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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s7777 2011-09-06 05:54 PM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兩者不一樣的是,在雪隧你不用按喇叭,自然會有廣播靠北那些人


那個靠北比喇叭還沒用 :flash: :flash: :flash:

<< andy1106 >>. 2011-09-06 05:58 PM

引用:
作者小建
台北市交通會報中已經明確指示:

1. 對汽車違規臨停行為 --> 以勸導代替開單取締
2. 對機車行駛到禁行機車道行為 --> 強力開單取締以彰顯公權力

上面的情況我之前貼過不知道幾次了... 您真的剛好沒看到嗎?!
:jolin:

所以才說悲哀呀

不過犯不著為了這種事就跟汽車堵氣,有也是跟官員、警察

因為這些亂象就是他們縱容或不當規劃造成的

要知道每天從路上全身而退已經不容易了

就不要在路上太堅持自己的理念

而去遭來一些沒必要的麻煩事端

super01 2011-09-06 06:18 PM

引用:
作者gods7777
請問,當初提案,需不需要花費人力?
推動一個沒用的法案,不叫做一種浪費?
從550cc降到250cc,使用量一定會增加嗎?真正不使用的原因,你有實際去了解嗎?
請問你有實際看過,紅牌在上面跑的嗎?我以前騎機車走北宜,看到的重機,都比在快速道路上看的多

你確定你要跟我爭論 如果從550降到250 重機上快速使用率嗎?
市區高架 比 北宜 用你看過的印象比?
市區高架多長 北宜一趟路多長?
那要不要算一算夠長的 台61線?
我看台61線上面重機比例 比北宜還多呦

super01 2011-09-06 06:23 PM

引用:
作者strong
縮回去??? 沒那回事 .... :ase
我也贊同市區內汽車減量政策,
但是應該可以找到比「高承載管制」更好的政策,
而且不會那麼激烈 ....
例如: 提高停車費用、收取入城費等!!

我看 北市 新北市 房價再炒高10倍好了
住不起的窮人 全滾到中南部去
這樣台北的交通問題自然就解決了
你說這招好不好?

gods7777 2011-09-06 07:18 PM

引用:
作者super01
你確定你要跟我爭論 如果從550降到250 重機上快速使用率嗎?
市區高架 比 北宜 用你看過的印象比?
市區高架多長 北宜一趟路多長?
那要不要算一算夠長的 台61線?
我看台61線上面重機比例 比北宜還多呦



那請問市區高架算不算是快速道路?再來來看當初開放重機行使快速道路的用意是什麼?
重機行使快速道路安全性問題,有無配套?還是死掉就算你的?
道路長短跟使用率的關係為何?
不要說印象,就我看過的,只有二台

gods7777 2011-09-06 07:24 PM

引用:
作者super01
我看 北市 新北市 房價再炒高10倍好了
住不起的窮人 全滾到中南部去
這樣台北的交通問題自然就解決了
你說這招好不好?


那請問還有租屋的呢?台北租屋的佔大多數,要如何協調房東漲價?
滾回去之後的就業問題呢?放給他死?
台北公司找不到人怎辦?有能力就請外勞,沒能力就放給他倒嗎?
解決一個問題而產生這麼多的問題,你覺得這個辦法好嗎

semmy 2011-09-06 07:38 PM

引用:
作者<< andy1106 >>.
我相信很多騎乘機車的用路人
即使車速不慢也沒辦法很安穩放心的騎在快車道上

機車騎上快車道或第二線車道,如果車速沒有超速,被汽車同車道逼車的機率非常高,當然騎的不安穩
引用:
作者<< andy1106 >>.
我要是騎到快車道上去,除非是真的被逼到無路可走
才會打個方向燈示意一下,再切過去

變換車道本來就該先打方向燈,確認車道狀況後才變換車道啊
引用:
作者<< andy1106 >>.
某些人就不同啦
即使機慢車道沒有任何阻礙,他也是很堅持的馳騁在內側車道上
大型路口要左轉,也不依交通法規待轉,就從最內側直接轉
當他騎在機車道時,即使左側汽車老早閃燈示意要靠右停車
他還是很堅持自己的路權不快不慢的卡住,就是不讓人家靠右停車(有必要仇視汽車到這樣嗎??)

什麼是"機車道"?法規上有機車專用道、有機車優先道,就是沒有機車道耶!

機車專用道4輪汽車不能行駛,所以你說的是機車優先道嗎?
什麼是優先道?就是規定優先的車種路權比其他車種大啊!而且變換車道的車輛路權本來就是小於直行車,變換車道時,不能開到別人前方,就開在後方啊,為什麼要跟具有優先權的直行車在那不快不慢?

TENREN0623 2011-09-06 07:41 PM

引用:
作者<< andy1106 >>.
候選人小心啊
不小心選錯邊,就下次再來了 :laugh:
我猜,聰明的不會碰這議題


因為我覺得現在樓已經歪了~
大家討論的很熱絡~但是應該不會有結論~現實面更是不會改變
所以我想務實一點會比較好~
加油!
:ase

shou1312 2011-09-06 07:47 PM

引用:
作者gods7777
那請問還有租屋的呢?台北租屋的佔大多數,要如何協調房東漲價?
滾回去之後的就業問題呢?放給他死?
台北公司找不到人怎辦?有能力就請外勞,沒能力就放給他倒嗎?
解決一個問題而產生這麼多的問題,你覺得這個辦法好嗎


我倒覺得不錯說~買屋一坪1000萬,租金一個月就10萬起跳好了
我很想看看這樣搞死的會是誰 :cool:

semmy 2011-09-06 07:55 PM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所以,根據前述法規,當後車示意欲超車時,在可避讓情形下,前車應靠右讓道才是.
而非如某黨主席所言,仍保持行駛車道正中央,要求後車變換車道超車.

道路上的人孔蓋、坑洞、爛泥、死貓死狗四輪汽車可以直接輾過去而不會出事,機車不閃直將撞上去就是摔車,不騎在車道中間依照道路狀況改變動線,不知道該怎麼騎車?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所以依法規,後車輕按喇叭或閃燈示意欲超車時,在可避讓情形下,前車有靠右讓道的義務,讓後車可合法在同車道超車.
並非如你和部分網友所認定的[絕對不可同車道超車],[超車必須變換車道]....請不要混淆視聽.

如何判斷前車可避讓?是由你來判斷還是前車來判斷?

如果開在你前方是貨櫃車、砂石車,在看不到前方的路況時,你會強求超車嗎?還是你認為機車小台,你可以看到前方路況,就可以代為自我決定可不可以超車,而不管機車是否是為了閃躲道路上的不明狀況而不願讓你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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