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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點, 那確實是你自己的問題, 沒人阻止你思考(想歪, 想正, 想曲解, 想清楚)
謝謝你的 Wiki 邏輯, 希望你自己也有好好閱讀與理解。 為了您一直無法理解這句:" 首席大法官瑪格麗特・馬歇爾(Margaret Marshall):「我們的義務是界定所有人的自由,不是批准我們自己的道德準則。」" 才會建議您 在線上學中文 的資源, 希望能對您在文章上的理解有益。 原文在此《正義:一場思辨之旅》:自主性與選擇自由,不足以賦予同性婚姻權正當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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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呢...很多事情只是一念之間 拿遊戲標題畫面來舉例 婚姻應該是選項“play"(遊玩) 法律則是選項“options"(環境設定) 遊戲好不好玩 青菜蘿蔔 各有所好 為了環境設定吵翻天不會太奇怪嗎? |
額外話,憑什麼西洋人法官的觀點,漢人文化圈得百分之百視為圭臬!?
你的「我們」,真的不完全是我的(或我們的)「我們」。 近十年,歐美文化圈的「過度的政治正確」現象,一直在侵蝕臺灣社會,透過網路推波助瀾,真的好可怕。 --- 「過度的政治正確」的範例: https://www.facebook.com/dontlietoa...762736210738550 --- 傳統的原本沒有其他額外意義的中文詞彙,也一直被臺灣在地某些「過度的政治正確」群體,經年累月地貼標籤帶風向洗詞彙而出現新意。 |
引用:
為了您一直無法理解這句:" 首席大法官瑪格麗特・馬歇爾(Margaret Marshall):「我們的義務是界定所有人的自由,不是批准我們自己的道德準則。」" 所以請你回答以下問題: 1.誰是「我們」 2.誰來界定? 3.誰的道德準則? 4.什麼是道德準則? 5.為何需要法律? 6.何謂「自由」 贊成…但是…會造成… ≠ 不贊成。 因為…所以…應該… = 贊成?! 我相信在回教國家一樣也可以男女很自由,但是卻不可能出現同性婚姻這個選項。在以色列,至今都會認為猶太教才是猶太人唯一的信仰,而天主教、東正教、基督教及英國正教卻傳播世界。在印度,法律已廢除種姓制度,但實務上確沒有太大實質的改變。我們都知道宗教與信仰的自由,但是正因如此,印度及巴基斯坦因此分裂,而東巴基斯坦最後還產生出一個孟加拉這個獨立國家。 謝謝你的連結,希望你對邏輯各種形式的推論所得之結果有助於你思考。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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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很自由的回教... ?! 實際是這樣嗎?
Wiki-婦女與伊斯蘭教 Google 回教國家 女性 以色列 以色列同性婚姻 儘管以色列沒有同性婚姻(或民事婚姻等),在以色列的未婚同性戀或異性戀伴侶擁有近同等於, 以未登記同居狀態為形式的婚姻權利, 類似普通法婚姻。 印度 推翻157年禁令,印度同性性行為除罪化 雖然起步晚, 但是也在改變中... --- 有點奇怪, 列這些國家? 宗教信仰自由 OK, 但是 宗教信仰 干涉其他自由權 就有問題。 希望您在列出這些國家前, 有深思熟慮並善加運用您的邏輯, 謝謝。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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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宣言不是法律。 你的「日本金本位的黃金儲備是誰教的」什麼時候可以回答? 契約是否有效? 過河拆橋、恩將仇報從何來而來? 盧梭的社會契約論是否是道德向法律的延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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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有上帝,人類也只不過是宇宙芸芸眾生之一,有必要在意人類的死活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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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國家,也曾經允許女性拋頭露面、開車、上學。俗稱:世俗化伊斯蘭政權 雖然我的這些舉例並不好,但是實質的結果並沒有建立一個理想世界。 反而是爭端不斷,直至戰爭。 |
其實公投後來有討論另一問題,年齡層,這個我也覺得可以思考,如果結婚
99%都在50歲以下,那可不可以男男或女女結婚是不是應該多看看50歲以下的意見? 所以有人去找了好像20歲以下的去公投一次,結果是跟這次公投同志婚恩結果相反的。 20歲以下好像8成以上都支持,所以現階段同志平權我們真的走太前面了,或許過 20年後或30年後這個問題已"不再是問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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