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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EOOT104 2017-05-01 10:59 AM

同場加映

不服管教誣告老師襲胸 國中女反吃官司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40910/467448/

現實與小說不同

現實中就是有這種女學生不服管教,所以誣告老師的案例

所以今天除了當事者以外,外人也不知道誰說的話是到底真是假? 內容有沒有加油添醋?

因此也只能就證據來辦案了

若沒有證據就隨便輕信一方的說詞,那只會產生一堆冤案

如果說因為年幼無知,不懂得留下證據

那我只能說根本改善之道

還是要把教育給做好,不管是家庭教育還是學校教育

讓學生知道如果不幸遇到這種事情,該怎麼進行處理

或許不只是學生,出社會的成年人也該學習

McCandness 2017-05-01 11:41 AM

你這是什麼不倫不類的類比,誣告得到司法處置合情合理合法,有冤屈當事人可以出來提誣告啊,誰攔著他了,你懂邏輯嗎
引用:
作者DWEOOT104
同場加映

不服管教誣告老師襲胸 國中女反吃官司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40910/467448/

現實與小說不同

現實中就是有這種女學生不服管教,所以誣告老師的案例

所以今天除了當事者以外,外人也不知道誰說的話是到底真是假? 內容有沒有加油添醋?

因此也只能就證據來辦案了

若沒有證據就隨便輕信一方的說詞,那只會產生一堆冤案

如果說因為年幼無知,不懂得留下證據

那我只能說根本改善之道

還是要把教育給做好,不管是家庭教育還是學校教育

讓學生知道如果不幸遇到這種事情,該怎麼進行處理

或許不只是學生,出社會的成年人也該學習

Yeunong 2017-05-01 12:21 PM

引用:
作者McCandness
你這是什麼不倫不類的類比,誣告得到司法處置合情合理合法,有冤屈當事人可以出來提誣告啊,誰攔著他了,你懂邏輯嗎


小心釣魚,避免收票

我沒說誰,也不要急著否認,反正問了問題也不會回答,只會扭曲事實

請各位多小心跟多使用紅十字

LDSKING 2017-05-01 10:24 PM

網友瘋傳是某國文名師害死女作家 警提醒小心觸法

早就提醒過,不甩就繼續跟著屁孩們腦補帶風向還是夢到,別人沒找到自己先跑法院 :think:

Think4o 2017-05-01 10:33 PM

再講一次:父母快一點提告吧!!!!

沒問題 2017-05-01 10:37 PM

引用:
作者McCandness
體制內的老師性侵問題也一直很大,直到最近才因為一些人的持續努力有了稍微進展,台灣過去一直都還蠻落後的

同場加映
[問卦] 房思琪的問題 跟老師結婚是唯一解嗎?? (http://disp.cc/b/163-a0xK)
全校包庇的教室性侵案:曾經強暴我的老師,成了育幼院院長 by 人本教育札記 2017/03/23 面對性侵受害 (https://womany.net/read/article/13122)
https://www.google.com.tw/search?q=...chrome&ie=UTF-8


我對人本的話都不太想相信。

McCandness 2017-05-01 11:08 PM

引用:
作者沒問題
我對人本的話都不太想相信。
是啊,我知道這裡很多這樣的人。不過今天台灣在校園防治性侵有這麼大的成就,不可否認他們出了許多力,遠勝這裡一堆坐在電腦前打鍵盤的人,可能對許多人來說,嘴砲防治犯罪比較容易吧

anson033 2017-05-01 11:33 PM

引用:
作者Dz6810
只要事實是一個中年結婚有小孩的老師,
與未成年的女學生發生過性關係,
我不會覺得中間老師用任何話術得逞有任何差別.
老師就該被譴責,
曝光可以讓別的女學生不再受害.

如果老師自認受不白之冤,
大可現在出來澄清,
提出防礙名譽告訴求償,
不用躲到國外.

最近自認受不白之冤提告的,好像最後反而變成法院正式認證通過!

如 陳X中,Miss Very Tight.

tifg70920 2017-05-02 12:14 AM

她父母只希望老師能被社會性抹殺啦,也只能這樣

悲劇人格+悲劇父母+渣男+精神病+社會價值觀+鄉民嘴砲=悲劇

st202 2017-05-02 05:46 AM

引用:
作者vircgd
  所以我才對那篇文章感到困惑啊!如果如那篇文章所述的那樣幽微隱晦,
連對方有沒有強迫或利用權勢都不願意說,那到底是希望對方得到什麼制裁?
說的那麼痛恨,卻連恨的理由都不願明講,只一味的利用各種詞藻挑撥網民,
激起一堆人正義熱血衝腦、四處肉搜,到底是想怎麼樣?

  事實上目前根本連是誰做的都不知道,只是一堆網民臆測出個可疑人物,
這樣即使連訴諸道德都辦不到呀!訴諸道德還是要依邏輯、講證據呀!


沒問題
訴諸道德是對事不對人

不過事情的確有矛盾
兩家熟識又有地緣關係
怎會不知對方早已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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