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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py7769 2007-11-04 06:08 PM

我真的有看過
在淡金公路上有台CB忘了多少
就是穿藍白拖........
穿掉嘎....
整個就無言.....
不過穿啥是人家的事.....
反正出事他就知道了....

貼一段影片
內容血腥,有斷腳,菊花開花,請考慮後再點,
http://share.youthwant.com.tw/sh.php?do=D&id=23002929

cashdennis 2007-11-04 06:38 PM

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至少大部份騎重機的,都比騎亂改的小綿羊有品..

你看到的那一部份,他們的車可能是用租的..買的起重機,不稀奇,

養的起才厲害....房子最少要有個車庫吧..保養維修更是嚇死你..

在台北市,通常是有錢人才養的起..

Ternence 2007-11-04 08:19 PM

引用:
作者cashdennis
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至少大部份騎重機的,都比騎亂改的小綿羊有品..

你看到的那一部份,他們的車可能是用租的..買的起重機,不稀奇,

養的起才厲害....房子最少要有個車庫吧..保養維修更是嚇死你..

在台北市,通常是有錢人才養的起..

怪了.....
飆車跟有沒有錢有什麼關聯性?


現在一堆小毛頭存錢買二手重機
小綿羊直接升級........

herry_jo 2007-11-04 11:35 PM

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我騎小綿羊都不會騎在車道中間,我都騎邊邊,至少保留讓汽車過的空間吧,一台小綿羊騎在慢車道(不是機車專用道或機車優先道)車道中間,說實在的個人覺點有點囂張 ...


騎在慢車道中間~我不知道有任何錯誤~
難到要騎在水溝蓋才理所當然?

上面有3位版友如此以汽車位主的發言~
應該是偶爾才騎機車~

除非車速過慢~騎在慢車道中間~應該是比較安全的

herry_jo 2007-11-04 11:48 PM

難怪慢車道永遠一堆汽車在跟機車擠
而認為機車應該閃邊邊去?
擋路的機車叭無赦?
最好路上都不要有機車出現?

spooky_mulder 2007-11-04 11:59 PM

引用:
作者herry_jo
騎在慢車道中間~我不知道有任何錯誤~
難到要騎在水溝蓋才理所當然?

上面有3位版友如此以汽車位主的發言~
應該是偶爾才騎機車~

除非車速過慢~騎在慢車道中間~應該是比較安全的


在 30 歲考到汽車駕照前,我一直是依照這個原則在騎車的,出門都是騎機車的。

spooky_mulder 2007-11-05 12:05 AM

引用:
作者herry_jo
難怪慢車道永遠一堆汽車在跟機車擠
而認為機車應該閃邊邊去?
擋路的機車叭無赦?
最好路上都不要有機車出現?


慢車道不是"機車優先道"或"機車專用道",如果汽車沒有超過速限而要前面騎在車道中間比較慢的機車讓路是合理的,畢竟慢車道是汽機車共享的車道。

一台機車比後面汽車速度慢卻佔用整個車道是說不過去。

該讓的時候還是要讓。

referee_c 2007-11-05 12:16 AM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就說你功課做的不夠....用大神找也找個像樣點的東西
實務上的判例或者是法條也先查清楚,
看看你找到的資料跟現行規定有沒有不同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Fcode=K0040019) 在民國96 年 09 月 21 日 修正)
光是第九條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四、由主線車道變換車道至加速車道、減速車道、輔助車道或爬坡道超越前車。

還有第十條汽車在行駛途中,除遇特殊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驟然減速或在車道中臨時停車或停車。

這兩項新規定就打死你估來的落落長一篇


還有,如果兩車競速,超車的一方惡意減速,導致後車追撞
除了飆車是公共危險罪外,無故急減速有明顯故意之犯意
對方如果掛點,看檢察官怎麼斷定,但最起碼過失殺人跑不掉

看文要看重點,我轉貼的重點在於[舉證的困難].
現場勘查,撞擊點在前車後方,如何舉證是競速?如何舉證前車不是[遇特殊狀況必須減速]?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我從來都沒有說單純阿,一開始只提車速跟曲率的是你不是我 :jolin:
角色錯亂了?你要不要看看我上面提過哪些變數?
你講的這些東西,還是停留在運動學最基礎的部份而已
說是理論又不夠深入,說實務上的經驗又構不到邊...
那算什麼? :think:


山路上我也經常會吃到中線,但是那是不得不為的情形下
重點是你這句話的心態很要不得,
即使非雙黃線,用到對向車道是不得以而為之的行為,
簡單來說就是有其必要性才會用到逆向車道,
該在自己的車道,就該走規定的路線,真的有必要才切過去,
所謂舒適度跟車速有符合"必要"這個原則嗎?
不要把不得已而為之的行為當作是理所當然的行為

只提車速和曲率,是為了說明[吃中線]可兼顧速度及乘客的舒適度.
過彎問題當然可以[簡化]成基礎的運動學(其實還有動力學,這你可能不清楚,不怪你.),因為一般人根本用不到實際複雜的理論推導.
但是,認為[不過如此],這就如n大濕常掛在嘴邊的---[見樹不見林]了.

另外,既然你說[山路上我也經常會吃到中線],那麼,以你推崇的兩位大大的標準而言,你的開車技術應該算差的,當然,我也是.

引用:
作者I am Kent.
山路吃中線....請先幫乘客買個保險...還要確認強制險有繳....
還有....確認好自己有足夠能力負擔賠償..... :jolin:
吃線......技術差不要理由太多..... :jolin:

引用:
作者FD3STYPER
開個山道會吃到中線, 只能說技術差.

外內外的內未必是過中線.

BTW,

路線亂吃, 通常就是被超.

referee_c 2007-11-05 12:24 AM

引用:
作者藍色氣泡牛
第 94 條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
以煞停之距離。
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前車如須減速暫停,
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後車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前車之行
動。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
之安全措施。


以這條先告訴你一點
要掰就掰的準確點
這是交通部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民國 96 年 09 月 21 日 修正)
另外告訴你
退不退是你的事
不用牽拖到別人
而你說的案例就是發生在我身上
只是後來是和對方和解

警方才沒繼續搞下去(自己人)
而你那種似是而非的觀念
讓人覺得不吐你很難過
然後丟了一點東西出來又要別人去驗證你的對錯
你當大家吃飽太閒??
你那種心態
和政治版裡某位大濕很像
常要人家拿數據來辯論

今天所有的交通事故舉發
得看舉發者的功...

現場勘查,撞擊點在前車後方,如何舉證前車不是[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
我前面舉過例子,若前車宣稱有第三車切入,不得不緊急煞車,撞擊點在後方時,你認為法官該相信誰?
相信前車[無故煞車]?還是相信前車[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

另外,我道歉及退出討論的前提,在於你提得出[判例],如果只是出一張嘴,說是自己的經驗,恐怕難以服眾.

dday 2007-11-05 12:34 AM

http://tw.youtube.com/watch?v=VONr6NQtxqk
http://tw.youtube.com/watch?v=ov37pEVcJjE

另一個討論的連結
加上其他網友貼的燒胎山路過彎連結

嗯...
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相信騎重機的都不會超速會乖乖於塞車隊伍裡排隊了
唉...
也許是這些老鼠屎讓大家印象不好...
但...
那又怎樣呢??
seeing is believing...

想讓一般人對重機看法改變
在這裡"爭贏"是沒有用的
做出來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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