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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稅囉∼國民租稅 13.6%提昇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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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希特勒的崛起正是利用 德國國民於威瑪共和中國力不足,經濟民生凋蔽 因極度自卑所衍生極度自大之心理而奪權 |
請問一下 這樣做不是也能縮小國民的貧福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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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四年換一任已經是大革命了吧 革命的目的就是人民不信賴舊有的政權,所以要推翻舊政權換新政權 好不容易進步到和平革命的時代,還需要退化回武力革命嗎? 而且就算真的是過去的武力革命,難道就沒有改革的阻礙嗎? 換來的只是新的官商勾結跟政商關係,這是千古不變的道理 不管哪種做法,都只是把舊的既得利益者,換成新的得到利益者 根本不需期待武力革命能在現今的社會為人民帶來任何好處 唯有大家自覺,不要只是信任那些政治人物會為我們做什麼事情,政客都是無法信任的 |
引用:
很簡要的回答:不能 因為課不到稅的一樣是課不到. 或是說因為VAT是可以轉嫁之稅賦(由生產者或勞務提供者轉至消費者) [A.富人未必會在台灣境內消費 B.富人如規避較高額的所得稅時.消費稅是九牛一毛] 並沒有提供類似所得稅的租稅公平效果.花多少實課多少. 儲蓄是否再次成長即成了是否消弭貧富不均的實質指標. [亦即橋本現象之濫觴.消費稅增加結果 將消費的所得重分配效果減低或消除. 因消費等於變相被懲罰.大眾紛至沓來踴躍儲蓄. 導致最後發生日本政府發消費券強迫人民消費的大笑話.] |
下面這些人才應該多徵稅吧:
1.富人稅 2.藝人、歌手不是賺很多嗎,查緊一點吧 3.財團 4.立委、國代 |
引用:
我有說不繳稅嗎? 雖然沒有愛呆玩愛到多報,但可是一毛也沒有少過! 想想現在你每賺的100元就要付給這個政府13.6,我得到什麼嗎????? 不要以為你付的只有所得稅,你還要付地價稅,房屋稅,印花稅,牌照稅,還有營業稅! 有空還要到凱達格蘭大道喊聲"呆完萬萬稅"! 你該不會天真的以為你去7-11買東西的營業稅是7-11在付吧?? 說到福利,台灣離真正的福利國家可是差的遠了!! 不要以為搞個健保就叫福利國家! 還是有個福利國連線就是了?? |
1.
實施國民年金就可以躍升為福利國家 只是跟勞退新制一樣 強迫人民儲蓄的東西 恐怕都會先破產 (你存起來的錢只有政府會先享受到) 2. 營業稅在7%以下之調升無須經立法院同意 但超過7%的話就要. 金融業及金控免營業稅被人家大聲XX是因為不公平 其實營業稅本身就是該檢討的稅制 各行業不一定適用單一稅率(當然單一稅率有起碼的公平啦) 3. 營業稅的課徵是對勞務及有形物資一律平等的消費稅. 通常的結果是人民選擇抑制消費(含勞務消費)增加儲蓄, 只怕除了選票外,在經濟數據上面的假帳(GDP年增及經濟成長率)難做了 [對勞務消費減少=服務業營收降低] |
引用:
我把他分開看了.... :jolin: :jolin: :jolin: 不過...對於附加價值低(or 勞力密集)的工作 我到不認為一定要台灣人做 畢竟大家都希望產業可以向上提升 如果都由台灣人來做的話 那產業提升的效果可能就沒了..... |
引用:
營業稅哪裡來的乘數效應???? :confused: ======================================================= 以目前5%營業稅 以服務為加值的話 第一家公司 成本0 加值50 (2.5營業稅) 第二家公司 成本 47.5 加值50 售價=47.5+50+50*5%=100 (加值50 所以營業稅會是2.5) 消費者 成本100 營業稅=(50*5%+50*5%)=5 3個個體交出去的營業稅是5...(並不是2.5+2.5+5=10) ====================================== 我只是想把某些人的錯誤觀念導正回來而已 什麼營業稅+1% 物價變動12.5%(以他說的水餃為例子4 變成4.5) 就算有人這樣做....那他多賺的錢...是不用花出去嗎?? 他花錢就會照成消費...就算不花放在銀行(銀行也會貸款出去) 大家都變動售價...大家都多賺...那這樣實質消費力並不會降低很多 |
引用:
昨日才剛說網君回文的風格是"余豈好辯哉?余不得已也" 網君就又跳出來是如何?? 營業稅的增加在公司的成本帳裡是看不到,亦不是由公司多賺 (所有網君您所謂賺的錢每兩個月向所在地之國稅局核銷) (此項目只出現在資產負債表的稅項而已) 但是對於消費者(原料成品及勞務皆是ㄛ)每一個購買行為均+2% 某些製品->原料的階層數若多些自然有成本可能加乘的疑慮在 最重要的是網君您沒有搞清楚 台灣的營業稅跟日本的消費稅是一樣的(消費行為成立就源向消費者課稅,賣您東西的商家 僅需按照它的售價做核銷按政府所規定之消費稅率做"代課"動作,並於更換發票時直接繳交其代課之營業稅) [一開始課徵營業稅時就宣導很多遍了網君好像沒搞懂ㄛ :confused: :laugh: ] 其中間並沒有存在誰賺走營業稅的問題, 好嗎?? [另外按照您的算式,兩家公司都各需上繳2.5元的稅沒錯,但消費者所需付的總價是105 {實價100+營業稅5%=105},另外以第二家公司的成本47.5的成本而言,至少需另付{49.875-47.5=2.375元}以下的稅好杯-- 成本如為購買商品或勞務行為所產生就源課稅 亦即開始了成本加乘的問題,另外只有賺5%的公司 應該快收起來了吧 :laugh: :laugh: :laugh: ] 消費稅是完全就消費行為課徵.跟商家無關,商家僅有代課之責任而已 所以說是對消費行為的變相懲罰 所得未增加,但貨幣實質購買力下降不就等於變相的經濟衰退?廠商的變動成本增加不會反映在受薪階級的薪資水準身上的[還可能不增反減] 通常最後的結果是人民選擇抑制消費(含勞務消費)增加儲蓄 但也是政府於80年代留的洞[營業稅在7%以下之調升無須經立法院同意] 所以說營業稅是否要提高稅率是需要用心思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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