會今天晚上會做好準備不會明天再因為狀況外被打臉.

黃國昌驚爆:法務部曾通知中國公安海外抓人
LawInShit要出來坦了嗎?! XDDD

marumi 2016-04-13 04:42 PM

引用:
作者alpha
黃國昌驚爆:法務部曾通知中國公安海外抓人 (https://tw.news.yahoo.com/%E9%BB%83...-065653145.html)
LawInShit要出來坦了嗎?! XDDD



sclee 2016-04-13 04:44 PM

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不,不是這樣的,中國的順位比我國高

管轄權第一順位是犯罪發生地:肯亞
但是受害人都在中國,審訊成本太高,而且定罪困難,放棄管轄權是合理的
第二順位是犯罪結果地:中國
其實以司法的有效來說,在這裡審訊也最恰當
再來才是犯罪人所屬國:台灣
老實說台灣爭取只有保護國民人權的功能,和肯亞一樣根本無力進行有效司法

同樣的事情,不管發生在菲律賓 或者非洲,依國際法都該交給中國
但是菲律賓事件台灣卻用報復手段制裁,
脅迫菲律賓簽下一定要交還台灣人的協議



話說菲律賓案,中國是把人領走沒錯,
但又依循兩岸司法互助,把台灣人交給台灣審判
最後當然因為台灣取證困難,全部輕判甚至一部分人無罪
這些無罪的人馬上又投入新的詐騙案.........


下面這篇有肯亞官方的說法,從哪裡來送回哪裡去

如果這票詐騙集團是從大陸出發到肯亞,包括台灣人在內

顯示台灣人跑到大陸集合,跟有位媽媽說什麼到肯亞旅遊有很大出入

案發後首腦跑了?這一年來被收押時台灣這方沒收到任何消息,家屬也不知情沒去求助?


引用:
肯亞案/非法入境 肯亞:從大陸來就遣大陸

針對肯亞警方將台灣人遣送到大陸一事,肯亞內政部發言人約卡十一日表示,這些台灣人非法滯留肯亞,肯亞把他們遣送回他們來自的地方,他們從大陸來到肯亞,因此遣回大陸。

約卡(Mwenda Njoka)接受路透電話訪問時說:「他們來自中國,我們把他們送回中國,通常你非法去到另一個國家,你會被送回你上次出境的港口(機場)。」

針對肯亞警方使用武力強押台灣人,約卡回應說:「肯亞警方有義務確保非法滯留在此地的人被送回他們來自的地方。」約卡說,這些台灣人經由大陸非法進入肯亞,他們「沒有合法的文件」。至於台灣為此批評大陸,約卡說:「我們不想介入。」

肯亞與台灣無邦交,是大陸的邦交國。肯亞上周宣布大陸將貸款六億美元給肯亞,「協助填補二○一五/一六年的預算赤字」。肯亞一名官員說:「我們即將敲定融資協議,預期資金很快就會到位。」

被遣送到大陸的台灣人屬於一個詐騙集團,二○一四年與集團內的大陸人在肯亞首都奈洛比被捕。他們被台灣的詐騙集團招募到非洲,被捕後,來自台灣的集團首腦很快逃離肯亞。

網路媒體Quartz報導,這些嫌犯不會說英文,在肯亞舉目無親,搞不清楚法津程序,審訊時又沒有翻譯,證人也未出現,因此審判一延再延。報導說,他們被關押期間,大陸駐肯亞大使館從未提供協助,只有靠家鄉寄訴訟費。每次開庭大陸大使館會派一名代表和一名律師到場,但沒有介入,僅要求宣判後將他們遣送到大陸。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a4%a7%e9%99%b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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