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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 2013-02-04 11:37 PM

引用:
作者TBRS
之前不是有位當庭打電話當老公商量判決的女法官嗎?

其實閉庭之後,法院裡面一些「奇奇怪怪的事」也是不少的,

最奇怪的是,平時身強體壯的法律人,面對這些奇怪事,幾乎都會自動變身成為瞎眼的瘖啞人士。

為何會有如此轉變呢?其實很好理解,想想在同一個辦公室、同一大樓裡面的,不是同學就是學長姐、學弟妹,

除了人情,還要顧及將來作事的方便,聰明的法律人自然不會去得罪人。

當然最重要的還有考績及升遷的問題(關係著錢阿!)。

所以,每每聽到這些玩法律的人,常說自己作的是神的工作,小弟總是暗地裡偷笑。

在沒利害關係的時候,總是法來法去,不然就是滿嘴的人權天賦、正義公平,一副聖賢的樣貌。

然而,一旦自己面臨利害衝突的時候,那種對人性慾念所顯露出來的猙獰臉孔,

說真的,並不會比他們口中的犯罪者要來的好看多少。

總之,依台灣目前司法官的甄選及養成...

之前有一個念法律系的朋友說過,
法律系的,一個比一個自私,一個比一個自我中心
沒這種個性的人念不了法律系(當然等於那朋友也講到自己就是

lievil 2013-02-05 12:44 AM

這串看下來最好玩的就是
許多人都[不信任司法體制],卻又都很信任的交付司法體制[死刑]權力,

為什麼?

sutl 2013-02-05 12:45 AM

引用:
作者TBRS
想想在同一個辦公室、同一大樓裡面的,不是同學就是學長姐、學弟妹,除了人情,還要顧及將來作事的方便,聰明的法律人自然不會去得罪人。

所以才需要一輩子大概只進法院一次的陪審團員 :rolleyes:

vircgd 2013-02-05 12:51 AM

引用:
作者lievil
這串看下來最好玩的就是
許多人都[不信任司法體制],卻又都很信任的交付司法體制[死刑]權力,
為什麼?

  請證明這串有許多人提到「不信任司法體制」,
有證據是很重要的,別冤枉了人。

nan27 2013-02-05 01:08 AM

引用:
作者lievil
這串看下來最好玩的就是
許多人都[不信任司法體制],卻又都很信任的交付司法體制[死刑]權力,

為什麼?


為什麼
很好笑.
有死刑就一定死刑嗎?

廢死.
再兇殘在沒人性的惡徒.都不能處死.
給受害者交代.

你第三者非受害人
又是為何要如此質疑.

說好聽
怕冤案.
這非常之牽強.
你會怕噎著.
不吃飯嗎.

nan27 2013-02-05 01:23 AM

引用:
作者vircgd
  請證明這串有許多人提到「不信任司法體制」,
有證據是很重要的,別冤枉了人。


法律或許未健全.

極多數人
都知道
是法官在扭曲法律.
是人在做怪的問題.
攻擊的是法官.

偏偏有人想搞個廢死.
想會水摸魚..硬是牽扯成不信任法律問題.

lievil 2013-02-05 01:24 AM

引用:
作者vircgd
  請證明這串有許多人提到「不信任司法體制」,
有證據是很重要的,別冤枉了人。


這又是你的什麼情緒技巧嗎?還是懶得看文?

想討論請自己爬文喔!才上面幾樓就有了,別偷懶。

vircgd 2013-02-05 01:38 AM

引用:
作者lievil
這又是你的什麼情緒技巧嗎?還是懶得看文?
想討論請自己爬文喔!才上面幾樓就有了,別偷懶。

  證明不出來就打嘴砲?寬以律己嚴以律人?

g2726 2013-02-05 01:55 AM

離題一下m(_ _)m
防幼童受虐 凌虐致死最重擬死刑
http://news4.pchome.com.tw/society/...6204508002.html
去年年底的新聞,基本上個人贊成加大判處死刑的範圍
虐童很可怕!除了犯人那泯滅人性的個性之外
一個人渣輕易的殺死了擁有無限可能的小孩
這在現今生育力降低的我國更顯得最無可赦!
試問反死,你們今天除了自我感覺良好的為準死刑犯辯護就叫對社會有貢獻
還是殺一儆百,讓受虐兒能有機會正常長大受教育回報社會比較對現今社會有所貢獻?

回到本串的範圍吧
一審死刑二審30年
無論如何都彌補不了逝去的小生命
但就本案來說,單以結果來看
犯人無論有無殺人的意圖都無法抹滅幼兒已死亡的事實!
他們有無殺人意圖根本不是重點
成年人施打毒品都有致死的可能性了,何況是對一個幼兒施打毒品
還是說他們要像被判死刑的那些前輩一樣,砍被害人數十百刀致死
這樣才叫有殺人動機?
還有某蟲您還是別再跳針了
沒人拿得出法院資料與證據
我們只要請您對這件事提出看法
沒有人要您當法官判決本案
更沒人認為您有這能耐
很多事情就是這樣簡單,有人將他人殺了 > 殺人或過失殺人
本案更簡單! 一群混仗殺死幼兒,而且還是在死者生前凌虐,最終因毒品致死
少跳針到啥搞不好二審法官可能怎樣怎樣
客觀來說...他擺明了在坦護犯人的利益與權利呀!!

nan27 2013-02-05 02:03 AM

引用:
作者g2726
離題一下m(_ _)m
防幼童受虐 凌虐致死最重擬死刑
http://news4.pchome.com.tw/society/...6204508002.html
去年年底的新聞,基本上個人贊成加大判處死刑的範圍
虐童很可怕!除了犯人那泯滅人性的個性之外
一個人渣輕易的殺死了擁有無限可能的小孩
這在現今生育力降低的我國更顯得最無可赦!
試問反死,你們今天除了自我感覺良好的為準死刑犯辯護就叫對社會有貢獻
還是殺一儆百,讓受虐兒能有機會正常長大受教育回報社會比較對現今社會有所貢獻?

回到本串的範圍吧
一審死刑二審30年
無論如何都彌補不了逝去的小生命
但就本案來說,單以結果來看
犯人無論有無殺人的意圖都無法抹滅幼兒已死亡的事實!
他們有無殺人意圖根本不是重點
成年人施打毒品都有致死的可能性了,何況是對一個幼兒施打毒品
還是說他們要像被判死刑的那些前輩一樣,砍被害人數十百刀致死
這樣才叫有...


人民是否也可以說
我不想讓法官死.
我怕有罪.
但我非常希望能捅到法官幾下.
捅到我爽為止
捅死了.我也不是故意的.

我是不讓他死.不想殺死人.有罪
但他卻身體太弱.而死.
我沒想讓他死.我人性未泯.我只是覺得這樣捅能讓我很爽.
我沒殺人動機.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7: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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