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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e 2014-09-25 08:07 PM

真的覺得台灣霉體跟忌者很白爛

bigDDD 2014-09-25 10:08 PM

引用:
作者三成里
另外一點不解
記者說張彥文潛入女友家
拜託~~~
房子是張彥文租的
是前女友還沒有搬離才對
有鑰匙也不意外呀

「別闖進我生活」 前女友最後對白
有鑰匙是可以
但不能潛入別人房間吧?

假設我有一棟房子
我上網說歡迎入住
但是我隨時隨地都能夠自由使用支配裡面的設備
打開裡面的房門
使用裡面的廁所

我相信應該沒什麼人會想進來住才是
只剩下遊民吧 :laugh:

我跟我爸之前鬧翻就是這樣
我雖然住在他房子裡
但我已經36歲
我認為生活上我仍擁有自己的隱私權而且不能被剝奪和侵犯

hsinyic2 2014-09-25 10:13 PM

引用:
作者三成里
D先生與被害人算走得很近
如果女方知道前男友是醋罈子,有暴力傾向又疑神疑鬼
那她跟男性友人找房子是在幹嘛??
她還住在前男友的"愛巢"裡,並沒有完全脫離,這不就給他施暴的藉口嗎?


找房子搬家總要時間
看報導已找好也確定時間要搬了
一個人北上人生地不熟
自己去看房子也危險
找認識人的幫忙找房子有何錯?這能當施暴的藉口?

Adsmt 2014-09-25 10:35 PM

如果只是因為男的花了很多錢在女生身上,女生就必須忍受他的暴力,那就太沒天理了。

這件事就算是用膝蓋來想,也不應該有任何怪罪在女方身上。 :unbelief:

vircgd 2014-09-25 10:55 PM

  這件事可以反過來看,身為女性要懂得自保的道理,不是別人給妳錢、
給妳好處,妳就通通理所當然的照單全收,因為一個男人會給妳好處甜頭,
完全無所求的可能性低到極點,而想要滿足自身慾望的可能性則高到破表,
如果妳自認無法滿足對方的需求,就不要隨便的接受別人的金錢或是好處,
這與對錯無關,而是自保之道,雖然會因為給了錢卻得不到,而動手殺人、
猥褻屍體的人是極少數,但是會因此翻臉恐嚇脅迫、動手傷人的就不少了。

  總而言之,人時時都應該懂得自保之道,但是奇怪的是台灣的女性們,
似乎很不願意自保,無論是爛醉被撿屍、亂搞CCR而性病纏身都時有所聞,
法律有其限制,而且法律對犯罪造成的損失也常常無法彌補,說了這麼多,
絕對沒有怪罪受害者的想法,只是自保真的很重要,否則發生類似的憾事,
法律能提供的幫助非常有限,而再多的網友抱不平都完全於事無補。

archarch 2014-09-25 11:11 PM

錢都是花在女生身上??不到一年就可花掉50萬 ?
買包包還是啥奢侈品 ??兇嫌餵資料,記者就照抄 ?

那兇嫌花2萬 請人伴奏錄求婚歌也算在內 ?
潤滑油也算嗎 ?

最孬種就是種人...

媽寶一個..
哪天若判死刑...建議..刑場法官可允許他媽餵他最後一次奶

https://tw.news.yahoo.com/%E5%BC%B5...-100722440.html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925/405602.htm

這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最後一個

iopiop 2014-09-25 11:16 PM

引用:
作者vircgd
  這件事可以反過來看,身為女性要懂得自保的道理,不是別人給妳錢、
給妳好處,妳就通通理所當然的照單全收,因為一個男人會給妳好處甜頭,
完全無所求的可能性低到極點,而想要滿足自身慾望的可能性則高到破表,
如果妳自認無法滿足對方的需求,就不要隨便的接受別人的金錢或是好處,
這與對錯無關,而是自保之道,雖然會因為給了錢卻得不到,而動手殺人、
猥褻屍體的人是極少數,但是會因此翻臉恐嚇脅迫、動手傷人的就不少了。

  總而言之,人時時都應該懂得自保之道,但是奇怪的是台灣的女性們,
似乎很不願意自保,無論是爛醉被撿屍、亂搞CCR而性病纏身都時有所聞,
法律有其限制,而且法律對犯罪造成的損失也常常無法彌補,說了這麼多,
絕對沒有怪罪受害者的想法,只是自保真的很重要,否則發生類似的憾事,
法律能提供的幫助非常有限,而再多的網友抱不平都完全於事無補。


相當贊同這個中肯的說法,
女性委婉拒絕、用智慧慢慢分離。也許可以避免殺機,
有時殺機也是自己招引的,
不然她最後一句,不會說:我不敢了~

hsinyic2 2014-09-25 11:38 PM

引用:
作者archarch
錢都是花在女生身上??不到一年就可花掉50萬 ?
買包包還是啥奢侈品 ??兇嫌餵資料,記者就照抄 ?

那兇嫌花2萬 請人伴奏錄求婚歌也算在內 ?
潤滑油也算嗎 ?

最孬種就是種人...

媽寶一個..
哪天若判死刑...建議..刑場法官可允許他媽餵他最後一次奶

https://tw.news.yahoo.com/%E5%BC%B5...-100722440.html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925/405602.htm

這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最後一個


+1
出遊或許女生要付錢男生堅持不讓女生付
打腫臉充胖子的人可不少

hsinyic2 2014-09-25 11:43 PM

引用:
作者iopiop
相當贊同這個中肯的說法,
女性委婉拒絕、用智慧慢慢分離。也許可以避免殺機,
有時殺機也是自己招引的,
不然她最後一句,不會說:我不敢了~


拿臨死求饒的話來憶測女生有做錯未免太...
以前國中有體罰,考不好被拿藤條打屁股也是會脫口說出:我不敢了

女生的錯就是沒有馬上打包走人讓男的找不到
東西先宅急便寄回家,工作也可以先丟,命比較重要 :think:

sclee 2014-09-25 11:58 PM

引用:
作者hsinyic2
拿臨死求饒的話來憶測女生有做錯未免太...
以前國中有體罰,考不好被拿藤條打屁股也是會脫口說出:我不敢了

女生的錯就是沒有馬上打包走人讓男的找不到
東西先宅急便寄回家,工作也可以先丟,命比較重要 :think:

面臨死亡求饒什麼話都會說出口,根本不必太在意

不然,哪個印度青年向老虎求饒十五分鐘,西平你怎麼看?:laugh: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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